外婆去世可以请丧假吗(2022年丧假最新规定)
生死是大事,现在国家在婚假、生育假方面做的很好了,但在丧假这方面我觉得差强人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通常情况下,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如果需要去外地办理相关事宜的,可以参考路途远近再给予宽延路程时间,在此期间,工资照常给予,但途中的车船费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一、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如下: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用人单位有自行解释权; 3、在实际操作中,有用人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具体由各企业自主认定。
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直系亲属去世,我们能享受到一到三天的丧假。这个丧假,我理解为是处理亲属身故后的事情的假期,比如包括殡葬在内的一系列治丧活动,还有处理故人的身份证的注销、保险的处理、银行账户的销户等等,因为这些事情是需要在工作日办理的,有些单位工作日是不那么容易请下假来的。当然,1到3天能不能够用,能不能把事情办完,就取决于和单位的关系以及自己的办事能力了。
上面我说的是丧假,我觉得人死以后才能叫丧。这里我重点要说的是人临终未终的时候,在亲近的人最后的日子里,我们是不是特别希望能够守护在他的身边,陪伴他走完生命最后的一程。临终人是不是也一样希望有家人陪护在他身边,虽然这时的他已经昏迷,或者无法表达,或者想表达却又表达不清令我们无法理解。在生命最脆弱的那一刻,临终的亲人如婴孩般需要我们呵护,需要我们关爱,可我们如果还要忙于工作,还要在心里权衡工资全勤奖年终奖等与请假之间的利弊,还要在心里默念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我们是否意识到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个时候的我们,是不是特别的希望能有一个假,让我们好好的送送他。但是,我们谁能说出口,向单位请丧假。即便是明知亲人没多少时日,但我们又何其忍心说出那个“丧”字,不吉利啊。这时我们又有多少人想到,如果能有一个名正言顺的临终关怀假期,那该有多好啊。这样,我们就会踏踏实实陪伴临终的亲属了。这样,也就不会出现网上说的,"我只有七天假,他怎么还不死啊”。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国家也在大力推广中华传统文化,宣传中华孝道。为人子女,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本份,孝养父母。不要说,“我出钱,请个保姆或者护工就行了”,请问:“护工或保姆能代替你吗?”对他们来说,这最多是一份有爱心的工作。可是,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我们和亲属是有亲情在的,是有血缘关系的。也许有人会说,我有兄弟姐妹,有他们照护,我多出点钱就行了。可是,你有没有想到,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比如亲情。还有,兄弟姐妹也代替不了你,他们做的再多,也不是该你做的那份,谁的就是谁的,所以说要尽自己的本份,完成属于自己的那份义务。再说,人到临终最后的那一刻,我们再亲近的人也帮不上他什么忙,我们既帮不了他分担痛苦,也无法开示他安心上路,更多的,只能是悉心陪伴,默默祷念。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终身遗憾。
我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没能见上活面,她走的仓促,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年我们没有见过面。在母亲去世后,我有近五年的时间不能说出“妈妈,娘,母亲”这些字眼。在母亲去世后的几年,我多次梦见母亲。我用了很多年治愈我心中的遗憾和愧疚。
父亲临终时,赶上疫情,但不是很紧。单位不许临时请假出京,我也不可能提前和单位告假,因为我不能预知,我也不确定回去几天够用。单位说,要出京先办离职手续,如果返京后单位还有岗位愿意回来可以重新办入职。我接受了。因为我必须得回去,还有就是,单位有先例出京先办离职。
那段时间,我就在想,如果有个临终关怀的假期,那该有多好啊。
在老家的那段时间,我踏实地陪伴着父亲,做了我想做的,说了我想对他说的,送走了他人生中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程。父亲走了,我没有留下太多遗憾。
在“临终关怀假期”快要被我淡忘的时候,我读了一篇有关请假出京的文章,这个想法又重新冒了出来。没有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谁也不会往那方面去想;等想到的时候也正是大事临头的时候;等事情过后又容易慢慢淡忘或者忽略了。
所以,我强烈建议,国家增加一个“临终关怀假期”。希望当领导的能够看到,或者人大代表们能够提议,我更希望广大的劳动人民普通民众能够看到,并且能够提出更好的建议,甚至多多转发,让党和国家听到我们普通民众的心声。
为人子女,孝敬父母不能等。孝是天下第一道。渴盼“临终关怀假期”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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