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办假的可以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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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笔记
10月3日、4日,慈利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在张家界大峡谷景区分别抓获违法嫌疑人陈某(女,现年29岁,永定区桥头乡双岗村人)、刘某(女,现年30岁,桑植县利福塔镇青龙村人),快速查处2起使用伪造导游证案件,并使违法人员及时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违法嫌疑人:陈某
违法嫌疑人:刘某
国庆假日期间,旅游警察大队按照县局“百日会战”统一部署,加强景区隐患排查和秩序维护,加强阳和高速公路出口沿线的巡查,提高见警率,对涉旅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充分利用“1+3+X”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主动加强与旅游、交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收集涉旅违法犯罪线索,重点对阳和高速出入口、龙阳公路、大峡谷景区公路沿线追客赶客、强迫交易、非法经营、商业贿赂、制售使用假证等涉旅违法犯罪进行整治,集中打击、深挖旅游行业涉黑涉恶团伙。
在县旅游局的配合下,10月3日15时、10月4日14时许,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民警在大峡谷游客中心检票口进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检查时,先后发现陈某、刘某使用伪造的导游证进行组团带客行为,民警将其查获后,带往观音桥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域进行询问,陈某、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第二项之规定,陈某、刘某因使用伪造导游证据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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