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两年可以卖吗(房子买了没有满两年能不能卖)
现在大多数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仍然是非常严格的,多是两年内限售,有高税。所以好多二手房交易都会面临一个问题,买家看中了房子,但此时没法过户或者过户要交非常高的税,税款一般是买家承担,买家为了避税,与卖方约定两年以后再过户。律师提醒准备买二手房的朋友们,一定不要这样做,风险极大,风险极大,风险极大,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为什么呢?先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不过户,房子还不属于你的,在法律上这个房子还是原房主的!如果原房主在两年以后因为房价上涨不想卖了或者因为债务纠纷,法院查封拍卖了这套房子,买家就会面临钱房两空的风险。
可能有的朋友懂一点法律知识,就会说法院查封,买家可以作为实际权利人提异议。是可以提异议,但是能成功吗?再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看到第四项了吗,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为避税故意不过户,不属于“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所以即便提异议,也会被驳回,仍然不能阻止法院执行。
近两年房价上涨,卖家毁约的案例比比皆是,此类纠纷已经出现了很多,切忌,不要为了几万块钱的税款而丢掉上百万的房产。大部分家庭为了买房掏空了几代人的积蓄,一定要及时过户,拿到房产证,房子才是你的。
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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