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吃猫肉吗

人可以吃猫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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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中国,如果你提不该吃猫和狗,立刻就会有人反问你:“你吃猪吗?你吃鸡吗?你吃鱼吗?都是动物,凭什么这些能吃那些就不能吃?”如果你说你吃素,他也会反问你:“那你吃菜吗?你吃粮食吗?植物也有生命,有本事你就什么都别吃,直接饿死,否则你就是伪善!”

其实我总在想,国家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不许杀老虎泡虎骨酒,不许杀藏羚羊织围脖儿时,大家为何不做此一问:凭什么许吃猪不许吃虎呢?大家不问,说明心里隐约明白:因种种原因,动物和动物不一样,有的能吃有的不能吃。那到底吃与不吃的规矩是什么?边界在哪里?定这样的规矩又是为什么呢?

规矩通常有两个来源:一是法律,二是公众普遍认可的良好习俗,简称公序良俗。根据法律和公序良俗,动物是这样被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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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

第一类叫野生动物,就是那些远离人类的、生活在大自然里的动物,它们通常很难被人类繁育或驯化,它们自生自灭,跟人关系不大。可其实,它们在地球上承担着维护物种平衡和生态多样性的重大仼务。

当一种野生动物灭绝了,貌似与我们的生活毫无关系,其实,它消失的时候,它食物链的上端和下端,通俗点儿说,就是吃它的和被它吃的动物就乱套了,这种乱套屡屡发生,我们的生活就有麻烦了,连带水文气候全变了。所以,我们要高呼:保护野生动物!

可如何保护它们呢?需要我们送水送饭温柔爱抚吗?千万不要!对它们最大的慈悲就是远远地离开它们,把它们的家园留给它们,不要走近、不要侵占,不要因为我们心中那永远填不满的欲望而把湿地、草场、山林全都填满,“开发”是个恐怖的词,它意味着人类对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的侵略,我们步步紧逼,它们节节后退—然后,就离灭绝不远了。

还有更愚蠢的破坏,那就是滥捕滥食,所有野生动物均无检疫,它们身上可能挟带的病毒人类根本不认识,吃下去会在人类的体内产生何种变异又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表现出来,我们无法预测。所以,吃野味在当今时代绝对是恶习,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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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动物

第二类叫“经济动物”,就是鸡鸭鱼羊猪等等、用它们的身体满足我们的肉用乳用蛋用的需要的那部分动物。这些动物最命苦,生下来就注定是被牺牲掉的。人类为了自身的繁育与强壮,有了吃肉的需求,法律许可,习俗接受。

那对这样的动物还有必要谈保护吗?按照国外的”动物保护法”,即使是这样的动物也必须“人道饲养”“人道屠宰”,比如要求养殖不能过分拥挤肮脏、有适度的通风照明、正常的给食给水—而屠宰时,通常会先电击使之失去知觉,然后快速放血分割,以避免过度恐惧和痛苦。

那么在一个不保护经济动物的国家会是什么样呢:养殖场极度拥挤和肮脏,动物有伤有病就大量喂食抗生素,让它快点长大个儿多卖钱就喂激素—于是人类吃肉时就吃下大量药物残留,于是四、五岁的小女孩儿就会来月经或者人自己生病时怎么吃消炎药都不管用。

为了牟利,贪婪的商人还会在宰杀前给动物灌水,动物被灌得七窍流血哀嚎阵阵,人类吃的是“注水肉”“注胶水肉”。所以,不保护动物同时就是在害人类自己—当然,中国也有相关屠宰条例,只是很多人不执行,监督方也睁一眼闭一眼,大概还是觉得死也死了,吃也吃了,管那么多干吗?

说到这儿我想起一位著名记者讲过的一段往事:小时候,逢年过节家里宰个鸡杀只鹅,父母亲就会对着那只鸡那只鹅念叨“对不起了,把你宰了吃,你真是命苦哇,做了我们的一盘菜,对不住啦!”每当此时,他就觉得父母极其可笑:杀也杀了,吃也吃了,还道什么歉?他说:“长大后我才明白,他们的歉意非常重要,他们守着的是人的良知和不安,这就叫文明的底线。”

别说是对喂养了自己的动物,即使是惩罚十恶不赦的仇敌,人类的方式也在走向文明,处死罪犯时从腰斩、凌迟到砍头、绞架、枪毙再到今天的注射死刑,就是从野蛮走向人道文明的过程。如果你认为动物死也死了,人道屠宰跟虐杀毫无区别,那如果你死,你愿意选择无痛苦地进入长眠还是选择一刀一刀活剐呢?

所以,吃肉可以,但要规规矩矩正正派派地吃,不能虐吃恶吃,否则,害的不光是动物,人类自己必将受害!

(网传用铁锤杀驴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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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动物

第三类就要说到猫狗了,这叫“伴侣动物”,指已被人类驯化用于陪伴人类的动物,就是说不管是从立法的角度还是从习俗的角度,这一类动物是伴侣而不是食物

这个世界的绝大部分国家是不吃猫狗的。常有拥护“玉林狗肉节”的人出来论辩说:某某西方发达国家是吃猫狗的!拜托!那是二百年前好不好?再早点儿他们还吃人肉呢。又论辩说:“某某发达国家动物保护法里根本没有不许吃猫狗肉的条款!”哎,这个说对了,我一查,果然,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的香港明确规定不许吃猫狗,吃了猫狗要吃官司。还有一些国家虽有动物保护法,却真没写不许吃猫狗,于是我就去向洋人或去留过学的海归了解。

问:“你们的法律规定不许吃猫狗了吗?”

答:“没有。”

问:“那人们会吃吗?”

答:“不会。”

问:“那大家会讨论该不该吃吗?”

答:“不会。”

问:“为什么?”

答:“不用讨论,没人吃,那不是吃的。”

如果你再逼问,人家就说:“法律还没规定不许吃人肉呢,你会吃吗?”

这下把我问蒙了,找专家一打听,中国法律也没规定不许吃人肉,可没人会吃,这叫不言自明。

其实在中国,猫狗也不是食物,中国对食物是有严格的食物检疫标准的,猫肉和狗肉就不存在食物检疫标准,它可以进行健康检疫,比方说有没有狂犬病?犬瘟?国家的要求是一犬一检一犬一证,可迄今为止全国各地拦下的运狗车从未出示过一犬一证,也就是说各位吃下的猫肉狗肉其实是未经检疫的。话又说回来,真要做到一犬一证,那狗肉成本早就高得谁也吃不起了。再说,就算您有钱非吃不可,也想想它叫“伴侣动物”,连伴侣都吃,您得有多饿呀?如果不太饿还吃伴侣,那得有多恶呀!

如果说到伴侣动物的保护,很简单:不遗弃、不虐待,做负责任的养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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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动物

第四类叫“表演动物”,就是马戏团的、动物园的、演电影电视剧的,这批动物也很冤,大家都以为它们是演员,吃喝不愁,其实它们朝不保夕,基本上不得善终。

看马戏的时候,老虎钻火圈儿我们就高兴,大象单腿儿站翘翘板我们就欢呼,可我们从未想过,这些动作严重违背动物天性!比如动物极其怕火,它们怎么可能钻火圈儿?只有一种手段可以完成这种训练:长期虐打

媒体已报道过在马戏表演时一只实在演不动了的小老虎被棍棒相加当场打死在舞台上的事件,而刚刚揭晓的世界摄影最高奖荷赛奖的获奖者是一个叫储永志的中国摄影师,他拍摄的河南猴戏中的一只猴子被耍猴人鞭打时那恐惧悲伤的眼神—-而多地动物园被曝出克扣动物伙食、环境肮脏狭窄使动物受虐等早已不是秘密。

不过,这些还不是最离谱的,最糟的是影视剧拍摄。不知为啥,中国电影人相信在拍摄中把动物弄死可以彰显他们对艺术的一片赤诚!他们经常在接受采访时兴奋地讲起,他们是怎样把炸药绑在一只警犬身上,将其炸得粉身碎骨。或者既然要拍马匹坠下山崖,就应该真的把那匹马推下去摔死,尽管那倒霉的马死活不下去还流泪哀求,他们蒙上它的眼用鞭子狠抽,终于把马推下去摔死啦!又或者,战争戏、大场面,放火烧,把马烧死烧残烧精神分裂—-看!我们是大投资,有艺术追求!

其实这个逻辑推演下去是这样的:如果某角色在剧情里要死掉,那么就应该在拍摄时把演员干掉。如果拍一个全军覆没的场景,就应该杀死所有的现场演职员—-但这不可能,也无必要,特别是在特技如此发达的今天,毫无必要地杀死表演动物并引以为荣,这种粗暴野蛮的价值观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能引领先进文化、传播真善美?完全是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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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

第五类其实才是最惨的,它们叫“实验动物”,是专门培育供实验用和其他科学目的的动物。它们的一生都很痛苦,它们被反复切开再缝上、砸断又接驳—伤痕累累直至死亡。对这样的动物有必要谈保护吗?依然有。比如在饲养过程中要求正常给食给水、饲养场所尽量清洁通风、尽量减少持续的痛苦和恐惧、对于会造成重大伤害的动物实验要慎重决定、避免无必要的伤害和死亡。

什么叫无必要的伤害和死亡呢?举个例子:我从上初一就在课堂上解剖青蛙,当然不可能有麻醉,青蛙被钉在木板上,身体切开,一群小孩儿七手八脚去扒拉它的内脏—我可以确定我们并没有因此学到什么科学,只是一味兴奋紧张又害怕。以今天的仿生能力,制作一个仿真动物是毫不费力的,实在没必要让小孩儿杀动物,动物痛苦自不必说,孩子在幼时参与杀戮对其心理影响非常不好,在一个有动物保护理念和法律的国家,这是不会被允许的。

林林总总说了半天,说的只是关于动物的最简单的ABC,动物保护不意味着不许吃不许杀,而是要节制欲望、减少痛苦、保持平衡,同时最重要的:要对大自然充满敬重、对为我们付出牺牲的生命心存感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平衡地活着,不至于个个自私自利、心狠手辣。

保护动物下要有法律做底线,上要有道德与善意做节制。而当今中国,竟然是世界上极少有的没有“动物保护法”甚至没有“反虐待动物法”的国家,?线全无又怎能要求每个人道德高尚?于是,这片土地上的动物处境极度悲惨,人们对弱小生命的受难毫无感觉,事实上这又意味着人们对同类的弱小生命的受难也不会有多少怜恤之心,而我们每个人在更强大的生命面前都是弱小的,那么我们就活在弱肉强食相互欺凌中,这样的世界,美吗?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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