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二审开庭,于欢案二审判决
于欢也不知道,如果重新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面对当时的场景,他应该怎么做?还会不会再次举起屠刀?
作为一个曾经的法律受益者,于欢在五年前那场轰动全国的刺杀案中,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命运跌宕起伏,最终获得转机、迎来新生。
但那场冲动造成的劫难,无法忘记,也无法逃避,是枷锁,更是教训,时时萦绕在他的心头。
于欢是山东冠县人,生于1996年,上面还有一个姐姐。曾经,他们算是富二代,生活优渥,因为他们的母亲苏银霞是个成功的企业家。
苏银霞非常具有经商头脑,年轻的时候从卖农药、化肥白手起家,又去新疆倒腾玉米、棉花,积累了一笔资金。她用这些钱回山东经营钢材生意,有了自己的工厂。
工厂规模不小,注册资金2000万元,在最风光的时候,光是职工就多达200余人,一度是山东省最大的轴承钢总代理。
但是经营越大,风险也就越大。2014年,受经济危机的影响,钢材价格持续暴跌。苏银霞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陷入困境,她本人亦三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就意味着,她失去了向银行贷款的资格。为了维持工厂的运转,她把目光转向民间借贷。
于是,苏银霞先后两次向某房地产商吴学占借了总共135万元,月息10%,换算成年息就是120%,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36%的上限。
也就是说,每个月光是利息就得还13.5万元,十个月的利息就超过了本金。利滚利,雪球越滚越大。
但苏银霞来不及多想,拿到钱,立即投入到公司运作。她以为只要填上资金漏洞,工厂就可以正常运转,一切问题将迎刃而解。
然而她显然对市场过于乐观了。到头来,公司没能救活,自己却深陷债务陷阱。
两年间,苏银霞先后偿还了吴学占184万元,外加一套140平米的、价值70万元的房子。但是债务仍然没有偿清,还差17万欠款,她却再也拿不出钱来了。
于是,吴学占开始雇人暴力催债。非法拘禁、侮辱猥亵、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等,这些操作对他来说只是家常便饭。苏银霞向这样的人借钱,无疑是羊入虎口。
2016年4月14日矛盾终于爆发了。
“我是真的拿不出钱来了,请你们再宽限几个月吧。”
“没有钱你可以去卖啊?一次100,我给你80。”
公司接待室里,以杜志浩为首的十几个催债人员,团团困住苏银霞、于欢母子二人和另一名职工。现场一片混乱,各种辱骂声、喊叫声、推搡声,不绝于耳。
就在前一天,这群人刚刚去闹过苏银霞的家。为逼迫她还钱,他们在她家里随意大小便,揪着头发把她的头往马桶里摁。
但是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他们还是没有拿到钱。于是今天转战苏银霞的公司,变换着手段催债。
用下流话辱骂猥亵,逼迫于欢喊他们“爸爸”,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播放黄色录像带,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领头的杜志浩甚至开始脱裤子,露出下体。
这一幕令当时还未满20周岁的于欢濒临崩溃。
他那会高中毕业没多久,才跟着母亲学习工厂的事务,哪里见过这种场面?看到自己平素最为敬重的母亲遭此凌辱,于欢气到浑身颤栗。他眼眶血红,被几个人死死按在椅子上。
警察接到工厂员工报警,赶了过来。于欢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警察身上,他只想赶紧逃离这一切,带着母亲离开这里。
然而警察在简单了解情况后,留下一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就飘然离去。从进入接待室到离开,整个流程前后没超过四分钟。
报警的员工急得拽着一个女警察大喊:“你们都走了,他们娘俩就没命了!”然而警察还是走了,那个员工的手机被催债人员踢翻在地。
警察的离去成为压垮于欢的最后一根稻草。他知道这意味着母亲的受辱还会持续、甚至变本加厉。
身为人子,难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吗?
于欢胸中的火焰喷薄而出,他站了起来。拳脚顿时如雨点般打在他的身上。混乱中,于欢摸到旁边桌子下层放着的一把水果刀,把它刺向面前的催债人员。
瞬间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
其中以杜志浩伤势最为严重,他一边骂着“这小子竟然玩真的”,一边自行驾车前往医院就医。在医院门口,又因琐事与人大吵一架,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次日即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人死了,事情就变得严重了。
杜志浩作为吴学占雇佣的催债头目,家境其实并不宽裕。有记者拍到他冠县乡下老家的房子,低矮破旧、摇摇欲坠。
他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年迈的双亲,母亲常年多病,下有四个尚未入学的孩子(一对双胞胎、一对龙凤胎),他的妻子没有工作。
都是底层的苦命人,何苦互相伤害?
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这个案子以“辱母”作为关键词,一经媒体报道,就引发了全社会的热议,犹如一堂公开的全民法制课。
很多人表示,设身处地想想,母亲在眼前受辱,为人子女但凡有点血性,谁又能保持淡定?这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判无期实在是量刑过重。
人,必须有点正义感和血性。
很多人到苏银霞的工厂来捐款、声援于欢上诉复审。
与此同时杜志浩被扒出身负命案:就在案发前半年,他曾经因交通肇事撞死了一名14岁的女学生。杜志浩驾车逃逸,女孩身首异处。
最后以死者家属拿到28万赔偿款了事。杜志浩本人则自始至终没有现身道歉,一直逍遥法外,横冲直闯。现在他死了,家属张口就是830万,并要于欢以命抵命,这厚己薄彼差别对待未免可笑。
滔滔舆情之下,省检察院派专员到当地调查情况,广泛听取民意,最大限度地还原了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最终二审改判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
至于放贷人吴学占和他背后的涉黑团伙众人,亦另案处置,分别领刑数年,最高25年。
一切终于尘埃落定。
最重要的是,于欢案入选了“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并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当防卫领域的唯一一个指导性案例。
这就是于欢案的最大意义:它唤醒了正当防卫制度。
在此之前,正当防卫被称为“沉睡条款”,几乎没有公民的自卫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事例;而在此之后,不少此种类型的案件当事人都通过重审获得减刑了,甚至包括一些陈年旧案。
在于欢案开庭的当日,他的母亲苏银霞也被警察带走了,原因是涉及到另一桩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原来,当初找吴学占借贷只是一时应急,苏银霞主要的筹款渠道是吸引民间投资。她与丈夫、女儿一起在济南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面向社会融资2500余万元,这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人因此获刑3到4年不等。
一家四口,均锒铛入狱。
由此可见,整个事件没有完美的受害者。吴学占杜志浩固然罪有应得,于欢一家也难辞其咎。
但公众舆论还是一边倒地偏向于于欢一家,包括于欢的姐姐也说:“如果那天于欢没有站出来保护妈妈,我也会怪他的。”在我们千百年来崇尚儒家“百善孝为先”的国度里,民众普遍认为,于欢的反抗合乎情理。
狱中,于欢与一些职务犯罪的狱友同一监室。他年龄最小,经常虚心地向狱友们请教学习经济相关的知识,也努力补习了法律法规知识。学英语、学书法、顺便考了营养师证书,一点没闲着。
他积极地接受劳动改造,先后被表扬了6次,依法减刑4个月。
2020年11月18日,于欢提前出狱。
重新回归社会后,于欢开始反思。他后悔当初太冲动,法律意识淡薄:“我犯法了”。决心今后多学法律法规,多读书充实自己,并争取参加成人自考拿到文凭。
如今于欢的父母姐姐均已出狱,一家人得以在五年之后重新团聚,母亲的厂子因为缺乏资金目前尚处于停工状态。
于欢肉眼可见地变得成熟、有担当了,他用自己的方式帮家里分担:
他利用监狱所学的法律,帮父母打赢了一桩十年前的欠债官司,希望拿到那笔120万元的欠款之后,就把案发后工厂拖欠工人们的工资发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是我们家欠别人的钱,还是别人欠我们家的钱,都要还。”他说。
上个月,于欢独自创业的零食超市开业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创业为母亲积累工厂启动资金。超市开业以来,不少人通过社交平台知道了他的小店,特意前来购物捧场。
正是这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在五年前为他的案子奔走呼告,改变了他的命运,今天再次温暖了他。
因为被温柔以待,所以想温柔待人。于欢把那些感动和温暖设法传递出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几个月前河南水灾时,他第一时间送去两货车的救灾物资赶去新乡,而后又陆续筹集了30车物资。
如今生活已回到正轨,那些是是非非已成过往,相信于欢带着这段教训,会警示自己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 END .
【文| 司马出门】
【编辑|丹尼尔李 】
【排版 | 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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