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税局办税服务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停机升级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新版登录方式的通告
继2023年3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两则通告,近期也收到较多对于新版系统功能模块的使用咨询,以下整理了较为常用的功能详解说明,有不懂疑惑的地方留言沟通!
1.问:如何修改登录电子税务局的手机号码?
答:当用户默认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可以通过【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功能进行修改;
如果默认的手机号码已停用,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可以在登录界面的“找回手机号码”功能,进入该功能验证个人用户密码后重新设置手机号码即可。
若自然人忘记密码,手机号也不再使用,可以先在忘记密码功能,通过刷脸重新设置密码,然后再通过密码修改手机号。
2.问: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删除办税员?
答:如果企业添加办税人员后,自然人处于尚未确认授权的状态,此时企业可以撤回添加;
操作如下: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模块撤回与该办税人员的关联关系;
如果办税员和企业已经成功建立关联关系;
操作如下: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以通过【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功能确认删除办税员。
3.问:开票试点纳税人如何开具蓝字数电发票?
答:1.若属于开票试点纳税人,通过法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下会显示【开票业务】功能模块;
2.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可以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功能页面,显示“数据概览”、“发票填开”等功能;
3.点击【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弹出“立即开票”页面;在该页面选择“电子发票”和“发票票种”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填写开票所需的相关信息;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可以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发票开具”,开票完成则进入开票成功页面。
4.开票成功后,可通过“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或通过“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也可以通过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本地电脑,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4.问:我是数电票用票试点纳税人,想要抵扣之前收到的数电票,要怎么勾选确认呢?
答:数电票用票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勾选确认,可以在税务数字账户完成。
1.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在功能菜单选择【发票勾选确认】;在【发票勾选确认】页面,依次选择【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在勾选操作区会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在弹窗提示中点击【确认】,显示“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勾选。
2.做完发票勾选后,进入发票【统计确认】页面,可以进行发票勾选汇总操作。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3.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确认统计】按钮,出现弹窗提示,点击“继续”,输出统计结果。
5.问: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开具和取得的发票?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
点击“详情”链接,系统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发票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冲红类”、“退税类”或“扣除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对应标签页的信息。点击“预览”链接,即可弹出发票票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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