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单还差一人会发货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
本想拼单买酒省点钱
上游商家却迟迟不发货
酒没等来
“团长”却已经赔了26万余元
……
这“锅”到底该谁来背啊?
拼单购物遇商家无法发货
福建厦门,苏先生偶然得知微信好友小邱在某拼单平台售卖茅台酒,价格也很实惠。于是,他通过小邱发来的该拼单平台的链接下单,并转发链接组织团购。
苏先生转发完链接后,该团购异常火爆,苏先生陆续向小邱下单300多瓶飞天茅台酒以及茅台原箱酒1箱,累计转账了60余万元。
然而,在此之后,苏先生仅收到了3瓶单价为2520元的飞天茅台酒和1箱价值为19000元的茅台原箱酒。等了一个多月,还有约62万元的货没有发。
因此,苏先生向小邱催货。这时,小邱却表示已无法发货,只能退款,并愿意承担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赔偿,但需要苏先生先代为赔付。随后,苏先生便按这个标准,向下游团购客户赔偿了26万余元。
两个月后,小邱依然没有退还货款,也没有赔偿苏先生代垫的损失。
据此,小邱表示,商品发货地遭遇严重洪涝灾害,所以无法按时发货,而且承诺的赔偿也仅限通过拼单平台下单的“团长”。
苏先生认为,小邱至今都没有发货,无法证明发货地就是遭受洪涝灾害的地区,其间,也没有提出因暴雨延迟发货的事情。除此之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可以证明小邱曾同意向每人赔付。
法院:返还货款并履行赔付义务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法院审理后认为,苏先生与小邱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苏先生已向小邱支付了货款,但小邱未能发货,也没有履行他承诺的赔付义务。
本案中,苏先生作为拼团的“团长”,虽然也是消费者,但对于拼团的其他成员而言,若上游商家无法及时发货,或产生其他消费纠纷,“团长”亦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团长”赔付后,可向上游销售者追偿。
最终,法院认定小邱应当向苏先生返还货款62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并赔偿苏先生代垫的赔偿款20余万元。
法官:拼单购物需谨慎
在拼单购物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消费者应尽可能事先考查团购平台、供货渠道以及“团长”商誉,了解商品的原材料、合格证、消费期限、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的自身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生产经营者的情况。
第二,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购买记录、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出现纠纷时,消费者应当与平台交涉,并留存相关截图作为证据。合理使用网络的“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依法向商家申请退货。
第三,若遭遇商家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但拼团成功后拒不发货的情况,消费者可以与商家沟通,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寻求帮助,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注意在订单超时前申请退款,以免钱货两失。
此外,对于团购的“团长”来说,在“开团”时,应当尽到查验货物的责任。
一方面,如果“团长”因不注意货物来源、不核实货物真伪、不查看货物运输,导致团购被诈骗分子趁虚而入,“团长”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部分商家或渠道商以次充好、以少充多、虚假宣传,“团长”不经审核便开团,作为有偿“居间方”或者“代理方”,“团长”也可能在民事纠纷中承担先行赔付的连带责任。即使“团长”是无偿组织团购,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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