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谈返京女子,武汉返京女子身份曝光,侵吞赈灾工程款被判10年,两次减刑

文 | 《财经天下》 乔迟

白岩松谈返京女子,武汉返京女子身份曝光,侵吞赈灾工程款被判10年,两次减刑

编辑 | 鹿鸣

2月27日, 湖北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发热离汉抵京后确诊新冠肺炎一事,引发了持续关注。

据多家媒体报道,涉事女子名为黄某英,《财经天下》周刊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黄某英出生于1959年,大专文化程度,案发前系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她曾与人多次平分公款,侵吞赈灾工程款,被判入狱10年。

据裁定书显示,2003年至2009年,黄某英多次伙同他人合谋套取项目工程款、省级救灾资金,共同贪污公款。其中,在2003年以工代赈大河饮水资金一案中,黄某英分得12.25万元。2005年在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中,黄某英套取工程款5.41万元。2009年在贪污省级救灾资金一案中,黄某英又将36.852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根据法院认定,黄某英共计贪污公款721720元。

2011年4月,黄某英分别于2011年4月16日、17日在接到单位领导要求到单位查账的电话后赶到单位,并向检察机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案人员扣押赃款情况统计表显示,黄某英在案发后共分七次退交赃款121.2785万元。但在一审判决前又对所交代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法院据此判定其行为不构成自首,但黄某英归案后主动全部退赃,可从轻处罚。

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21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黄某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60000元。被告人黄某英不服,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黄某英在2017年和2019年获得过两次减刑。2017年,黄某英减刑了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止。2019年又减刑7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17日止。

2月26日,北京市疾控中心通报了黄女士返京后隔离和确诊的消息。

通报称,黄女士是在2月18日开始间断性发热5天,伴咽部不适,当时居住地为武汉。黄女士2月22日凌晨2:00由其北京家属自驾车到京,经体温筛查后入住其家属所在的东城区新怡家园小区7号楼。2月23日19:00,黄女士因发热由急救车转运至东城区普仁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2月24日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经综合研判,该女士进京后的密切接触者为其3名家属,无其他密切接触者。

2月26日央视《新闻1 1》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提到备受关注的“武汉发热女子出城进北京”事件,18号在武汉就有了发热症状,22号家人用自驾车把她从武汉拉回到北京,并成为确诊病例。白岩松提问道,在如此严密的防控之下,她是怎么能够从武汉回到北京呢?

同时白岩松呼吁,“越快的公布,越会让大家安心”,“更重要的是堵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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