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采购价格审核表,框架协议采购方案要审核哪些内容呢
框架协议采购作为适用多频次、小额度采购项目的法定采购方式,与现行采购方式有很大区别,采购方案采用事前审核备案管理制度,征集人制定采购方案后需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避免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滥用、采购需求不明确、价格管控失效、执行流程不合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那么,财政部门审核框架协议采购方案主要需审核哪些内容呢,下面就结合财政部国库司的专题培训和框架协议采购实施要点做简单介绍。
审核(备案)部门
本级财政部门
审核对象
集中采购机构(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
主管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备案)
采购方案审核重点
1、适用形式
▌ 集中采购机构开展框架协议采购,适用范围是否合规,如框采适用情形包括:
① 目录内小额零星货物和服务项目;
② 目录外、限额以上,小额鉴证咨询等服务;
③ 目录外、限额以上,自采他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选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的,是否符合110号令关于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规定;
▌ 采购方案里是否明确该框架协议适用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的范围;
▌ 对于框架协议的期限的设置是否符合110号令的规定。
2、竞争机制
▌ 框架协议采购需求是否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是否开展需求调查;
▌ 审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是否按照需求调查结果,按照产品的规格、等次,合理划分采购包;
▌ 是否按照110号令关于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适用条件的规定,合理选择入围评分方法;
▌ 对于耗材使用量大的仪器或设备是否考虑后续耗材采购的竞争性和可替代性,是否要求对专用耗材进行报价;
▌ 是否引导采购人购买通用耗材作为替代;
▌ 是否运用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对产品进行价格评审;
▌ 最高限制单价是否有现实约束力,有量价关系折扣的,是否约定了量价关系折扣。
3、政策落实
▌ 框架协议采购是否遵循预算支出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
▌ 是否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履约管理
▌ 审查入围框架协议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的规则,是否符合110号令相关规定;
▌ 方案是否明确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地域范围;
▌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是否符合110号令规定的“性能不降低、价格不提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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