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修改说明,价格调整11月1日起执行时间

关于调整日照水库等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

日发改价格〔2022〕179号

各区县发改局(功能区经发局)、水利局,有关水库管理运行(服务)中心: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山东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鲁价格一发〔2017〕14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日照水库、青峰岭水库、仕阳(小仕阳)水库向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如下:

(一)日照水库向农业供水价格,以斗口为计量点,每立方米供水价格由0.06元调整为0.09元;

(二)青峰岭水库向农业供水价格,以斗口为计量点,每立方米供水价格由0.06元调整为0.09元;

(三)仕阳(小仕阳)水库向农业供水价格,以斗口为计点,每立方米供水价格由0.06元调整为0.08元。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日照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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