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全款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目前社会环境下,很多年轻人在奔赴婚姻的殿堂前,不可避免的都要经过恋爱、存钱、买房的过程,对于房屋大家普遍的认知除了生活刚需以外,是房价增值空间大、最少也能保值。所以小编作为法律工作者,给大家分析下:恋爱期间的情侣,考虑在登记结婚前购买房屋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有这些法律知识点是必须要知道的,这样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我国采取婚姻登记制度,不认可事实婚姻或农村办理结婚酒席的方式,故只要恋爱情侣未领证前购买的房屋,均属于婚前买房。常见情况是男方父母婚前出资购置房屋,这种情况下法律认定为购房首付或全款,是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也可能父母双方都有出钱,那就依据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结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偿还的购房贷款,属于共同财产。以上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生活中通常不会双方签订《合伙买房协议》,所以男女双方共同出资的,无论是转入一方账户支付给开发商还是分别支付给开发商,最好转账用途备注,目的是把购房款和其他共同生活支出区分开来。
2、购房房屋后的产权形式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婚后购房的夫妻对房屋是共同共有。一般婚前情侣共同出资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按份共有,双方可以约定共有的具体份额,如果未约定,就按照实际出资额确定份额。
3、加名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纠纷是为了结婚,女方要求在已购房屋上添加自己的名字,针对加名问题,情侣最后可能会发展到分手甚至是大打出手的地步,这时候小编就要强调下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重要性,防止恋爱过程中的行为给后续带来复杂的维权过程。要知道加名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如无胁迫、欺诈的情况,合法有效,不过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因素,不一定就是房屋的二分之一。
律师提醒:通常婚前买房,女方担心领证后,购买房屋或结婚自己没有主动权,男方觉得自己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自己没保障,毕竟买房和结婚都是人生大事,我们一定要在信任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法律上来说有预防的方法,但往往会影响双方感情,所以小编就不详细陈述,有特殊问题可私下咨询,只建议在买房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高法律意识,尽量维持财产和感情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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