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到广州火车,海口到济南火车
省外来(返)海口人员
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2022年11月24日20时更新)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返)海口人员进行“落地检”和分类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省外来(返)海口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登机(船、车)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入琼码”。
二、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入琼人员按省指挥部有关政策执行。>>【点击查看: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txw/】
三、对7天内有相关城市(地区)旅居史人员分两类管理,具体城市(地区)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四、其他省外来琼人员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五、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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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 |
管理措施 |
1 |
1 |
新疆 |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居家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请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进行申报,由目的地所在市县点对点闭环转运回住地。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完成3天隔离并提前报备后,点对点返回住所,进行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
2 |
青海西宁、海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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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呼和浩特、通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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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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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朝阳、通州、海淀、东城、昌平、丰台、西城、大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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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津滨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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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吉林长春、松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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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陕西西安、榆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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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苏苏州、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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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黑龙江绥化、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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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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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山东济南、聊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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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河南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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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甘肃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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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四川成都、德阳、内江、绵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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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山西太原、大同、忻州、朔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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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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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湖南常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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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云南昆明、曲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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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广西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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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广东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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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 |
宁夏银川 |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 2.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其中“湛江旅居史”不包含在湛江境内停留未超过12小时的人员。 |
22 |
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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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山东青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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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陕西安康、咸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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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江苏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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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山西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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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贵州毕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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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云南德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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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广东深圳、汕头、湛江、佛山、梅州、茂名、清远、东莞、肇庆 |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三亚人员管理措施
(2022年11月24日19时更新)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和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省外来(返)三亚人员管理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一、所有省外来(返)三亚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登机前需如实填写“入琼码”,抵达三亚机场实施“落地检”。
乘坐飞机来三亚,请规范使用“入琼码”
二、对所有来琼且“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将在“健康码”“地点码”等展示界面显示“来琼未满3天”的标记提示;抵琼满3天后“健康码”仍为绿码的取消标记提示。
三、来琼未满3天人员,不得去餐饮酒吧、超市卖场(包括菜市场)、休闲娱乐(包括歌舞厅、卡拉OK、影剧院、网吧、密室剧本杀、游艺厅、棋牌室、洗浴等)、文体设施(包括图书馆、健身房等)等室内人群聚集场所。
四、省外来(返)三亚人员分三类管理,具体城市(地区)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五、因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风险区旅居史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更新涉疫地区名单及相关管理措施,省外来(返)人员具体管理措施按其抵达三亚时的措施执行。
省外来(返)三亚人员管理措施 (2022年11月24日19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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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来(返)三亚人员 |
管理措施 |
1 |
1 |
北京(调整) |
1.在抵达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 2.经核定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3天居家隔离+2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抵琼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上门采集核酸样本;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除采集核酸样本外不外出,谢绝访客; 3.申请居家隔离的应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的区、社区(村)居委会进行申报,经核定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后,方可点对点闭环回住所居家隔离; 4.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完成3天隔离后,点对点闭环回住所进行严格居家健康监测; 5.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6.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三亚市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
2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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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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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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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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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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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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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黑龙江绥化、哈尔滨(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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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吉林松原、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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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东济南、聊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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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山西大同、忻州、朔州、太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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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陕西西安、榆林、府谷(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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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甘肃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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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江苏连云港、苏州、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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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河南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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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湖南常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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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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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四川德阳、成都、内江、绵阳(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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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广东广州、湛江、廉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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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广西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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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云南曲靖、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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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 |
黑龙江(除绥化、哈尔滨外的其他区域) |
1.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即采即走); 2.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管理措施,期间除采集核酸样本外不外出,谢绝访客; 3.居家(酒店)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三亚市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
23 |
山东(除济南、聊城外的其他区域)(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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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河南(除郑州外的其他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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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辽宁沈阳、铁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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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陕西咸阳、安康、渭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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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宁夏银川、固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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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甘肃天水、白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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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江苏扬州(新增)、淮安(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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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山西吕梁、晋城、晋中(新增)、阳泉(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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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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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湖南株洲、湘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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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湖北襄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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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福建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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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四川阿坝州、宜宾、泸州(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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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广东茂名、东莞、深圳、佛山、清远、肇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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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贵州毕节、遵义(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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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云南昭通、德宏、红河(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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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3 |
其他省外来(返)三亚人员 |
1.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即采即走),“落地检”结果出来之前非必要不外出,3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2.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之后参加三亚市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儋州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经研判,儋州市对省外来(返)儋州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儋州市对省外来(返)儋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请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抵儋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若各类地区之间有重合,则按照较为严格的防控措施落实。分类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省外来(返)儋州人员防控措施 (2022年11月24日0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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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 |
防控措施 |
1 |
1 |
高风险区 |
1. 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 2. 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上门采集核酸。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措施;在居家隔离期间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 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全国高风险地区名单请暂时参考<中国政府网-[卫生健康委]疫情风险地区查询>) |
2 |
2 |
新疆 |
1. 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 2. 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不得外出,上门采集核酸;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 3. 来(返)儋前请提前1-2天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镇(办事处)进行申报,点对点闭环转运回住地。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完成3天隔离后,点对点闭环回住所进行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4. 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
3 |
青海西宁、海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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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呼和浩特、通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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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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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吉林长春、松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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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陕西西安、榆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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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苏苏州、南通、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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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黑龙江绥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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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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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山东济南、聊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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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河南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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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甘肃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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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四川成都、德阳、内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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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山西太原、大同、忻州、朔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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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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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湖南常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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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云南昆明、红河、曲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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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广西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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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广东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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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 |
北京朝阳区 |
1.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实施3天3检(不包括入琼关口的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儋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聚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4.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5.其中“湛江旅居史”不包含在湛江境内停留未超过12小时的人员。 |
22 |
宁夏银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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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天津滨海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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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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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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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山东青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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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陕西安康、咸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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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山西晋中、呈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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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甘肃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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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贵州毕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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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云南昭通、德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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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广东深圳、汕头、湛江、佛山、梅州、茂名、清远、东莞、肇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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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4 |
低风险区 |
1.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实施3天2检(不包括入琼关口的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儋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聚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4.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全国低风险地区名单请暂时参考<中国政府网-[卫生健康委]疫情风险地区查询>) |
34 |
5 |
其他省外地区(除上述4类地区外) |
1.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居家(酒店)等待结果; 2.抵琼后3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聚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主动落实自我健康监测并实施3天2检(不包括入琼关口的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
23366120;23399120
各镇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0898-23860821
兰洋镇:0898-23861906
和庆镇:0898-23360701
南丰镇:0898-23711034
东成镇:0898-23501352
光村镇:0898-23521937
王五镇:0898-23631618
雅星镇:0898-23782202
新州镇:0898-23581302
中和镇:15103639984
木棠镇:0898-23256564
峨蔓镇:0898-23262155
白马井镇:0898-23652976
排浦镇:0898-23601009
大成镇:0898-23776245
海头镇:0898-23611036
干冲办事处:0898-28838313
新英湾办事处:0898-28835756
三都办事处:0898-23261731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来(返)文昌市人员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1月24日23时起,对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7日内有新疆,青海西宁、海东,内蒙古呼和浩特、通辽,北京朝阳区、通州区、海淀区、东城区、昌平区、丰台区、西城区、大兴区,天津滨海,重庆,吉林长春、松原,陕西西安、榆林、府谷县,江苏苏州、南通,黑龙江绥化、哈尔滨,河北,山东济南、聊城,河南郑州,甘肃兰州,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内江,山西太原、大同、忻州、朔州,湖北武汉,湖南常德,云南昆明、曲靖,广西桂林,广东广州、湛江廉江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期限自抵琼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北京(除上述区域外),宁夏银川,西藏,山东青岛,陕西安康、咸阳,山西晋中,江苏连云港,贵州毕节,云南德宏,广东深圳、汕头、佛山、梅州、茂名、清远、东莞、肇庆、湛江(除廉江外的其他区域)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琼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管理期限自抵琼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三、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2检(不含落地检)。
四、其他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五、倡导所有来(返)文昌市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六、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如现行防疫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东方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原省外来(返)东方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一、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入琼人员按省指挥部有关政策执行。>>【点击查看: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txw/】
二、对7天内有相关城市(地区)旅居史人员分三类管理,具体城市(地区)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下表。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东方市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对不主动报备等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东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东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25527110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天安乡 25730188
大田镇 25785226
新龙镇 25886678
四更镇 25672909
板桥镇 25830185
东河镇 25729288
感城镇 25828969
华侨经济区 25888013
江边乡 25731496
八所镇 25500299
三家镇 25681939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来(返)
琼中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来(返)琼中人员健康管理,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发布进一步加强来(返)琼中人员健康管理的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所有来(返)琼中且“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将在“健康码”“地点码”等展示界面显示“来琼未满3天”的标记提示;抵琼中满3天后“健康码”仍为绿码的取消标记提示。对相关重点区域来(返)琼中人员,国家和我省另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管理。
二、来(返)琼中未满3天者,不得去餐饮酒吧、超市卖场(包括菜市场)、休闲娱乐(包括歌舞厅、卡拉OK、影剧院、网吧、密室剧本杀、游艺厅、棋牌室、洗浴等)、文体设施(包括图书馆、健身房等)等室内人群聚集场所。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管理措施。
三、所有省外来(返)琼中人员必须在入琼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同时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等第一入琼关口,通过“入琼码”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向所在乡镇报备。因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风险区旅居史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主动就近参加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主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五、上述措施自2022年11月24日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来源:海南各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值班主任:陈彬
值班总监:史雅洁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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