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可以经商吗(村书记可以经商办企业吗)
强有力的农村干部队伍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近些年,各地把组织振兴摆在重要位置,其重要举措便是推行引进乡贤和能人担任村干部。半月谈记者调研了解到,在最近结束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不少致富能手参选热情高涨,被群众寄予厚望。与此同时,这些新任村两委干部中,参与经商的也比较多见,如何避免离村经商、公私不分、政商关系不清等问题,值得关注。
财神到 傅晓宁 作
经商能人,大受欢迎
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振兴。为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各地农村大力鼓励成立合作社或村办企业,村两委干部兼任合作社社长或村办企业负责人,有经营头脑、有经商能力的村干部被寄予厚望。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现有2091户,4460口人。2020年,窦店村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1.5亿元,人均纯收入36421元,集体净资产达到12.1亿元。
从村办餐饮企业的厨师长,到农牧工商总公司经理、村党委书记,窦店村土生土长的仉锁忠早已成为村民的“主心骨”,不管全村的大事儿,还是老人孩子看病上学的小事,他件件放在心头,把全村人的心拢到一起。
仉锁忠说,发展集体经济的最大优势就是能集中力量为村民办实事。窦店村建立了老年人、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大学生奖励制度,进行了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每年发放村民福利支出和股份分红总额达到1200多万元,村民获得感不断提升。
在海南省五指山市,当地村民选出了36岁党员致富带头人、34岁返乡大学生、34岁退役军人等年富力强的“领头雁”,一批致富能手、经商能人、创业人才加入新班子。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说,为提升发展经济的能力,不少地方在村两委换届中,都把在外经商办企业的能人乡贤作为鼓励参选的重点对象,倾向于让先富起来的村民担任村级组织带头人。这些先富起来的人同时也有较强的参政意愿。
采访中,有基层干部反映,乡村振兴不缺资金,有的地方甚至“产业资金躺在账上不敢花”。因而吸纳有管理经验和商业头脑的人担任村办企业或合作社的领头人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同时,要推进乡村振兴,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很重要。因为村民对创业项目普遍存在惧怕风险、担心失败的心态,村干部如不带头,许多项目难推动。
警惕三种不良倾向
然而,村集体资产和土地确实也存在被少数村干部谋私的空间。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离村经商、公私不分、政商关系不清三种倾向,是当下值得担忧的问题。
一是村两委干部离村经商,难以形成带动村民致富的真正力量。一些缺乏资源的村庄,村集体经济薄弱,吸引外出经商人员回乡当村干部本就很难,即使动员回来,也难以长久。有受访村民表示,选之前各种动员,优中选优;选出来后,又担忧村干部离村经商“拦不住”。有村民表示,“不好强迫人家放弃外面挣钱的机会绑在村子里”。采访中,一些村民表示不希望村干部离村经商:“整天在外面,哪有精力去为村民办实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二是警惕优质村集体资产被经商村干部以权谋私。在一些资源丰富的村,其矿产、土地的附属价值高,开发潜力大。一般来说,村干部会参与到项目招标、开发等诸多环节中。在一些城中村或城乡接合部,有的村干部既负责具体的土地出让工作,做裁判员,又成立企业投标土地,做运动员,很容易产生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在村民自治的大前提下,村干部经商确实存在公私不分的风险。“如村干部为本村农产品直播带货,把账号做好后,归属权是谁的?收益怎么分配?”
三是警惕经商村干部在与乡镇、县公务人员交往中出现政商关系不清。部分网民认为,有的经商村干部“亦官亦商、官商一体”,他们游走于村民、商人、县乡公务人员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亲”有余而“清”不足,存在一定隐患。
相对来讲,目前公职人员有健全的行政监督体系,约束比较强,但村干部的监督约束较薄弱,容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等问题。
严管厚爱,依法规范
乡村振兴离不开有管理经验和商业眼光的村干部领头,同时,村干部经商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灰色地带。这一矛盾该如何解决?基层干部和相关专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统筹乡村振兴与优秀人才回乡的关系,处理好村干部经商问题。基层干部建议,规范管理村办企业和合作社,在制度设计上将村干部的私人企业经营活动与村集体经济分割开来。海南省三亚市育才生态区青法村驻村第一书记王美全认为,应鼓励外出经商村民回村带动村民致富,但前提是经过党组织严格考察,同时加大对不法商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村干部的任前资格审查,在任期中期和末期开展考察,全周期管理。村干部选拔既要坚决防止问题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也要保证村干部有致富带富能力。要建立健全现代村庄治理监督问责体系,在村两委干部5年任期中开展“届中”和“届末”考察,及时发现、整改问题。马亮认为,要注重对微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过度集中,适当加强外部监督。
——提高村干部保障待遇,确保村干部身心投入村庄公共事务。基层干部建议,适当提高主职村干部待遇,健全村干部综合保障制度,建立适应当地实际的村委会工作制度和村干部管理制度,强化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筑牢乡村建设人才基础。
来源:《半月谈》2022年第2期
半月谈记者:刘邓 荆天 王大千 鲁畅 李伟 | 编辑: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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