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耳炎可以吃头孢吗(中耳炎最好的消炎药)
如何看待“男子分泌性中耳炎输头孢曲松过敏去世”?头孢皮试有必要做吗?
头孢皮试有必要做吗?
国内这种无谓的争议的确持续了很多年了。
医疗实践需要遵循一定的医疗规范。
在头孢菌素是不是需要做皮试方面,相关规范包括:《中国药典》、《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具体药品的说明。
药品说明书都是由药监局核定的,而且包含了药物原研机构研发过程中相关的信息,因此,具有法律和科学双重规范意义。
截至目前,以上规范都没有规定头孢菌素类需要做皮试。
头孢菌素为什么不需要做皮试
诚然,头孢菌素可以发生严重甚至致死性过敏反应。
但是,皮试其实是使用前的一种筛查试验。这种筛查试验的结果存在很高的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
也就是说,即使皮试阳性,也不一定说明就对头孢过敏;即使皮试阴性,也不能保证不发生过敏。
这样,无论皮试结果如何,预测的准确性都很差。
就是说,从科学角度来说,头孢皮试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
另外,很多人也介绍过了,国外都不存在头孢皮试的问题。
甚至,青霉素都不要求做皮试。
因为,青霉素皮试跟头孢皮试存在一样的问题,预测准确率不高。
一项研究发现,被医生判定为青霉素过敏的人,有一半左右其实对青霉素并不过敏。
国内头孢皮试本质上就是推卸责任
国内之所以存在这种争议,原本就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有的医院出现了严重过敏反应,尤其是死亡事故,相关医院和地方医政部门出具地方性规定,要求使用前进行皮试筛查。
这种做法的最大意义在于,在将来的医疗纠纷中“抢占先机”——你看,我们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做的有多足,甚至连医疗规范没有要求的我们都做了,我们自然是没有责任的。
这样做,除了在纠纷扯皮中可以提高一下发声的分贝数其实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根本起不到推卸责任的作用。
因为,在日益严酷的医疗环境下,皮试本身实际上是无视医疗规范的行为,意味着医疗规范的存在与否,遵守与否并不重要。
那么,你与上位的医疗规范相违背的这点小聪明能帮助你医疗纠纷中占什么偏倚吗?
毫无意义。
正确的做法是,整个社会回归到原本固有的规范上来。
是谁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小聪明或赖皮都不会有屁用,才会真正拨乱反正。
这样,事情才能更简单。
该事件院方最大的责任在于分泌性中耳炎错误的使用抗生素
有网友或者会说:“又来了一位替医院说话的砖家”!
稍安勿躁。
笔者下面的话将会让你明白,你错了。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在该事件的确可能存在严重的过错责任。
甚至,如果拿出证据确定患者死于头孢曲松过敏反应,那么医院将会为此负上全责!
因为,医生给出的诊断很明确,是“分泌性中耳炎”,这根本就不是使用抗生素的适应症。
而且,在抗菌素耐药日益严重的这一全球性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面前,严格控制上呼吸道感染的抗生素使用,严控使用指证是最为优先考虑的。
中耳炎是临床常见的上呼吸道感染的并发症,急性中耳炎可以分为分泌性和化脓性。
后者是上呼吸道感染中最常需要使用抗生素的疾病;而前者意味着明媚细菌感染,是应该严格限制使用抗生素。
事件中,医生既然给出了明确的“分泌性中耳炎”的诊断,却又给开除头孢曲松这种抗生素,明显违反了相关规范。
这样,家属只需要证明患者死于头孢曲松过敏,同仁医院就是全责。
事件中院方其他可能的责任
其他,大概只能从抢救是不是及时,流程是不是规范上找差错。
最为关键的是,有没有第一时间注射真正救命的肾上腺素,以及注射方法是不是正确。
按照目前国际上的规范,应该第一时间使用肾上腺素笔在肌肉厚、而注射方便的部位直接肌肉注射肾上腺素。
肾上腺素笔的最大好处是,不需要准备,直接肌肉注射。每注射一次,注入的药物剂量是注射笔设定好的。
甚至不需要脱衣服,更不需要进行皮肤消毒。
甚至,不需要确定是不是过敏性休克,只需要认为可能发生了严重的过敏反应,就可以直接注射。
因为,即使不是过敏性休克,注射肾上腺素也不过造成一些不良反应,而没有致死之虞。
当然,国内目前还没有配置肾上腺素笔这种装备。
而且,国内的教科书上,还沿用了以前的“皮内注射”“静脉注射”途径。
这些都会减低注射或吸收的速度,影响药效的发挥。
过敏性休克,及时注射肾上腺素是真正的救命措施,是真正的刻不容缓。
或有人又会质疑答主:你谁阿,敢质疑同仁医院!?
理论上,答主原本不敢的,同仁医院的用药原本应该是极其规范的。
但是,“分泌型中耳炎”它敢用抗生素,答主为什么就不敢质疑它用药和抢救的规范性!
关于严重过敏反应中肾上腺素的使用
答主前面有一篇文章,针对的是前段时间刷屏的谣文《北京医生“垂死一刻”自救经历》中“北京医生”不是就近注射肾上腺素,而是编造自己打的前往急救中心就医的作死做法而发布的,有兴趣的可以参阅。
扩展阅读:
过敏究竟可以有多严重?第一时间肌注肾上腺素是唯一救命手段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