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品牌直播是什么(直播代播公司的欺骗行为)

关于抖音品牌直播,已成为一个收割生产企业财富的智商税陷阱,也成为一些公司利用这一貌似合法道具骗取生产企业资金的一种伎俩
抖音品牌直播实际就是直播公司利用所谓的流量-即抖音分流一部分抖音看客给正在直播的抖音账号,让这些看客看到直播间的直播内容,并希望产生看客关注和下单。
这种销售产品的模式类似组织人群去看某表演,并希望部分人群能下单。这就意味着:
一个谁也不认识的人在大街上吆喝卖东西,有人会买吗?
那么,这种销售靠谱吗?显然,从常理来说,没有人为买。除非吆喝的人是“可信任的”。
因此,凡是一个公司号称自己有主播,可以为一般企业的产品代播销售,基本可以断定是欺骗行为。
既然是欺骗行为,我们正常的公权力系统就应该出面制止。
当然,这些代播公司会利用用户对抖音的不了解,通过虚假宣传和所谓的合法合同实施其欺骗的行为,但作为法制社会,其实质性的欺骗行为终究是逃不过社会公义和法律之眼的。
杭州杭州儒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时这样的一个公司。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民用消毒产品的企业,也希望通过抖音来销售企业的产品。通过网络广告,和这家公司建立了联系。在交流当中,这家公司声称现在抖音给予流量,通过6个月的直播,可以销售几十万、几百万我公司的产品。为此。我们签订了代播合同。经过近25天的直播,由于没有任何销售,直播间看的人也只有3-5个人,我们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陷阱:
1、首先,主播对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热情,只是照本宣科,毫无吸引力,还不如一个马路吆喝卖货的
2、在直播间里,也没有来看的人,只有零星几个
3、我们提出销售额要求,儒亿公司不做任何承若,即使是6个月内最低的15万元。
4、我们提出若直播12个月,儒亿公司也不承若任何销售额。
实际上,儒亿公司清楚,他们是卖不了产品的。
这种情况完全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和共赢原则,也完全违背了当时洽谈是儒亿公司承若的几十万、几百万的销量。
为此,我们也强力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制止直播代播公司的欺骗行为。
至少,在合同中应该告知客户直播销售有风险,并在合同中注明这种直播服务存在风险这一条款。
实际上,直播服务合同存在重大的缺陷是没有风险提示,应该是一个有缺陷的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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