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可以做无痛人流吗(妇幼保健院可以做无痛人流吗)
央视网消息(记者 阚纯裕):10月6日,微博名为“秦观四海”的网友发布《无病女学生被推上手术台,手术中途让打电话借钱,安康这家民营医院丧尽天良!》一文,引起广泛关注。
7日,汉滨区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组发布《关于网络反映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针对网传安康兴安医院对未成年人进行虚假手术一事,通报指出,目前,已对安康兴安医院停业整顿,停止主治医生操某某执业活动,约谈并责令医院院长辞职。
央视网记者注意到,企查查工商数据显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即安康兴安医院)于2018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法定代表人为林玉腾。
涉事的安康兴安医院曾因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而被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此外,安康兴安医院还曾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起诉。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9日,胡某因怀孕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检查显示:早期妊娠,胚胎停孕。同年6月11日,胡某在安康兴安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术中出现大出血,经紧急抢救后转入安康市中医医院继续治疗。
事后,胡某就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身体伤残状告安康兴安医院,法院认定,根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胡某因瘢痕处妊娠,接受清宫术过程中大出血,继而接受子宫动脉栓塞术,构成十级伤残。安康兴安医院对胡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未对其子宫瘢痕处妊娠进行明确诊断,缺乏基本的手术风险防控意识,在没有大出血充分应对处置措施和技术条件下手术,与胡某病情恶化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安康兴安医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综合司法鉴定中心认定安康兴安医院的过错,酌定安康兴安医院承担胡某损失的65%。
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吴剑波,其名下的另一家企业,安康市文昌门诊部则为注销状态。安汉工商案字〔2014〕第151号显示,安康市文昌门诊部曾在没有任何单位、国家机构批准同意的设立“安康市泌尿疾病防治基地”虚构该机构并以该机构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广告,误导患者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属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滨分局在2014年10月责令安康市文昌门诊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对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2021年4月,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林淑豪变更为林玉腾。林淑豪曾是安康兴安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该医院在2016年12月前的名称是“安康协和医院”。目前,该主体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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