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和恋足癖的人结婚吗
文|仙仙
01.
前不久,朋友刘妍妮跟我讲述了她的烦恼,就和男友的这种,在她眼中是很“特殊”的爱好有关。
比起男友孙哲188cm的个子高高大大,刘妍妮差不多155cm的身高,和男友差不多是网上常说的“最萌身高差”。
而刘妍妮虽然个子矮小,但是长相精致,十分漂亮,最初孙哲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求到刘妍妮的,而对孙哲打开心扉之后,她也越加喜欢孙哲,觉得他温暖,体贴,给自己非常大的安全感。
然而每次出来,刘妍妮都发现孙哲对自己的小脚很感兴趣,会入迷的看,甚至时不时以各种理由去触碰自己的小脚,最开始几次还以为是自己太过敏感,可是次数一多,就越来越在意。
“这是我第一次恋爱,也希望能和男友一直到结婚,但是孙哲的行为越来越让我觉得恐惧,感觉他好像一个变态,所以非常犹豫要不要分手。”
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词,就是“恋足癖”。
那么“恋足癖”是一种病态的变态行为吗?
02.
提到“恋足癖”这个词,如果熟悉的人,肯定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美国著名导演昆汀·塔伦蒂诺,他拥有卓越的电影导演能力,可同时也是一位资深的“恋足癖”人员,在他的很多部电影作品中,都能看到他对女性足部大写加粗的特写。
不过什么是“恋足癖”呢?
通常意义就是:
人对同类的足部有特殊兴趣,常见于男性对女性的足部产生强烈的兴趣,而这种兴趣就是恋足癖。
而产生恋足癖的原因并非变态的个别行为,而是跟人体生理结构有关,主要是两个方面。
1、人类大脑皮层感应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接近,这就导致人类会不自觉把同类的脚部当成“性器官”看待,产生浓厚的兴趣。
而在中国也自古就有人说,脚部是人体的第二性。
2、足部和私密处是人体会产生气味的地方,这也很容易让人产生刺激,因此产生强烈兴趣。
所以,无论怎么说,“恋足癖”都是正常“恋物癖”的一种,根本就没有变态不变态一说。
一位男性喜欢一个女性,首先是喜欢这个人,其次才是对喜欢人的脚感兴趣,爱屋及乌,就像他盯着你的脸看,你只会觉得他爱你,对你深情,绝不会说他是变态一样,脚也是你身体的一部分,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
03.
有人说过:
其实,男性中,每七位就有一位是恋足癖,或者是恋足倾向的人。
可这种爱好,并不影响生活,同时也不会伤害别人,所以根本不必在意,况且如同刘妍妮的情况,喜欢的男友对你身体的某一部分着迷,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太过在意,只会让感情适得其反,因为不着迷才是真的有问题。
我曾访问过3位过来人:
楚女士:
“和老公结婚6年,他就是恋足癖,最开始就没想那么多,以为结婚久了他也不这样了,没想到后来他越来越喜欢我的脚,这也让我越来越在意脚部的保养,所以即使三十多岁了,我的脚依然十分滑嫩,和丈夫感情也越来越好,我觉得脚有好几成的功劳,哈哈。”
李先生:
“我恋足癖是天生的,从小就喜欢看美丽女性的足部,后来找女友也是因为首先被她穿着凉鞋的小脚吸引的,而后来了解了才更加喜欢上她,结婚后我跟她说过这个原因,刚说的时候还有点忐忑,她听后表示只要喜欢她就行,喜欢哪里都是我的自由。”
陈女士:
“和男友聊过七个男性就有一个是恋足癖的,男友表示,剩下的六个只是不敢说而已。男友说的很大方,他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恋足癖,可是他要是选择我从上到下最喜欢的部位,他也会选我的小脚。
虽然这样很对不起我的高级化妆品,但是我依然喜欢他,即使偶尔会觉得有点小变态却又觉得有点小兴奋。”
04.
汪国真说:“凡事遥远的地方,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诱惑,不是诱惑于美丽,就是诱惑于传说。”
确实,每个人都会有点自己的小癖好,有人抽烟,有人喝酒,有人喜欢使用暴力,这都是极其伤害身体健康并且也是违法的。
恋足只是对于喜欢异性的幻想,不会因此伤害彼此,因为小脚常常包裹起来,所以诱惑力十足,包括生理,也包括好奇,并不是什么病症,也不值得因为此事就分手,如果分手,只能说明你还是不爱他。
爱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这样的小癖好只是生活调剂的方式,作为女生,也可以享受其中,不必太过在意,给心爱的男人一句肯定,多些配合,也许幸福的彼岸就在放宽心的下一秒就能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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