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可以抓法人吗(公司欠债能追究法人吗)

该找谁要钱?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款项用于公司经营

案例索引

A经营了一家建筑公司,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加上业主方持续拖欠工程款,A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

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A以个人名义多次向他的朋友B借款,双方每次借款都会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

借款到期后,B多次请求A还款,A一直不还钱。

据B了解,现在A个人名下没什么钱,但是A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这家建筑公司实际上有钱。

B通过朋友找到我,问,因为借款都是A与B签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能找A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这家建筑公司要钱吗?

根据法律规定,A个人与这家建筑公司要对欠款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经过与B详细沟通,我了解到:双方一共有4份借款合同,对应了四笔转账,其中二笔转账时直接转到了该建筑公司,二笔转账是转到了A个人名下。

A借款时也表示该笔款项是要用于该建筑公司运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为涉案四笔款项出借人与借款人都相同,本人建议将四个借款合同放在同一个案子内一揽子解决。

而且,鉴于现在疫情反复,不确定因素较高,为了保障后续债权的时间,建议B在就本案诉讼的时候,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查封、冻结A及其公司名下的财产。

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