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的定金可以退回来吗(一时冲动交了定金还能退回吗)

在你购买一手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合同并且交了一部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想要退回全部定金,那么该如何正确操作呢?

一手房和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一定区别的,二手房是直接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而一手房是分为两部分的,第一、先签订认购合同,第二、再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那么转折点就是在签了认购合同后到正式签合同前,因为认购合同不会像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那么详细。

开发商的正式买卖合同一般都是制式的合同。

那么正式合同其实是由主合同和附加合同两部分组成。比如:主合同可能约定的办证时间是90日,而附加合同里又会约定办证时间是365日或者更长时间;主合同里约定不按时交房违约金是万分之一,而在附加合同里又会约定总得违约金是1%-5%等等各种不同的约定。

从附加合同来看很明显对业主是不利的,因为在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双方平等,所以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删除附加合同条款,而开发商又不会因为某个人去随意更改合同,否则会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

在正常双方协商之下,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更没办法继续交易,所以这种情况下不能把责任归于某一方。

此时,作为买房要及时出一份书面通知给开发商,大致内容为:由于开发商不愿意更改合同,态度比较强势等原因,造成双方无法在平等的原则下交易,故解除双方的认购书,并且退回全额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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