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多久可以提车(买新车多久可以提车周未算不算)
提车当天仪表盘出现故障买卖双方起纠纷
买新车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但福州的张先生在提车当天就遇烦心事。原来,今年4月底,张先生花费30万元左右在某4S店提了一辆新车,但在开回家的过程中,驾驶座的仪表盘突然熄灭,再也无法显示相关信息。
张先生称,经过与4S店协商,店方对仪表盘进行更换并提供相应补偿。同时,应张先生要求,“本次更换不得上报修记录”也被写在购车补充协议中。
在协议签署四个月后,张先生发现了一条登记日期在9月19日的车辆维修记录。张先生称,4S店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将维修记录上载,他认为4S店违约,并影响了车辆价值,因此希望得到相关补偿。
4S店的客服经理表示,在处理该事时有疏忽之处,已向张先生表达了歉意,且张先生的车在没有达到换车的条件下,已经给予更换补偿。关于前期协调结果,张先生表示认同,但他在意的是:5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后,店方为何将维修记录上传?客服经理解释到,登记维修记录是必要流程。
4S店的客服经理表示,该记录为更换设备的正常流程,但张先生不能接受。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不存在法律效力。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威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33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相关系统,在本案中,消费者与4S店私自签订了“更换显示屏不能上记录”的协议内容,该内容是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属于无效约定,不被法律所保护。
记者认为,车辆维修理应记录在案,合情合法,但4S店方模棱两可的态度,反而造成后续的麻烦和错误。
张先生对此赔偿方案却不满意,希望4s店能将车辆延保两年,除维保补偿,张先生还提出经济补偿。
关于张先生主张经济补偿的要求,法律人士认为具有合理性。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威
4s店交付给消费者的车辆,第一天就出现了显示屏的质量问题,说明4s店交付的车辆存在质量瑕疵,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维修以外,还可以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当天上午,经过调解小组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除4S店给予的汽车维保服务,4S店一次性补偿张先生2300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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