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记卡可以分期付款吗(借记卡可以借钱吗)
10月份我曾在头条写过一篇《恭喜你,再也接不到要求信用卡分期归还的电话了》的文章,当时的依据是银保监发[2021]42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提到:推动健全有利于消费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坚持依据客户还款能力合理授信,不得诱导金融消费者盲目借贷、过度超前消费。规范信用卡经营行为,严控单一客户发卡数量和授信额度,规范分期管理,不得通过诱导“过度分期”等方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防止以卡养卡、以贷还贷,助长过度负债。
但没过多久,笔者发现各大银行在进行信用卡分期时变换了套路,不是直接明确要求进行分期还款,而是要求进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了,何为现金分期?
即可以把你信用卡额度里一部分资金转到你的借记卡里,然后进行分期还款,这中间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细思极恐啊,以前信用卡分期是你消费之后对于已经消费部分进行分期,这种行为其实还不是太符合超前消费,但是如今的信用卡分期就属于典型的超前消费了,而且绝对含有诱导成分。
在你还未做任何消费时将现金事先提出,然后就开始支付分期还款的利息,每次在电话里信用卡中心的营销人员无论是语言还是态度,让你总是有一种如果不去做分期就对不起她给你打这个电话,有一种内疚感,这中间是否有对消费者的整体信用做过评估?是否有对消费者的款项偿还能力做过评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后续出现信贷危机,偿还风险,影响征信是肯定的,这绝对属于诱导分期,过度超前消费,因为在电话里我自始至终未听到有任何风险警示,只是在灌输分期的好处。
古语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金融业首先应该遵循商道法则,一个用信用约束别人的人在想着法子让别人失信,可谓失道。
新时期金融监管绝对不是出规范,下通知这么简单,更应该下重拳,规范监管机制,遵循人民利益至上为原则,管控金融风险的同时更应该珍惜人民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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