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西路,街边扫码抽奖 抽中手机 骗局
羊城晚报记者 黄士 徐炜伦 实习生 谢绮琪
近日,广州市民张明(化名)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他家附近有商铺打着运营商名号,专门以扫码抽奖送奖品为由,引诱消费者充值现金进电子商城APP,其得知在该店铺受骗以后,仍有部分金额无法退回。
市民报料
为兑换“一等奖” 陷入“连环圈套”
7月中旬,张明像往常一样经过家附近的海珠区新港西路,一名自称代表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工作人员递给他一份“市场调研表”,并邀请其扫码参与“新店开业”抽奖活动,声称中奖即可免费获得手机、平板等豪华礼品。
尝试扫码后,张明手机界面显示的“恭喜您获得一等奖”让他惊喜不已,“毕竟抽到了标注价值为2499元的手机,我当时特别兴奋。”张明说。随即工作人员便带领张明到活动方的实体店兑换奖品。“进入店面后,接待人员自称其是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在此举办活动,亲眼见到有实体店铺,这让我放松了警惕。”张明说。
然而,“手机免费领”也是有前提的。张明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工作人员要求我先下载一个‘优选奢品’APP,通过支付宝信用购分期往里面充值7980元,再签订合同,才能‘免费’兑换手机。”
店铺工作人员告诉张明,APP里的产品可以用“金币”购买,这些“金币”数额就是此前用支付宝信用购分期充值的费用数额。也就是说,张明充值进该电子商城里的现金会等额转换成为用于购买物品的“金币”。
虽然带有疑问,但张明还是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签订完合同,拿到了他的“一等奖奖品”。由于使用信用购分期支付7980元产生了598.5元的利息,合同上标注了“手续费599返商城”,因此,张明共获得了上述电子商城里面的8579个“金币”。
事后到家,当张明再次进入该APP,打算用所充值的“金币”购买商品时,却发现该APP内的商品价格令人咋舌。如购买某品牌消毒柜除了需扣除1258个“金币”以外,还要另外支付215元现金,而同款商品在其他平台仅需300多元。
对此,张明不由对“一等奖手机”的价格开始心存质疑,“我通过搜索发现,中奖手机在某官方平台仅需1500元,与活动方标榜的价值2499元相差甚远。”为了验证自己是否被骗,张明让其好友也前往新港西路附近扫码参与该活动方的抽奖活动,“几名好友的抽奖结果都是‘一等奖’,我确信这是一个骗局。”张明说。
发现落入“圈套”的张明将手机带回店铺要求其全额退款,但遭到拒绝。该店铺表示此前所签订的合约里已表明客户必须保留充值金(除手续费外)的20%在APP商城内,因此无法全额退款。
经协商,对方同意退还现金3786元,但“奖品”手机以及充电宝不再“免费”,按照该商城标注的价格,加上退还现金,张明的账号一共被扣除了6384个“金币”。
“加上利息,我共花费了8578.5元,结果一番折腾,到手只剩3786元,和一个市价1500元的手机、不知名的充电宝、2195元的电子金币。”张明为此十分懊恼。
记者暗访
扫码后抽中一等奖 兑奖方案套路满满
7月29日上午,羊城晚报记者现场走访海珠区新港西路发现,几名挂着印有“5G”标记和二维码工作牌的白衣人员“盘踞”在路边,向路人派发着传单,赠送口罩,并邀请扫码抽奖。
记者上前参与扫码后,轻松抽中一等奖,但“免费”奖品变成了平板电脑。随后,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来到不远处标有“中国联通”“5G”等字样的店铺兑换“奖品”,该店内摆放的电子产品寥寥无几,取而代之的是多张用于招待的桌椅,店内的工作人员明显比顾客要多。
在该店铺工作人员的介绍下,记者了解到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奖品兑换方案,分别为普通版、专业版和网购版,顾客只有签订相应版本的合同才能兑换中奖礼品。
此前张明签订的网购版合同需要其在特定APP“优选奢品”上累计消费7980元;为暗访记者提供的普通版合同则要求顾客在绑定的电话卡累计消费3980元。而当记者询问专业版合同的相关事宜时,工作人员不愿再透露具体细节。
此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个版本的合约都需要客户保证其未来累计消费金额达到规定数量,否则将被扣除违约金。面对记者质疑,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该活动真实有效,其店面已覆盖广州天河、番禺等多个区域。”
事实上,近年来,关于扫码兑奖而被骗取金额款项的事件时有发生。羊城晚报记者通过查阅黑猫投诉平台了解到,在深圳、柳州等多地均有消费者投诉此类相似“套路”。记者梳理发现,其“套路”基本上分为“三部曲”:通过派传单邀请市民扫码抽奖;随后以兑换奖品为由要求顾客签合约;最后以现金充值兑换成电子商城金币,顾客可使用金币在电子商城购物为诱惑,通过第三方平台扣除客户现金。此外,多个案例显示,部分消费者被诱导充值后再找商家协商时,相关门店已关闭。
7月31日,羊城晚报记者致电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官方客服获悉,三大通信运营公司均没有推出“扫码中奖免费送奖品”的活动,并且与张明下载的“优选奢品”APP没有关联。
律师说法
该活动涉嫌消费欺诈
顾客可要求撤销协议
对于张明的报料,羊城晚报记者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表示,商家冒用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名义虚构运营商举办“扫码抽奖免费送奖品”活动,诱使张明签订购销协议,办理分期付款的事实涉嫌消费欺诈,商家将付款等额转换成“金币”,但“金币”在商城中的实际购买价值远远低于人民币价值(张明事先并不知悉该情形),违背等价有偿原则,张明可根据民法典关于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要求撤销与商家签订的协议。
与此同时,针对电子商城内商品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的行为,律师表示,商家实际上变相提高了物品价格,消费者可向物价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律师提醒,市民对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必须保留警惕心,“主动送上门的中奖,只要是后续要求交钱及交付其他个人财物的,基本属于骗钱套路,最好不予理睬。”律师表示,如果已经陷入骗局,可及时报警,及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尽快追讨经济损失。
(羊城晚报)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