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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及学前教育阶段
招生政策出炉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区域图公示时间及办法
2018年8月15日,招生区域图将公示在微信公众号“荥阳教育”;并在城区每所小学和初中门口张贴,城区各幼儿园、小学、初中将给家长发送相关信息。
(二)审核时间及办法
审核办法:由新生或新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划定区域的学校进行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就读资格和就读条件
1.就读资格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是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就读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到城区划定区域学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入学就读。
(⊥1413⊥)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三证”: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如果父、母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有关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水费或电费)。属于小产权房、集体房产等自有住房而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应出具住房长期居住的真实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如宅基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缴款凭据、购房合同等,可以明确显示住址、户主等有效信息的凭证)。对城区住房拆迁的学生家庭住址认定,按拆迁协议指定的地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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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四证”:①荥阳市京城办或索河办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②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③父母居民身份证;④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三个月以上企业工资发放册或个人经商的营业执照。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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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属于以下情况的,需提交“两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①幼儿园大班适龄儿童属于荥阳市上集社区和环翠峪管委会户口的。
②小学应届毕业生属于荥阳市上集社区、金寨乡和环翠峪管委会户口的。
(⊥1413⊥)属于优先照顾对象,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优先安排。
属于现役军人、当地驻军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的;属于“智汇郑州”引进人才子女的,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优先安排。审核统计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依据学生意愿,持有关证件优先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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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情况
(1)荥阳市第九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按豫龙镇辖区划定区域招生。招生区域为王寨、西张寨、碾徐、翟寨、槐西社区和荥阳市产业集聚区。荥阳市第九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入豫龙镇初级中学就读。
(2)属于金寨乡产业集聚区务工人员子女,新生一年级入金寨回民小学就读,新生七年级入城关初中就读。
(3)索河办辖区内的小学纳入城区统一划片招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坚持“面向社会、免试入学、自主招生”的原则,在规定时间首先上报招生计划,经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的形式进行招生。
(一)招生时间:8月1日—8月10日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民办小学面向全市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办法: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三、义务教育阶段乡(镇)学校招生
各乡(镇)中心校、各乡镇初中学校,依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纪律,切实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6月28日前将招生方案和招生纪律交教体局教育科;8月25日前完成本辖区新生入学工作,9月1日前将新生信息上报局教育科。
(一)各乡(镇)小学招生
各乡(镇)小学招生,依据“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由乡(镇)中心校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录取。
(二)各乡(镇)初中招生
乡镇初中招生对象为本乡镇区域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本乡镇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依据“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与本乡镇中心校做好对接,确保小学毕业生顺利入学。
广武镇、王村镇和高村乡各有两所初中,其招生区域划分如下:广武一中和广武二中以广古路为界,以北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广武一中就读,以南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广武二中就读。王村一中和王村二中以连霍高速为界,以北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王村一中就读,以南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王村二中就读。高村一中和高村二中初中七年级新生录取按原招生划定区域进行。
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一、学前教育阶段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原则:自主招生,免试入园,户口不限,招满为止。
招生办法:持幼儿户口簿、计划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具有荥阳市教育体育局颁发《河南省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二、学前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原则:自主招生,就近免试,招满为止。
入园资格:年满三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具有市区户口。
招生办法:家长持幼儿户口簿、计划免疫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
三、学前教育阶段乡(镇)幼儿园招生
各乡(镇)幼儿园招生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组织。各乡(镇)中心校依据城区幼儿园招生原则、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纪律,于6月30日前交局教育科备案。
(来源:教体局)
策划:徐法林|统筹:张海霞
责编:王春亮|编辑:李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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