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因为工资太高而需要补税?
自3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式开始后,小编在后台就一直收到很多相关咨询:
“为什么和自己税前工资一样的同事可以申请到退税,自己不仅不能退,甚至部分人员还要补税?”、“为什么每月已经预缴过税款还要补税?”等等。。。
首先,每位纳税人的综合所得都可能是不同的,不能单纯以税前工资是否相同来比较汇缴的结果。
当所有前提因素都相同时,最可能导致汇缴结果发生变化的原因通常是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不同导致。
我们来具体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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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前工资相同,汇缴补退税金额不同的影响因素
注:这里所有选项为“不同”的,都可能导致汇算清缴结果的不同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汇缴申报
三、汇算清缴之全年一次性奖金操作
1)简易申报
进入首页选择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符合简易申报方式的会默认进入简易申报,年终奖直接默认为合并报。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可直接提交。
2)标准申报
进入标准申报,可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两种填报方式
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中,点击【收入】→【工资薪金】进入收入列表页面,进行【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
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如果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或者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则两种最多都只能保留一处作为奖金申报,其他并入综合所得进行申报,点击“设置”,弹框如下,选择完成即可完成操作。
(2) 如果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只有一处,默认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支持修改,且单独计税的奖金在总收入明细列表页面隐藏不展示。
汇算清缴奖金设置页面允许纳税人申诉列表中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数据,申诉完成,该条全年一次性奖金从奖金设置页面隐藏。
接下来我们通过案例来看下,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不同对汇缴结果的影响,以及为什么每月已经预缴过税款还要补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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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
小王、小李在同一家公司任职,且只在该单位任职。综合所得收入都为工资12万,各项扣除都为8万,每月预缴的税额一致预缴合计为1480元。年终奖预缴时都选择单独报的方式,年终奖税前2万元扣税600元。
汇算清缴小王选择年终奖单独报的方式,小李选择合并报,请问他们最后汇算清缴结果是否相同?哪种更划算?
答:小王选择年终奖单独报,由于其预缴和汇缴各项收入和扣除没有变化,所以汇算清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已缴税额,无应补或应退税额。
小李选择年终奖合并报,则其年度累计收入为12+2=14万,各项扣除为8万,应纳税额为(14-8)*10000*10%-2520=3480元,已预缴2080,还需补1400。
可以看出对于小王和小李来说,选择年终奖单独报的方式更划算。
例二
小张、小赵在同一家公司任职,且只在该单位任职。综合所得收入都为工资5万,各项扣除都为6万,每月预缴的税额一致都不需要缴税。年终奖预缴时都选择单独报,税前年终奖1万元扣税300元。
汇算清缴小张选择年终奖单独报的方式,小赵选择合并报,请问他们最后汇算清缴结果是否相同?哪种更划算?
答:小张选择年终奖单独报,由于其预缴和汇缴各项收入和扣除没有变化,所以汇算清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已缴税额,无应补或应退税额。
小赵选择年终奖合并报,则其年度累计收入为5+1=6万,各项扣除为6万,应纳税额为0元,已预缴300元,可申请退税300元。
可以看出对于小张和小赵来说,选择年终奖合并报的方式更划算。
通过以上操作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不同会对汇缴结果产生影响。建议汇缴时自己先测试下合并报还是单独报的方式更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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