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新政策(新型代课教师政策)
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一直以来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近些年来网上热议的话题,之所以说是遗留问题是因为这一问题没有及时按照相关文件得到妥善解决而且还有继续延续下去的趋势。这样的一个涉及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人数众多的民生问题解决得越及时带来的负面影响就越小。
现在已是2022年了,距离国务院办公厅1997年《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32号)的发布已过去25年了,距离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央编办2011年《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8号)的发布也已过去11年了。对于一个问题的解决,这样的时间算是很长的了。
2011年的《指导意见》第二款第8条规定: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1997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根据1997年《通知》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
从以上文件可以看出,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有很多,其中就包括依法依规纳入社保或给予一次补贴,相对来说,依法依规纳入社保无疑是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最好办法,因为这可以让这一特殊群体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可以说是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遗留问题。
依法依规纳入社保可充分考虑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贡献,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也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但这些解决问题的最好措施都没能得到落实。
问题是已有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问题的最好措施,为啥非用教龄补助?最大的可能是由于地方不愿负担其中的部分费用和个人难以承担其中的部分费用等因素从而导致依法依规纳入社保这一最好的解决措施一直未能得到落实,但按规定,问题还是要解决的,因而近半数省市区采用最为直接的而且费用也不是很高的教龄补助发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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