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枫老婆的真实故事
最近的娱乐圈,戏码有点雷同:一个圈外女孩站出来举报圈内男明星,吃瓜群众先是震惊、谴责男明星,紧接着开始扒皮女方,“女的也不是好东西”的声音随之响起,一群人齐呼“反转了反转了”。
这次钱枫事件,也是差不多,先是名为小艺的女孩站出来称自己于2019年被钱枫强奸,当时报过警,但是没了下文。
当时湖南卫视反应很迅速,立刻宣布暂停钱枫一切工作配合调查,网友也是纷纷谴责钱枫,并且迅速翻出了钱枫以往在各个节目上的猥琐言行,他是不是法制咖暂时还说不好,但,是个猥琐男毋庸置疑。
上海警方反应也很迅速,当晚就出了通报,说确实接过报警,但当时经过调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以证明强奸罪成立,所以不予立案,女方也接受了。
与此同时,小艺的大号“米兰大坏蛋”也被网友扒出,大家发现原来她是在社交网站上发过自己性感照片的主播……
两厢一结合——反转了,女的果然不是好东西!
因为出通报的长宁警方官方使用了精选评论,只放出了指责女方的评论,引起部分网友的不满,于是大家争吵的焦点,很快就变成了女方和警方。
男方呢?
神隐了。
好像很多人都觉得,官方通报是最权威的,人家觉得不构成强奸罪,那就是女的在说谎。
其实,就算是最最一心为民的警察,有时也可能会被坏人误导造成冤假错案,但我不想这种时候去质疑官方,相信官方与相信女方,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面,女方在如此严重的事情未能得到及时解决的情况下有怨言甚至有夸大都很正常,警察并非无所不能、不能给出完全符合受害者预期的答复也很正常,问题的重点根本不在这里。
众所周知,强奸案有多么难以认定,最近这段时间吴签的落网似乎给很多人都造成了错觉,以为抓住一个强奸犯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吴签性质不同,他是有多名女孩涉案,而且极有可能涉及未成年人,加上舆论关注度高,所以才能处理如此迅速,不是每一个强奸案的处理都能如此顺畅(更何况,吴签的案件处理顺畅吗?2016年小G娜就站出来了,2021年他才落网)。
小艺出示了自己醉酒状态下被钱枫拖回家的监控视频,但当她跟着钱枫回家之后,就不会再有监控,也没有第三人证明,双方各执一词,只能拿证据说话。
如果拿不出证据,大概最多只能说钱枫是个败类,趁女孩不清醒拉拉扯扯,很难真的定罪。
那么证据在哪里呢?
小艺说,第二天醒来她很崩溃,钱枫还安慰她说他戴了安全套,我个人觉得如果她当时带走安全套,直接去报警,或许会更好鉴定?
但实际情况是,她回家后哭着去洗澡了……
再然后,她问了司机、又调了监控,这才去报警的,但是已经过去一天了。
论坛里看到一个帖子说:电视剧里女方被qj之后都疯狂洗澡是不是误导?
一想,还真的是。
从小到大看过的电视剧多不胜数,涉及到女性被强奸的故事也不少,几乎每部剧里,女性被强奸之后第一件事都是疯狂洗澡,因为觉得自己脏了,怎么洗也洗不干净。
可是,被强奸后最正确的做法,是保留证据及时报警,这听起来很不近人情,但却是能将强奸犯绳之以法的最佳途径。
那些编剧本身肯定没什么恶意,大家都是这么写的,或者说,从古以来的女人都是这样,可是从古以来都这样,不代表是正确的,早就应该改了,电视剧却还在潜移默化地教导着不懂事的女孩子。
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看《美人心计》,杨幂饰演的莫雪鸢,本来马上要跟心上人成亲了,谁知成亲路上被人设计强奸,她就是回去之后一直洗澡,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了。
即便窦漪房安慰她,说他不会介意,可她还是执意要取消婚约,甚至不惜以死相逼,因为她自己介意,她“不想让他拥有一个不完整的我”。
千百年来,这样的事例肯定不少,可是,女人被强奸,脏的错的都是施暴的男人,为什么反而是女人觉得自己脏了、女人为此买单?
都已经2021年了,社会在进步,很多人的性观念都已经越来越开放,不能说这全然是好事,因为之前还有人觉得明星约炮不算事儿呢,但至少,在强奸这件事上,是不是该给女性一些正确的引导了?
“x女被强奸”这种表述,是不是可以替换成“x男强奸”这种表述?
错位的主语,代表着强奸案中错位的主体,作为施暴方的男人好像总是会神隐,因为定罪不易、因为女人面临的压力更可怕,所以焦点总是会变成受害的女方?
所有的女孩子都应该知道,被强奸、被家暴,不是自己的错,是对方的错。
女人穿着暴露不是男人强奸的借口,女人出轨不是男人家暴的借口,这些事情,不需要“完美受害者”,因为重点是“加害者”。
在强奸案中,重点在于是否违背女方意愿,而不在于女方是什么人、做了什么事,即便是妻子,也可以拒绝丈夫,即便是**,也可以拒绝嫖客,只要在女方表示拒绝的前提下强行发生性关系,那男方就是毋庸置疑的强奸犯。
确定错的是别人之后,就不要为犯错的人买单,权当被狗咬了一口(我知道这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但是很希望以后无论是电视剧,还是日常生活中,大家都能渐渐将这种风气推广开来,整体的风气变了,个体的人才会跟着改变)。
说起来,看过的那么多电视剧里,只有《沉默的真相》里曾经给过被侵害的女孩一些正确的引导。
剧中一位被性侵的少女茫然无措间听到一位公安局长做客普法的电台,于是打电话咨询:女孩受了欺负怎么办?
局长在给出“报警”这种套路回答之后,教了另外一个办法:把证据和陈述装进信封里,寄给自己,等有一天做好决定的时候再交给警察。
邮戳就是证明。
在钱枫事件中,小艺报警已经算很快了,依然被很多人质疑,而之前的都美竹,时隔那么久才在微博发声,更是被很多人质问:如果是强奸,为什么你不第一时间报警?
这话多可笑,强奸和抢劫盗窃其他罪行本来就不一样,是对女性身心方面的强大摧残,要有多坚强才能第一时间就保留好证据去报警?
而且,因为长久以来的引导,很多女性及其家人的想法甚至是,既然已经被那个人强奸,不如干脆就和他在一起得了,处处看说不定真的能处出感情呢?
都美竹那种未成年小姑娘,本身就容易对爱情有幻想,对方还是惯会哄骗女孩子的大明星,事后心动纠结,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偏偏总有人说,隔了那么久才去报警,肯定是因为条件没谈好。
是又怎么样呢?
强奸发生之后,想要息事宁人的女性肯定也有,既然已经被伤害,不如直接要点补偿更现实,男方当然也可以去告女方敲诈勒索,但根源不还是男方自己强奸在先?“女的也不是好东西”,这个“也”字已经说明一切,首先的首先,是因为男的不是好东西。
还有人狡辩,如果女的当时同意,事后去告强奸怎么办?
那我不禁想问了,为什么人家玩仙人跳,不跳别人,偏偏只跳你呢?
长久以来,我们对女人“受害者有罪论”,觉得女人被强奸是因为她们自己太骚,那么为什么不能是,男人被设套,就是因为他们自己太骚啊?
怕了?怕就离女人远点,别总想着能从女人身上揩油。
小艺的大号,上个月还转过都美竹的微博,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在控诉钱枫了,毋庸置疑的是,都美竹给了包括她在内的很多女性以勇气,如果不是有都美竹在先,可能她永远都不会站出来发声。
猜测当然不能断案,我无法用确定的语气说钱枫一定强奸了,但是,根据目前情形来看,钱枫有不当行为、不适合再做明星是确定的,小艺的发声,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客观上都杜绝了后续其他女孩再受其侵害的可能。
骂小艺的人肯定很多,毕竟直到到现在,吴亦凡都已经被正式刑拘了,还有人在骂都美竹。
把都美竹骂到翻不了身,就没有女人敢像她一样再站出来发声了,那些侵害女人的男人,就可以还像以往一样肆无忌惮了,反正女孩子被强奸以后,第一件事都是哭着回家洗澡啊。
所以,我不会骂都美竹,她想红也好,或是有别的心思也罢,甚至哪怕以后因为其他事情翻车,都不重要,凡事论迹不论心,在推动女性勇于反抗这件事上,她就是有示范作用的英雄。
#警方通报钱枫被曝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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