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是王姬的第二任丈夫
来源:人民法院报
陈 玺 马 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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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九月,发生了震惊朝野的假冒公主大案,此前归朝的所谓“柔福帝姬”,实际上是开封乾明寺女尼李善静假冒。该案在《宋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兴小纪》《鹤林玉露》《四朝闻见录》等史籍文献中均有记载。那么,历史上的李善静为何能冒充柔福帝姬且蒙蔽皇室长达十余年?李善静的真实身份是如何被揭发的?真正的柔福帝姬又在哪里呢?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本文透过史籍资料,索隐发微,试图拨开本案的层层迷雾。
帝姬归朝
“帝姬”是宋徽宗时对公主的特殊称谓,《宋史·徽宗纪》记载: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闰四月丙辰,诏改公主为帝姬。《宋大诏令集·改公主名称御笔手诏》从历史角度稽考古法,参酌周制,对此次易制予以合理性论证:“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称王姬,见于诗雅。姬虽周姓,法古立制,宜莫如周。今帝天下,而以主封臣,可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其称大长者,为大长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国号,内两国者以四字。”历史上的柔福帝姬是宋徽宗赵佶第二十女,与郓王楷、莘王植、陈王机、惠淑、康淑、顺德、冲懿同为懿肃贵妃王氏所生。初称柔福公主,在帝姬制度实施后改称柔福帝姬。
靖康二年(1127年),宋朝历史发生重大变故,这一年,汴京沦陷,北宋宣告灭亡。金军将徽、钦二帝以及嫔妃、皇子、公主、宗室、贵戚、臣僚三千余人押送北方。在这三千多人中,徽宗皇后郑氏、钦宗皇后朱氏、高宗生母韦氏、高宗发妻邢氏以及柔福帝姬等皇室成员均在其中。至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忽有女子自称是被金人掳至北方的柔福帝姬,自金国逃归,由蕲州兵马钤辖韩世清送至行在杭州。起初,韩世清对这位女子的身份也颇有怀疑,“乃请知州甄采同通判钤辖具官裳立于庭,坐柔福帝姬于堂上,隔帘问之,遂具说被掳及得脱之因。”高宗命令宣政使吴益、内人吴心儿验视,因归朝女子长相和柔福帝姬颇为相似,又能够详言许多宫中旧事,遂使朝廷上下确认其公主身份。据《鹤林玉露》记载,此次检验中唯一的疑点,聚焦于这位“柔福帝姬”的一双大脚上。对此,女子解释说:“金人驱迫如牛羊,跣足行万里,宁复故态哉?”随后,高宗遂诏入宫,封福国长公主,下降永州防御使高世荣,资妆高达一万八千缗。柔福帝姬被赐府邸于漾沙坑坡下,骄蹇自恣,甚至“积杀婢妾甚众,皆埋第中。”此后的十余年间,前后获得朝廷俸赐累计近四十八万缗。
真相浮出
绍兴十二年(1142年)八月,宋金以大散关为界,签订绍兴和议。随后,宋高宗的生母显仁太后归朝,这位柔福帝姬的厄运亦随之降临。根据显仁太后揭发,真正的柔福帝姬在被金人俘虏到北方后,曾嫁给徐还,且已死于五国城。“太后归自北方,持高宗袂泣。未已,遽曰:‘哥被番人笑说,错买了颜子帝姬。柔福死已久,生与吾共卧起,吾视其殓且寘骨。’”除了显仁太后以外,右武大夫相州观察使李愕、内医徐中立也对这位“柔福帝姬”的真实身份提出质疑。据《宋史·柔福帝姬传》:“内侍李愕自北还,又言柔福在五国城适徐还而薨。”《中兴小纪》对此也有相似记载:“至是,因内侍李愕等随梓宫回,且言柔福帝姬在北界降徐还,去年已死,还近自北界以其骨归。”
此外,徐还的父亲内医徐中立现身控告,则对伪“柔福帝姬”构成致命一击:“还父武功大夫荣州团练使中立诉于朝。”《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也说:“显仁后来归之岁,有入内医官徐中立者言柔福北迁,适其子还而死。”显仁太后的控诉,以及内医徐中立和内侍李愕的旁证,使得这位所谓的“柔福帝姬”假冒身份似乎已经无所遁形。高宗遂诏“福国长公主显属诈冒,下大理杂治”。
经法司查明,假冒柔福帝姬者名叫李善静,原为开封乾明寺女尼。在金人入侵时,和众多皇室宗亲一样,她也被金人俘虏至北方。据《中兴小纪》:“有阿李者,本乾明寺尼,法名善静,因被掳在北界,诈作柔福帝姬逃归。”在被金人押至北方的途中,她认识了曾在宫里伺候过柔福帝姬的内人张喜儿,张喜儿说她身材、长相与柔福帝姬类似,遂发生了冒充柔福帝姬一案。《宋史》记载:“又有开封尼李静善者,内人言其貌似柔福,静善即自称柔福。”这里所言内人即为张喜儿,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于是静善具伏:开封人,少居乾明寺,以试经为尼。初为金人所掠,有内人张喜儿者,言善静貌似柔福帝姬,即伪称之。”
宋朝张喜儿教唆李善静妄冒的情节,与唐代发生的一宗妄冒太后案中的情节如出一辙,唯两案当事人的最终结局却大相径庭。据《新唐书·代宗睿真皇后沈氏传》:安史乱中,唐代宗沈皇后没于乱兵,后不知所踪。“中官高力士女颇能言禁中事,与女官李真一尝从后游。李见高,疑问之,含糊不坚,而年状差似后。”此时,宫中已无认识沈后之人,沈后之子德宗迎还上阳宫。后高力士子知其妄冒,上奏其事。德宗寻母心切,曾对左右说:“吾宁受百罔,冀一得真。”最终,这位假太后获得朝廷宽免。
古往今来,丧乱之际企图通过假冒贵胄希求富贵者不在少数。清人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建炎南渡,有诈称徐王棣者,诈称信王榛者,诈称越王偲次子者,诈称渊圣第二皇子者,诈称荣德帝姬者,诈称柔福帝姬者,莫不伏法。”北宋靖康之变以后,妄冒宗室者并非个案,其中,却以这位伪“柔福帝姬”的潜伏时间最久。
诏狱杂治
作为本案的核心人物,这位冒充公主的女尼阿李,法号究竟是“善静”抑或“静善”,各类史籍中所记颇有出入,《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文献通考》作“李静善”,《中兴小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则作“李善静”,《宋史》中竟两说并存,前后抵牾,《宋史·高宗纪七》:“绍兴十二年九月甲寅,杖杀伪福国长公主李善静。”《宋史·公主列传》则记“开封尼李静善者”。可见,这位妄冒公主的女尼的确切法号,可谓扑朔迷离,莫衷一是。
绍兴十二年(1142年)九月甲寅,高宗诏殿中侍御史江邈、大理卿周三畏杂治伪“柔福帝姬”案。《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详细记录了大理寺对于李善静量刑的建议。
大理言:“称公主者,乃东都乾明寺尼李静善也。”法寺当诈假官,流二千里;冒请俸赐计赐四十七万九千余缗,为诈欺官私以取财物,准盗论,罪止流三千里;节次入内起居,为阑入至行在所者,斩。以上并该赦外,冯益被旨识认之时,静善与益对坐,谓上为兄,系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大不恭,十恶,罪至死不赦。”
按照大理寺的意见,李善静至少涉及四条罪状:其一,诈假官。李善静诈称皇亲,妄冒福国长公主,据《宋刑统·诈伪律》:“诸诈假官,假与人官,及受假者,流二千里”,此与大理寺所奏相合。其二,赃额。李善静涉案赃额,《鹤林玉露》言:“前后请给锡赉计四十七万九千缗”,与大理寺奏相合。《诈伪律》:“诸诈欺官私以取财物者准盗论。”罪止流三千里的规定,则见于《名例律》。其三,阑入。李善静自称柔福帝姬,蕲州兵马钤辖韩世清送至行在。《卫禁律》规定:“诸阑入宫门徒二年。……入上阁内者绞。若持杖及至御在所者斩。”其四,对捍制使。柔福帝姬乃道君皇帝女,与莘王植同产,论其行辈为高宗妹。李善静假冒柔福,面对宣政使吴益盘诘,虚构身份,“是废臣节,故为不敬也。”《职制律》“指斥乘舆”条疏议说:“谓奉制敕使人有所宣告,对使拒捍,不依人臣之礼,既不承制命,又出拒捍之言者合绞。”九月辛丑,李善静合并论罪,决重杖处死,宣政使吴益、内人吴心儿以验视不审,编管外州。李善静罪状,以阑入御在所最重,依律当斩,其他罪责均为此罪所吸纳,但高宗敕裁重杖决杀,其法律依据为《宋刑统》准用唐建中三年(782年)八月二十七日敕节文。值得注意的是,建中三年敕原本仅适用于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四罪,本案所涉“大不恭”不在此限。因此,本案杖杀的适用,属于南宋死刑处决方式之扩张解释。
然而,假冒帝姬案是否可以看作是一桩铁案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早在宋代即有人言此案之冤,认为此案是因显仁太后忌惮柔福帝姬揭露自己北狩期间隐私,因此与北还归来的内侍李愕、内医徐中立形成同盟,联合控诉柔福帝姬假冒皇亲,最终由高宗亲手酿成冤狱。宋人叶绍翁《四朝见闻录》说:“或谓太后与柔福俱处北方,恐其讦己之故,文之以伪。上奉母命,则固不得与之辩也。”可见,历史上这位柔福帝姬身份的真伪,至今仍存在诸多待解的谜团。
(作者分别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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