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真相(揭开天津大爆炸的真相)
“砰!”
2015年8月12日晚,天津港附近发生了一次大爆炸,只见一朵蘑菇云随火焰缓缓升起,爆炸声响彻云霄,据说远在河北的省份都察觉到了震感。
过了大约30秒后,现场又发生了第二次爆炸,这一次火光把整个港口照成了白天,爆炸的冲击波震碎了方圆几里的房屋玻璃,处在爆炸区附近的房屋、汽车早已经被烧成灰烬。
这次爆炸的威力相当于400多吨TNT,换算成别的计量公式的话,等同于上百枚导弹同时被投放到了天津港。
你能想象么:就是在这么一场如此杀伤力的大爆炸中,还有25名消防队员处在爆炸的中心,他们来自天津市消防支队第五队,两次爆炸后他们被火光淹没,有的甚至找不到完整的尸骸。
这其中最大的消防员40岁,最小的也才18岁,出警前还在和父亲通电话报平安,事故发生前两天刚过完18岁成年的生日。
而这一场悲剧本可以避免,25名消防员本可以平安无事,却只因一名奸商的一个谎言,让火情失去了最佳的扑救时机,同时也让25名消防战士全体丧生。
回顾8年前的“812天津大爆炸”
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地处滨海新区的瑞海公司仓库着火,于是立马转接给了消防队。
由于对方报警称是意外着火,而类似的火情在仓库、集装箱众多,货运发达的天津港经常发生,所以接线人员们早已司空见惯。
当时是晚上十点钟,消防队员刚结束一天的训练,没等他们躺下,就接到了出警的任务,所以第四消防队立刻整装出发,第一时间赶往了现场。
到了现场发现这时的火势已经变得很大,情况十分危急,第四大队的队员们于是向总部寻求增援,第五大队的官兵们立刻乘车出动了。
这个训练有素的第五支队一共28人,当时两人请假,一人刚入职不熟悉情况所以留守单位执勤,剩余25人全部出警。
这时在火灾现场的一共有三个大队:分别是第一、第四、第五队,日常的火情出动几个大队早已绰绰有余,但这一次非常奇怪:任凭这群消防员们怎么努力,火势好像没有熄灭的意思。
指挥中心深刻意识到:这种情况下必须找到火灾深处的起火点,然后才能彻底扑灭,而火灾的深处就在瑞海集团的仓库内部。
谎言
指挥中心找到瑞海公司的董事长于学伟,和他简述了现场情况,告诉他必须进入仓库内部找到火源才能将火灾扑灭,因而询问他仓库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但没想到董事长支支吾吾,眼神躲闪,好像想掩饰什么。
指挥中心再次和他严肃地确认,仓库是否有危险物品,这回董事长的回答是:“没有!”
得到这一指令的指挥中心,就立刻派第五大队的消防员深入火场。他们没有半点犹豫,但却不知道已经被这一个谎言带入了深渊。
进入仓库后,他们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周围都是黑乎乎的浓烟,察觉到不对劲的消防员通过对讲机呼喊:“赶快撤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没等25名消防员们反应过来撤退,“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夜空的寂静,瑞海公司所在的仓库爆炸了!
这次的爆炸相当于一枚洲际导弹的威力;没等指挥中心反应过来,二次爆炸再次发生,这一次的爆炸威力更大,相当于430吨TNT,很快现场升起了一团高达数十米的蘑菇云。
这一次爆炸,整个天津港都听到了,附近的居民还以为是**,整层楼案玻璃都被冲击波震碎,连隔壁的河北省部分地区都有所感应。
爆炸让地面留下了一个百米大坑,高温融化了周围的一切金属,也包括25名来不及撤退出火场的消防队员。
指挥中心怒不可遏找到瑞海公司负责人,看到爆炸后的惨状,他才承认仓库堆放着危险品,是隶属于第四类易燃易爆炸违禁品的硝化棉,其特性是容易燃烧,必须和湿润剂一起存放,但由于保管不当引发了起火。
除此之外在瑞海公司的仓库内,还存放着800吨的“硝酸铵”,这是用来制作炸药的原材料,遇到火灾、高温会爆炸,瞬间释放出毁天灭地的能量。
硝酸铵(NH4NO3)
硝酸铵是用来制造肥料和军用炸药的化合物,它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晶体,容易溶于水,在常温下稳定、不易燃。
但硝酸铵是一种氧化剂,它能助长火势,并能与可燃物混合发生反应而爆炸。根据受热温度不同,分解产物也不同,温度越高,化学反应越迅速。例如,如果温度高达400摄氏度以上时,它会剧烈分解并发生巨大爆炸,一瞬间释放恐怖的能量。
历史上因为硝酸铵爆炸造成的惨剧并不是个例:德国、美国都有前车之鉴。
1921年,德国奥堡工厂仓库堆放的4500吨硝酸铵发生爆炸,这场灾难造成561人丧生,约2000人被严重烧伤,7500人无家可归,工厂的死者被排成一排,一直排到镇郊;现场90的房屋被摧毁,遗留下了一个长130米、宽90米、深20米的深坑,成为了德国工业史上最大的事故。
1947年4月16日,美国得克萨斯城港口发生大爆炸,整个港口几乎被夷为平地,事故查清后发现罪魁祸首就是2300吨硝酸铵化肥。爆炸造成超过500人死亡,其中只有405人被确定身份,有113人被归类为失踪,因为没有找到任何可识别的人体部分。因此这次爆炸被称为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工业事故,市民描述爆炸现场堪比**。
因而,如此威力巨大的危险品,法律是不允许个人或企业擅自存放的。
《民法典》第九百零六条指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商人重利
可瑞海公司为了利益,贪图生产便捷,忽视了法律条文,还花钱笼络了一些中介检测机构,拿到了存放许可和危险品经营资质。
当火灾发生后瑞海公司害怕东窗事发,选择隐瞒了这一切事实,撒谎称是意外。事实上,这是瑞海公司非法储存违禁化学物品,且保存不当所引发的失火,再加上仓库堆放着大量硝酸铵,所以火灾很快把这些产品引爆,这也正是天津港812大爆炸的起因。
面对25名战友的牺牲,现场的其他消防员们没时间悲伤,只能重新振奋起来救火,终于他们的全力扑救下,现场的明火才被全部熄灭。
这一次火灾最终造成了:165人遇难,其中第一第四消防队的队员伤亡过半,而第五支队的队员全体牺牲,还有数名无辜群众。此外,火灾使得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现场304幢建筑物、12428辆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8.66亿元!
而如果早知道里面堆放的是危险品,奸商没有说谎,消防员们就可以另一种处置方式,也可以尽快疏散群众撤离,消防官兵们也没有必要冒死冲进火海,但这该死的商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选择隐瞒实情,最终造成了如此局面。
秋后算账
事故后,现场的哭声从没断过,无数的亲人家属在爆炸区跪地不起,悲痛欲绝。造成这个大爆炸的瑞海公司及其背后的力量被彻查,当庭审判。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公司其他负责人有期徒刑10年不等;原天津交通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处长冯刚等人也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判处3-7年有期徒刑,这次事件总共处理了49名企业人员、123名相关责任人员,其中省部级、厅部级的人共计27人。
董事长于学伟面对死刑的宣判,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4项罪名,本人不持异议,我知罪认罪悔罪,我愿意接受法庭对我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且不再上诉、永不上诉。”
反思
企业要有经营之道,不可以盲目追求生产效益,要秉承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如果逾越了法律界限,最后害人害己,企业的前途也全部葬送。
其次,无论是谁都要学会尊重他人的生命,特别是在这样危急的关头,一句谎言就有可能形成连锁效应,造成更大的损失。
消防员义无反顾地逆行,为的不只是救火,还是把企业、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所以不要做一个不懂得感恩的白眼狼,也别让为人民服务的最美逆行者寒心。
如今,8年过去了,于学伟还在服刑,没有检索到任何关于他执行死刑的消息。至于死缓会不会变成无期?最后再变成刑满释放?懂法律的朋友能不能来解释一下,是否会有这种可能性存在?
编辑:职男小井
配图: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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