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汶川地震死亡人数最新消息报道
文丨大大怪巨怪
编辑丨大大怪巨怪
前言
2008年5月12日的下午2时许,汶川大地震发生。顷刻间,千万人流离失所,经济损失高达千亿……
所幸国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迅速对灾区展开了救援。除了民众安置以及家园重建外,人民最关心的无非是财产问题。
那么,汶川地震中有8万人遇难,他们名下的贷款和存款,国家该怎么处置呢?
只有当存款人确认死亡后,储蓄在银行里的存款才会转变为遗产,才可以被其他直系亲属或确认的继承人继承,或者被国家充入国库。
而直系亲属继承也不容易,存款人必须在生前经过财产公证,而后确立遗嘱才可顺利继承,不然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进行继承。
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所谓的继承人概念,继承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两类,而两者的概念又有很大的不同。
法定继承人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继承权的直系亲属,例如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即使存款人没有立遗嘱也享有继承权利。
而遗嘱继承人则是存款人在财产公证时,即被继承人在公证时,指定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财产继承对象,优先级上要高于法定继承人。
而在遗产分配中,法律则会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如身患残疾生活困难、付出较多赡养义务等,皆有机会获得的较大的继承份额。
不过在众多遇害者之中,存在着财产继承意识薄弱的情况,生前都未曾进行过财产公证,也没有指定继承人进行财产继承。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遇害者的财产又该如何处置呢?
因此在一定时限之后,银行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再结合当地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然后对这笔贷款进行核销处理。
2008年5月23日,政府根据受灾人民的实际情况,针对借款人在地震中蒙受损失,不能通过保险获得理赔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通过银监会专门发布相应的政策文件,要求当地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银行呆账,以及各类贷款核销处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核销。
而对于民众因地震造成财产蒙受巨大损失,导致保险无法理赔、理赔金额不足的情况下,这些借款债务则有国家进行补齐。
那么,当房屋借款人在地震灾害中遇难离世,房屋的贷款又该如何处理?
是成为银行手里所谓的坏账?还是由遗产继承人担负起贷款呢?
倘若遇难者生前曾经购买人身意外险等险种,这部分的保险赔付将会自动抵消遇难者的债务,其余部分由国家代为补足,然后进行核销。
而对于那些因地震导致失踪下落不明的人口,国家暂时保留了他们的存款与贷款,直到规定的时限之后才会进行核销处理。
后来我国政府又针对汶川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出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推出了一些了新政策来完善针对灾区颁布的法律条文。
也正是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灾区人民才有了足够的喘息时间,灾后重建也才逐步走向正轨。
由于国家政策向灾区倾斜,实施“特殊时期特殊处理”的人性化处理,汶川灾区仅两年就圆满完成了基本重建目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升级换代,当地产业也是在政策扶持下优化升级,居民安居乐业,房屋在防震减灾方面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如今的地震灾区已经走出了当初的阴霾,改头换面,一片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
八级地震这对于任何一个文明都是严峻的考验,而中国文明经受住了这场考验,放眼当今世界,也唯有我国的社会主义文明才能办到。
我国集中全国力量,对灾区进行救援与重建,不仅温暖了一代人的心灵,也让世界人民都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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