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子贝勒郡王亲王的区别(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品级)
乾隆一朝甚至说是有清一代,家族显赫如富察氏者实属少见,即便是说大清第一异姓贵族也不为过。自傅恒开始,他们家共出了两个郡王,三个一等公,傅恒父子五人皆官至一品,还有四人跻身军机大臣行列。
清代异姓封王者,除了清初的三顺王以及平西王吴三桂、义王孙可望,还有后来康熙朝黄芳度曾封王爵之外,剩下的两个就是傅恒以及他的儿子福康安了。
御史重点并不是要介绍傅恒一家的功名富贵,而是要讨论傅恒、福康安死后,他们的爵位沿袭问题。按照清制,一等公一般都是世袭罔替的,傅恒一人就兼有一等公和郡王两个爵位,那么他的后代又该如何继承呢?
说起清代的公爵,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的
按照正常情况,皇帝授予有功大臣公爵,其封赏的方式是不同的,这也意味着同样是公爵,含金量就不同。清初时期,朝廷在授予大臣公爵时,是要说明袭爵次数的。如果在册封上谕中没有说明袭爵次数,那么就仅限于本人,不能传给后代。
比如清初时期的黄梧,他因主动归降清廷,被顺治帝封为公爵,但顺治帝在上谕中并没有明确说明这个公爵是几等,也没有确定能否世袭。所以康熙亲政时,黄梧特地上折,请求朝廷明确自己是几等公以及袭爵次数。康熙帝念及黄梧之功,遂下旨封黄梧为一等公,准袭二十四次,即世袭罔替。
还有一种情况是,公爵是可以重复授予的。以傅恒为例,他于乾隆十三年金川之役得胜班师时,被乾隆帝授封一等忠勇公。乾隆二十年,师克伊犁,乾隆再次授予傅恒一等忠勇公。对于傅恒来说,二封一等公,实属旷世恩典。他不敢受,奏请乾隆收回成命。
像傅恒这样两次授封一等公的情况十分少见,除了他以外也没有第二个现成的案例。不过不管是傅恒还是福康安,他们的一等公爵都是明文规定可以世袭罔替的。
傅恒“赏加郡王衔”与福康安“赠郡王”有本质的区别
乾隆三十五年二月月,傅恒征战缅甸回京后,因在前线染病于四月间病逝。乾隆痛失股肱,谕令其丧葬规格以宗室镇国公规格办理,赐谥“文忠”。到了嘉庆元年时,乾隆又想起这位小舅子的功劳,推恩赏加郡王衔,并配享太庙。
福康安受到的恩宠比其父傅恒更甚。乾隆五十七年,福康安领兵平定廓尔喀后,被乾隆帝累封为一等嘉勇忠锐公,并于嘉庆元年晋贝子。同年五月,福康安在军中病逝,乾隆下旨追封嘉勇郡王,并配享太庙。
傅恒与福康安的郡王是不一样的,前者的“赏加郡王衔”,通俗地理解就是享受宗室多罗郡王的待遇,并不是实际上的郡王。这一点和普通的职官是一样的,比如正二品的侍郎赏加头品顶戴,但其原品仍是正二品。和现在厅级干部享受副部级待遇是一个道理。
既然是荣誉头衔,所以傅恒的郡王衔仅能止步于他本人,而不能传给子孙后代。事实也是如此,傅恒死后,他的一等忠勇公由他的第二子福隆安继承,他于乾隆三十五年,即傅恒去世后便承袭了一等公的爵位。
至此,傅恒的一等公爵位便由福隆安一脉承袭,总共传了六代,最后一位承袭者是松椿,他于光绪十七年袭了一等公直到大清灭亡。
福康安的情况就不同了,从制度层面而言,他生前最高的爵位并不是一等公,而是贝子。如果了解清代爵位的读者,应该都知道贝子是宗室爵位,**比民公要高很多。况且福康安死后,乾隆是实打实地追封他为郡王。
所以福康安的后代如果承袭爵位,起点就要高很多。按照宗室爵位降级袭爵的规定,福康安的儿子应该承袭贝勒,孙子便是贝子,其后才是镇国公、辅国公等。
嘉庆元年,福康安之子德麟承袭了贝勒爵位。说起这个德麟也不是一般人,史料记载他是武状元出身,弓马骑射十分了得。乾隆帝对他很喜爱,所谓爱屋及乌,尽管德麟年纪尚小没有什么突出的贡献,但乾隆还是下旨,准其贝勒爵位世袭。
遗憾的是,德麟没有他的祖父、父亲那么幸运。嘉庆亲政后,对福康安很不友好,曾几次公开指责他带兵期间用度奢靡,导致军伍腐败,还把八旗战力下降的责任也推给了福康安。至于德麟同样也受到了父亲牵连,不仅丢了世袭贝勒这一爵位,还降为贝子。
德麟在嘉庆朝是吃过不少苦头的,曾几次因过被罚,最终被革去贝子发配伊犁赎罪效力。所幸,嘉庆帝还算仁慈,德麟死后他的儿子庆敏,于嘉庆二十三年承袭贝子一爵。
庆敏之后,贝子的爵位仅降过一次,他的儿子文谦于咸丰五年袭镇国公,此后爵位没有再变化,一直都是镇国公。至于福康安的一等公爵、贝子则按照袭高不袭低的标准,按例不得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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