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医学投毒事件(金域医学投毒事件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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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河南许昌警方发了一则通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禹州市公安局对张某东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之前要么是官员防疫不力被撤职、要么是个别人不配合防疫工作被处罚,而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关于公司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被立案侦查的新闻,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一)
这个通报里面的关键点就在于“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这是指什么?
没有人说明白,但是根据目前的猜测和网上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主动传播病毒”“丢失样本”“伪造数据”“瞒报数据”等某个或者多个行为。
当然,金域医学公司也第一时间发了一则声明,表示经公司调查,不存在上述情况。但是声明中仍然没有说明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
所以奇怪的地方就在这儿,警方说金域公司做错了,但没说哪儿错了,金域公司说反正我不是在上面几个地方做错了,别的我也不说了。
搞得大家一头雾水,最主要的是把目前正在全力抗疫的许昌居民搞得很烦躁,说话说清楚啊,到底哪儿出问题了,这算怎么回事呢?
(二)
鉴于目前我手边也没有更多的实际证据,我们只能根据已有的信息,用排除法来大胆猜测,小心论证。
首先,我觉得“主动传播病毒”可以排除,这说白了可是投毒,意思是没病毒我也搞些病毒传到社会上,这样大家才会不停地核酸检测,买我的产品。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这个逻辑说得通,但是从我们的法律来说,只要这公司不是美国控股想搞死我们国人的公司,但凡里面有一个脑袋正常的都不敢这么去搞。
在社会上散布新冠病毒,搞这事估计得牢底坐穿或者掉脑袋,虽然是上市公司,但是为了公司赚点钱搞这么大,没必要没必要。
第二个“丢失样本”,怎么说呢?有发生这种事的可能性,但是问责力度应该没这么大。
说句不好听的,有的小区就算你样本全丢失了都可能没事,毕竟感染的人才有多好,99%的小区一个病例都没有的。
所以,结果呼之欲出了,“伪造数据”“瞒报数据”是这个通报中最可能涉及的罪名。
我为什么要把这两个放在一起呢?因为伪造数据就是为了瞒报数据。
我说的瞒报数据不是指金域公司发现了阳性结果不上报,而是指上报不及时,变成了“瞒报”。
(三)
那么为什么上报不及时呢?因为公众、尤其是政府对出具核酸报告的事件要求太短了。
我们现在基本不超过24小时候就能拿到核酸报告,这个速度,包括了采样、送样、培养、检测几个步骤的时间,在正常的核酸检测中没问题。
但是,遇到了整个城市大规模、高频次的核酸检测时,出问题了。
因为采集的人非常多,所以采集的时间就会变成,等一大批人(比如一个小区或者一个片区)都采集完再送样,检测室里的工作量也增大了很多倍,哪怕录入结果都变成了巨大的工作量。
但是越是全城检测的时候,越需要结果出得快、还要出得准,群众和政府都等着这个结果来开展下一步工作呢,你敢说等一等?
怎么办?金域公司不想着怎么去增加检测能力、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和其他相关企业的共同合作等,而是采取了投机取巧的方式。
那就是直接宣布结果—阴性。(“伪造数据”的罪名在这儿)然后再慢慢检测,如果发现了阳性再报告(“瞒报数据”的罪名在这儿)。
按照他们这样的玩法,我甚至都有理由怀疑,前面新闻里出现的某某某第一次、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第三次才检测出阳性的,是不是都这么搞出来的?
只是都这样搞了,那我们所有工作人员辛辛苦苦采集、全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不是浪费时间和钱(检测试剂)吗?
重罚吧!当他选择投机取巧的时候,他就应该想到自己应有的后果,要用最严厉的惩罚让所有防疫相关的人和公司都看到,疫情防控工作,决不允许出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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