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超载的标准是(公交车不超载标准)
看下面这辆7座面包车,从外表看上去是否平平无奇,与其他同款车辆并无差别。实际上,它却是内有乾坤!
123456789……
7座面包车内竟坐满了10个人,正是应了那句“千万别惹面包车,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车上会下来多少人”
1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对车辆超员载客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更加严格了!
下面,蜀黍就来细细为大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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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对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此次修订,将机动车超员纳入“一超三罚”的处罚范畴。主要是为解决目前部分载货汽车,通过人货混装、变相改装,实现“多拉多赚”的现象。
解读一:什么是“一超三罚”?
“一超三罚”,指的是车辆因超员被查实,在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罚款、扣证、记分外,还将对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上登记的机动车所属单位或所有人)、机动车使用单位(雇用、使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
实施“一超三罚”倒逼营运车辆、用车单位,自觉履行源头管控责任,主动拒绝超员。
司机和车主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如何罚?
只会处罚一次,按照相关条例择一重进行处罚。
解读二:如何认定为超员?
对于车辆载客人数超出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标准的,即认定为超员。也就是说,如果行驶证上写明车辆核载5人,实际乘坐6人,即超员。
!以下情况不属于超员:
城市公交车超载人数的计算是按占地面积来算的,不以这种方式认定;根据实施条例的规定,公路载客汽车在车辆满载的情况下,搭载的儿童不超过10%的不认定为超员。
解读三:超员将如何处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非营运车辆超员20%以上,记6分。
机动车超员“一超三罚”分四档进行处罚
超员
20%以下
罚司机1000元;
超员
20%-50%
罚驾驶人2000元,车主5000元,使用单位10000元;
超员
50%-100%
罚司机2000元、车主8000元,使用单位15000元;
超员
100%以上
罚司机5000元,车主10000元,使用单位20000元。
举个栗子,做道数学题
问
甲公司为拉载员工,聘请了一辆核载人数为20人的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该车载了25名员工,他们将面临何种处罚?
超员25%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对于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圳交警一直是严查严处!
对于超员,或许有些人会抱有这种想法“多载几个人少跑几趟,省事!”“路途不远,不会出什么事的!”……
其实不然,要知道超员载客会使车辆超负荷行驶,极易导致车辆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下降。且部分非法改装车辆将座椅拆除,没有安全带的保护,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2018年7月16日6时20分,在滨海大道发生一起跑车撞面包车的交通事故,造成多名乘客受伤,一人重伤。
经查,面包车核载8人,事发时实载10人。发生碰撞的一瞬间,车上除了司机外的9名乘客无一例外被甩出车。
这次事故再次提醒大家,违法载人载客,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人货混装车超员超载容易引发重大的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蜀黍的日常执法中,也查获了不少超员“膨胀”的车辆。因此,蜀黍呼吁广大市民,对此类违法行为积极进行举报!
你敢超员,我就举报!
9月11日上午6时33分许,有市民举报称在福田区莲花路路段发现两辆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超载的违法行为,深圳交警接到举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并调取路段监控视频。
一看吓一跳,两辆面包车打开车门,哗啦啦下来了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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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14时,深圳交警传唤当事人到案接受调查。当事人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其解释公司因赶时间要安排19个人去莲花山做绿化工程,19人中3人乘地铁前往,其余16人则由公司安排了两辆车送往,一辆车10人另一辆车6人,其中一辆车涉嫌严重超员。
最终,深圳交警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公司负责人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这种超员载客的行为不仅是对乘客的不负责,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安全隐患,蜀黍绝不容忍!
11月1日后,超员载客一经查实 严格执行“一超三罚”。对于公路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达到一定的比例,将会构成危险驾驶。蜀黍在此提醒广大客运驾驶员和客运企业,合法合规运营,安全驾驶!
11月1日起,新的《处罚条例》将正式实施接下来,深圳交警将继续为大家解读,与你有关,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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