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计信息系统概述及优化方案
“豫事办”联合河南省财政厅
推出会计信息采集系统,
现已上线“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APP
试运行啦!
会计从业人员或拥有会计证的人员
需要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尤其是我省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必须提前完成信息采集!
今年新增移动端采集渠道,
操作更加方便快捷!
下面就跟小豫一起来看看
如何进行“会计信息采集”叭!
#01
注册登录
方式一:“豫事办”小程序
打开支付宝,
搜索“豫事办”,进入小程序
方式二:“豫事办”APP
各大应用商店搜索“豫事办”
(目前仅支持安卓客户端)
点击下载“豫事办”APP
#02
功能入口
点击首页轮播图
“会计信息采集”即可快速进入;
或者点击首页“服务随行”
下拉点击“金融服务”-“财会服务”
-“会计信息采集”,
即跳转至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
#03
采集流程
下面就来跟小豫一起看看
具体的采集流程吧!
(篇幅较长,请仔细观看)
1. 信息采集须知
填写个人信息之前须阅读信息采集须知,当阅读结束后,并点击确定(15秒之内不能勾选):
填写说明:
1.全日制最高学历:选择已取得(没有拿到毕业证的不算)最高学历,。
2.未进行非全日制教育的请选择“初中及以下”,取得非全日制学历的,据实填写。
3. 关于学历证、学位证丢失的:
学历证、学位证丢失的,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证明,也可以从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处获取。均无法获取的,学历只能填高中或初中及以下。
4. 工作单位、职务信息及相关证书信息
填写说明:
1.在岗状态 :无工作单位的选择“待业”;不在会计岗工作的选择“不在会计岗工作”;在会计岗工作的选择“在会计岗工作”,且在岗人员需据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
2.会计从事时间不得早于全日制学历(学位)获取时间;
3.会计从事年限:年限最大为会计从事时间减去当前时间。
4.关于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取得的会计初、中、高、正高级资格都是资格,并不是职务,职务是单位根据你取得的资格,通过发文或者颁发聘书聘任你担任相应的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享受相应的待遇。聘任一般在事业单位实行,企业极少见。
5.选择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在其他信息向里面填写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相关的证书信息。
6.珠算**、是否是注册税务师等信息。如果无证书,请选择无。如果有证书则需要填写证书编号。
5. 其他信息(选填)
5.1 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在其他信息中选择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点击添加,如下图所示:
5.4 信用信息—失信
在其他信息中选择信用信息—失信,并点击添加,如下图所示:
6. 上传附件
什么是“信息采集”?
cici~
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信息采集”的话
那 小豫 就
带你!研究!
为什么要采集?
本次信息采集是在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对会计人员的建档入库,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全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后自动入库)。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和培训等相关业务均依据全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
小豫划重点:
该信息会作为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会计人员必须将自己的信息提交到财政部门的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管理,所以所有会计人员都必须遵循,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哪些人要采集?
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的核算;
4、收入、 费用(支出) 的核算;
5、财务成果 (政府预算执行结果) 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 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 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总会计师 (财务总监) 的人员, 属于会计人员。
小豫划重点:
只要你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或者持有会计职称类证书,就必须进行信息采集。
需要哪些材料?
①近期本人电子证件照(规格为:宽>=295像素,高>=413像素,格式为jpg。)
②本人真实有效的学历证书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宽>=700像素,高>=500像素,且不大于150KB)
③本人真实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jpg或格式,不大于80KB)
小豫划重点:
学历证、学位证丢失的,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证明,截图即可,也可以将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拍照上传。均无法获取的,学历只能填高中或初中及以下。
去哪里采集?
当然是上“豫事办”啦,
快捷方便!
采集原则
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不在职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再进行采集。
小豫划重点:
根据有关规定,全日制在校生勤工助学或实习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经历。
温馨提示
新增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请随时进行更新。
小豫再次划重点:
保险起见,
不管是否进行过信息采集,
是否要参加后续的会计相关考试,
小豫都建议你登录“豫事办”
查询核对一下自己的相关信息,
以防止意外!
来源:豫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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