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非孕妇生活方式指南

一名26岁内地女子早前隐瞒怀孕来港产子,因向入境处职员作虚假申述,日前被判监禁14个月。

双非孕妇生活方式指南

入境处表示,为配合有关政策,入境处会继续全面加强对非本地孕妇的入境配套措施。根据有关政策,怀孕后期(指怀孕28周或以上)的非本地孕妇,在进入香港时须向入境处人员出示由私家医院签发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否则可能会被拒入境。

入境处人员在执行此措施时,卫生署会安排医护人员协助,就孕妇的怀孕及其他身体状况提供专业评估和意见。除此之外,入境处亦会不时派员在入境大堂巡逻,透过目测及经验判断,截查入境旅客,并对可疑的旅客作出针对性的讯问。任何非香港居民如未能符合一般入境规定,或本处人员认为其访港目的有可疑,入境处一律会拒绝有关人士进入香港。

入境处发言人强调,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元及入狱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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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双非”父母赴港产子的渠道在2013年后已经关闭,如果有“双非”父母强闯来港产子,其孩子能够获得香港永居身份吗?

据了解,香港不会接受“双非”孕妇预约分娩服务,如有人隐瞒怀孕状况、强闯来港产子,婴儿基于“父母为中国籍人士在港生产的婴儿,可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根据《入境条例》,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属于香港特区的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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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热议“双非”所生的子女是否还会有香港身份。

注:赴港产子的夫妇其中一方持有香港工作签/学生签/单程证的情况下,不属于“双非”人士,可预约赴港产子。

给大家看两宗相关案件的裁决:

庄丰源案

1997年9月,内地居民庄纪炎夫妇持双程证来港探亲期间诞下男婴庄丰源,夫妇之后返回内地,留庄丰源予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祖父庄曜诚照顾。

但按当时的《入境条例》,庄丰源属非法留港,故1999年4月,入境事务处发信提醒庄曜诚,指庄丰源没有居港权并将被遣返,庄曜诚遂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及上诉庭均判庄丰源胜诉,入境处随后上诉至终审法院。

2001年7月20日,终审法院判决庄氏胜诉,理据是,《基本法》第24条第2款第1项,指1997年7月1日特区政府成立之前或之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足以界定此类人士可享有永久居港权,此判决成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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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住环境本就挤迫。(资料图)

吴嘉玲案

1997年7月1日,年约10岁、父亲为香港永久居民的吴嘉玲偷渡来香港,未能获得居港权。吴嘉玲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终审法院于1999年1月29日裁定,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不论有无单程证,不论婚生或非婚生,不论出生时父或母是否已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均拥有居港权。终审法院裁定吴嘉玲胜诉。

港府当时估计,倘若依照终院裁定执行,10年内会有约167万人可从内地大规模移居香港,甚至通过非法途径途径偷渡来港,将对香港社会入境管制及人口造成沉重压力,

1999年5月18日,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向国务院提交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这便是第一次释法的由来。 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列明,港人在香港以外所生子女,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须循合法途径来港,才享有居港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释法实质上否决了香港终审法院的有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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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列明,只有获批单程证的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权。 (资料图)

为什么庄丰源案没有寻求人大释法?

表面看起来,两宗相关案件的裁决完全不同,且吴嘉玲案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庄丰源案案则未要求释法。这其中有什么缘由吗?

其实,两个案件乍看相似,但诉求之法理基础是完全不一样的。

吴嘉玲案解决的是港人(永久居民)内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权问题。其核心问题是回归后在“一国两制”下受基本法规限须循合法途径来港定居。

庄丰源案解决的是非港人(非永久居民)在香港所生子女的居港权问题。包括类似夫妻皆持单程证移居香港,但未够七年未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在港所生的子女的身份问题。这里面其实还牵扯一个国际人权公约与国际惯例问题。那就是出生地原则,而非父母身份问题。

庄丰源案为什么没有释法的主要原因是庄丰源的父母都是内地居民,于1997年9月持双程证在香港探亲时在香港诞下庄丰源,即庄丰源是在香港出生。

该案最终由终审法院2001年7月20日作出裁定:不论其父母是否已在香港定居,只要在香港出生的中国籍子女均享有居港权。庄丰源符合在港出生的条件,即享有在香港特区的居留权。终院并认为,案件不涉及中央管理的事,或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完全属于特区政府管辖范围内的事务,故无须提请全国人大释法。

当然,这只是终审法院的一面之词,至少,法官未能有远见性地预料到裁决会带来的社会影响。而且,香港当时“双非”婴儿数量甚少,不足以影响香港社会结构,同时整个社会都对庄丰源非常同情,释法并无民意支持。

问题是,香港社会没有预见到终审法院庄丰源案判决带来的“双非”问题,判决后来港产子引致的“双非”人数逐年增加,香港医院产床位日趋紧张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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