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产品代理,最新产品代理:购买指南及服务评价
“2023年最劲爆的商业模式,颠覆传统太阳线,颠覆双轨,颠覆消费全返”、“直推高,收入快,新人有动力”、“三单循环,三单倍增,团队裂变快”、“动静结合,不做市场也赚钱”、“收入无瓶颈,上不封顶”、“无泡沫,长久稳定,真正的管道生意”……近段时间,有关“嫦娥甄选”的广告宣传攻势开始出没在各大社交平台当中,并吸引到了无数网友为之侧目。
那么嫦娥甄选究竟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嫦娥抗衰五系面膜”是否具有所谓的“抗炎”、“抗敏”等医疗作用?“鲟鱼软骨低聚肽”又是否具有官网所宣传的保健功效?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直推奖、创业奖、全网营业额加权分红分别指代的是怎样的奖励?
嫦娥集团,平台现状
据推广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嫦娥甄选的经营主体为嫦娥医学集团,该集团又经常被称为是“嫦娥抗衰集团”、“嫦娥集团”,嫦娥创新(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集团的核心单位,据悉,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林国华,股东有林国华(大股东)、嫦娥抗衰(武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文、樊锋凯、武汉汉密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据官网(www.cecxsw.cn)介绍,嫦娥抗衰集团钻研“大数据应用、微生态调理、治未病措施、食疗养方法”等综合技术。8年来,形成从“原料基础建设、技术应用研究、生产加工销售、赋能增效服务”为闭环的T2B2C基础能力。嫦娥抗衰集团事业板块涵盖抗衰老“人工智能”产业、抗衰老“养身食品”产业、抗衰老“养身露酒”产业、抗衰老“养颜定制”产业,产品围绕人民“健康、快乐、美丽”愿景研发。
说到集团旗下的其他公司,得到嫦娥创新公司投资的湖北奥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理所当然地被有关宣传材料标注为是集团的一员。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9年,奥肽生物已经遭到了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为“食品违法”,决定书文号:(都)食药监食罚﹝2019﹞3号。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顺带一提,在知情人提供的PPT资料当中,这款产品也被称为是嫦娥甄选旗下的核心产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酒品类同样是嫦娥集团旗下的一大产品板块,“古得宁鲟鱼骨肽酒”在官网的宣传下,也被指出可以“安神安眠”和“抗衰养颜”,前者很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改善睡眠的保健功效。
这样一来,可能会有消费者被这样的宣传方式所误导,进而误以为该产品也具有其所含成分被包装出来的种种功效。《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对于上述涉及到医疗作用的广告内容,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揭底模式,多重收益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嫦娥甄选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强(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报单门槛共有两个,对应小单和大单,分别是1650元的VIP体验套餐(1盒大鲵低聚肽 1盒嫦娥五系面膜)和9900元的SVIP创业套餐(6盒大鲵低聚肽 6盒嫦娥五系面膜)。
在嫦娥甄选这个项目当中,还存在着贡献值和财富值的概念。VIP套餐对应的贡献值为3300,财富值为8000元;SVIP套餐对应的贡献值为19800,财富值为7万元。
关于这份涉及到贡献值的收益,嫦娥甄选的讲师还特别提到虽然该平台的网体是太阳线,但却可以做到“业绩共享”,比如A推荐B,B推荐C,B也可以把C放到A的下面。
最近一段时间,前往嫦娥集团总部进行考察的经销商也是络绎不绝。
后 记
在对外推广嫦娥甄选的过程中,个别经销商所提供的相关PPT资料还涉嫌使用绝对化用语,称嫦娥甄选的商业模式为“2023年最劲爆的商业模式”。
类似的说法也出现在了视频号“嫦娥创新之家”发布的视频当中。
显然,这样的宣传涉嫌违反了我国《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商品或服务优劣均为相对的,具有地域和时间阶段的局限,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绝佳等语言,违背了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容易误导消费者,也会造成商家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并不限于所列举“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用语,与此类似的“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或近似的最高级形容词“最”字用语都属于绝对化用语。
至于以“帮助1000万人创业成功”为定位的嫦娥甄选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文章来源:新营销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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