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阴婚是什么意思(现在还有这种陋习吗)

最近山东禹城女子方洋洋事件让全国网友十分揪心,方洋洋因为不孕,被公婆和丈夫虐待致死的消息前段时间已是沸沸扬扬,现在又有网友爆料,方洋洋在殡仪馆火化后,家人为了让她走后不孤单,提前给他安排好了“阴婚”。配婚对象家直接从殡仪馆取走了方洋洋的骨灰盒,并给方洋洋的家人一部分“彩礼”。这件事实在是让人震惊,没想到当今社会还有这等奇葩风俗,同时我们揪心的是她的命运,被卖两次,活着一次,死了一次。

什么是“配阴婚”,现在还有这种陋习吗

阴婚又称“鬼婚”、“冥婚”、“骨尸亲”在中国一些地区,封建迷信非常严重,如果去世的人生前没有配偶,死后就要为其找一具异性尸体合葬,这就是配阴婚。这种情况在辽宁、陕西、山西、山东、内蒙古等地的农村都出现过。

配阴婚的习俗在汉朝就有了,在当时曾予禁止,《周礼·地官·媒氏》中有一则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对这句话,东汉末年的儒家学者郑玄解释说:“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郑玄所说的“迁葬”与“嫁殇”便是后世所说的冥婚。《周礼》中明确禁止这种形式的婚姻。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

史籍记载,三国时曹操就曾操办过一次阴婚。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是不幸病故,曹操悲痛万分。曹冲生前因年幼未及纳采订婚,曹操就向邴原说亲,希望邴原将他未嫁而死的女儿嫁给自己未娶而死的儿子,但遭到邴原的拒绝。后来曹操终于聘到甄家死去的女儿,为曹冲结成冥婚。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清末民初这种阴婚风俗也非常盛行,据说蒋介石的弟弟将瑞青就办过“阴婚”。直到今天,配阴婚的习俗还在一些山区存在。

阴婚的兴起,是因为有很多老人认为如果不替死去的人找到合适的配偶,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会使家宅不安宁,还有一种原因是,做为长辈如果自己的子女在还没有婚配就不幸逝世后,将给子女配阴婚作为了自己的一种责任。其实这是长辈溺爱晚辈的一种人性的扭曲,将自己扭曲的想法强加于晚辈之上。既然有需要就会有市场,甚至滋生一些新的行业既“卖尸人”和“偷尸人”。

人类高度文明的今天,不将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用于科研来探索未来,而是一心的琢磨以故人的行为,是中国人的通病。

人死了,是回归自然的一个自然现象。他们不会以鬼魂的形式存在。我们认为存在于另一个世界,那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东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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