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内衣将被拍卖(梅艳芳私人物品拍卖)
说到梅艳芳,大家可能会想到她一生的艺术成就,但其实相对于事业而言,梅艳芳的家庭感情是非常惨烈的。
1963年出生的梅艳芳从小家庭条件就不太好。她父亲自幼去世,全家的重担全压在母亲身上。梅艳芳刚4岁时,被迫辍学,和姐姐一起在操场表演补贴家用。
20岁那年,梅艳芳和姐姐一起参加歌唱比赛。虽然姐姐最终被淘汰,但梅艳芳的一首《风的季节》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开启了自己的演艺之路。
成名后,梅艳芳的收入成为家里唯一的开支来源,养家糊口的重担全压在她身上。
不过,这并没有让梅艳芳得到母亲更多的宠爱。重男轻女的思想让梅母心中只有两个儿子,尤其是对大儿子梅启明,更是宠爱有加。
梅艳芳出道没多久,梅启明就让她给自己300万港元开狗场。
在1988年,300万港元对一个普通香港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虽然赚了钱,但梅艳芳不愿意一下子把这么大一笔钱给哥哥。
但梅妈妈不理解梅艳芳的难处,梅艳芳最终还是付了钱。但由于经营不善,梅启明不仅挥霍了这笔巨款,还欠下了巨额外债,担保人还写上了母亲的名字。
哥哥因欠款逃离美国,不忍心看着母亲受苦的梅艳芳只能抗拒一切。此后,这对兄妹反目成仇。
1996年,梅木成立“世界中西医学会”
对抗癌症“,梅艳芳捐出1000万元支持母亲,并担任名誉主席。
不过,梅母借梅艳芳之名向外界借了不少钱,梅艳芳随即与该协会拉开距离。
梅母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还向媒体表示梅艳芳捐了100万元,而不是1000万元。
2003年,梅艳芳证实自己患有宫颈癌。梅的母亲并没有来关心女儿的情况。相反,她向她要了一笔养老金。还未走出癌症阴影的梅艳芳对母亲彻底失望,于是在母亲病重时立下遗嘱,将财产交给信托公司。
只留给梅家一小部分。
对遗嘱不满的梅母,也在梅艳芳死后多次对簿公堂,为自己争取利益。她还对媒体和公众大打感情牌:“我多辛苦养孩子,我一个人这么辛苦,带了四个孩子。她(梅艳芳)生下来都没赚钱,我再辛苦也会支持她。”
2007年后,梅母虽然每月收到遗嘱中的12万元,但她一再强调不够,不断打官司,拒交诉讼费。梅艳芳基金会不得不拍卖梅艳芳的遗物及珠宝约1100万元,以支付梅慕的日常开支及诉讼费用。
直到梅艳芳的遗物被拍卖,梅母都不满意。她想拍卖梅艳芳生前的内裤。这一举动激怒了许多球迷。香港演员谭耀文也很生气,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拍十亿是一种侮辱!”
梅木并不这么认为,只是说:“还有什么卖的吗?衣服和奖杯都不留给我,你说得多难堪!”
梅母的生活费虽然在遗嘱里可以涨到每月12万元,但一直在涨。直到2015年,梅木每月已拿到16万元。
梅启明也早早从美国回来,不和妻子一起工作,花掉梅艳芳留给母亲的钱,过着很滋润的生活。她面对媒体毫不羞愧,称梅艳芳亏欠自己太多。
现在看来,梅艳芳一世事业有成,载入史册,但她的家庭感情实在尴尬,可以说是一大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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