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澳门岛是哪个条约,租借算不算失地?为何说明朝开始我国就失去了对澳门的统治权?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当然也很心酸。
作为我国的神圣领土,澳门却和祖国母亲分离长达400多年之久,直到1999年12月20日才回到祖国怀抱,可谓历经屈辱坎坷。
在先前的文章中,静夜史就分析过澳门如何一步步事实上沦为葡萄牙的殖民地。当然是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清朝签订的《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形式确立了葡萄牙对澳门的殖民。
但是,这两个条约就类似于结婚证的办理,是获得了国家的正式承认,然而形成既定事实的,却不是这个时候,而是发生在更早地明朝。
今天的很多人,喜欢咬文嚼字,将澳门在明朝的状态形容为租借而不是殖民,理由是葡萄牙殖民者每年交给明朝政府515两白银,作为租借费用,所以明朝依然牢牢统治着澳门。
事实上,明朝时期的葡萄牙早已经将澳门作为自己的殖民地,并在1623年委任马士加路也为首任澳门总督。也就是说,此时的澳门和葡萄牙占据的马六甲、印度果阿一样,是隶属于葡萄牙直接管理的殖民地。至于每年515两的白银,又占据土地又是著名港口的,光每年接待来华传教的传教士就足以赚得盆满钵满了,从这些钱里拿出515两银子孝敬一下明朝政府,和外国商船进港后贿赂岸上的海关人员一样,不过是打点的银子而已。
澳门虽小,真的一年就只值515两白银?还几百年不考虑通货膨胀?
自我感觉葡萄牙人很孝敬自己,事实上这是葡萄牙的一贯套路,为了卖给日本货物,他们对日本的幕府和大名也同样非常恭敬。
别人在你跟前不小心摔倒了,那不是在给你行大礼!
而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既定事实呢?这还得从明朝当时的政策说起。由于当时的明朝还处于闭关锁国状态,距离1571年隆庆开关还有一段时间,葡萄牙可以说是连哄带骗获得了澳门的弹丸之地。
但作为殖民者,澳门不光是来晾晒货物的,更是来长住的,所以一定要扩张地盘,这自然和明朝地方政府产生激烈冲突。在冲突日渐白热化的情况下,明朝做了一件非常匪夷所思的事情,那就是修建隔离门,即关闸。
1574年,也就是隆庆开关的第四年,明政府在莲花茎中间设立关闸,派有把总一员率官兵把守。规定凡省城供应澳门的酒米船只,以及澳门运往广州的香料船等,必须经香山县令亲验抽盘,防止违禁物品混入,并查对报税。
从明朝的角度,此举有利于明朝对澳门咽喉的遏制,他们认为葡萄牙人会乖乖听话。但是对于澳门面向的海上,却没有进行有效的管控,事实上澳门不仅是进入大陆的跳板,更是向日本等地贸易的中转港。所以关闸的设立不仅没有起到封锁澳门遏制其咽喉的作用,反而在事实上形成了澳门和明朝国土的隔离。随着明朝国力的衰落,明朝对澳门的实际管控力度越来越小,澳门逐渐成了明朝的“特区”。
这才有了1623年葡萄牙向澳门派遣总督的事情,狡诈的葡萄牙人摸清了明朝官员欺上瞒下的特点,因此在澳门的统治有恃无恐,515两白银成了最好的护身符。
到清朝时期,状态继续保持,澳门同样还是清朝的特区,不同的是515两转交清朝政府。而到了**战争以后,虽然葡萄牙早已衰落,但是清朝衰落得明显更多,所以葡萄牙有实力让清朝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让步。
1844年,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宣布澳门为自由港;
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清朝缴纳地租;
1851年,葡萄牙占领氹仔岛;
1864年,葡萄牙占领路环岛;
1883年,葡萄牙占领望厦、青洲地区。
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清朝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确认了对澳门的殖民权。
澳门的每一步,都充满着血泪。
?我国人民对葡萄牙在澳门的殖民统治历来不满,虽然解放战争时期澳门和香港一样没被武力夺取。但是在1952年7月25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关闸口事件”,澳门局势一度紧张。
而从1971年我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开始,我国就开始着手香港和澳门的定位问题。
1972年3月8日,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时指出:“香港、澳门是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我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随后在1972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将香港和澳门从世界殖民地名单上除去的决议。
1974年4月,葡萄牙国内革命成功,新政府承认澳门不是殖民地,而是我国的领土;
1987年4月13日,两国在北京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声明我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到祖国怀抱,400多年屈辱史终于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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