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律师事务所好,北京律师事务所十强品牌分析

在北京有很多比较不错的律所,但是综合实力还是要根据一些数据来了解,北京律师事务所十强品牌,中恒信律师事务所还是可以看看的,下面是关于律师事务所排名的一些内容。

北京律师事务所十强品牌分析

中恒信律所

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1981年始建于的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处。

1985年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法律顾问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中信律师事务所,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律师事务所。顾宪成先生是第一任主任。

1993年3月,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1998年3月18日,司法部、国家科委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确认律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的首批律师事务所之一。

1998年3月24日,律师事务所有三名律师获得了司法部与国家计委联合举办的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结业证书。

2001年3月为响应司法部律师事务所摘帽脱钩的改革开放政策,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正式更名为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是我国设立较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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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案例】

2017年12月30日,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了《旅游地接委托协议书》,被告公司同意原告公司作为其旅游线路的接待社,原告公司负责按照被告公司的要求接待被告公司的旅游团队并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完成地方接待社(北京)的相关工作,期限为2018年全年,双方约定的结款日为每月15日,协议书签订后,原告公司履行了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但被告公司一直拖延支付团费。

2019年1月8日,双方对账后订立《欠款说明》确认被告公司共欠原告公司人民币807700元,2019年4月2日,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团费人民币50000元,剩余团费人民币757700元没有支付。索要无果后,原告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公司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757700元。

【中恒信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出庭并发表代理意见: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旅游地接委托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公司在履行了受托事项后,有权按约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报酬。现经双方签署《欠款证明》结算,被告公司尚欠807700元未支付,扣除其随后支付的5万元,尚欠757700元。

【判决结果】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报酬757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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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以上是关于北京律师事务所十强品牌的相关介绍,在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时候,最好可以到当地实地考察,另外可以通过网络的形式进行相关了解,这样可以对一家律所律师情况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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