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话费送话费,充值赠话费?治理弹窗广告套路不能总靠自律

作者:龙之朱

交话费送话费,充值赠话费?治理弹窗广告套路不能总靠自律

当前,在用丰巢扫码取快递,通过芒果TV、爱奇艺等视频网站观影,浏览微博页面、微信小程序等场景中,经常可以看到关于话费充值的弹窗广告,诸如“29.9元充值100元,69.9元充值200元”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点击弹窗广告、支付29.9元或69.9元等话费后,还需下载APP,而所谓“充值100元”或“充值200元”实际上就是几十张设置了消费门槛的5元优惠券。

如果这些优惠券真的能用,倒也罢了。问题是,当你打开这些APP后,发现页面上虽然有“立即购物”选项,但只是虚拟按钮,根本无法下单;点击“在线客服”页面会显示“正在为您转接,请稍候”,但再无回应,对话框也被锁定,无法输入文字信息。在自动回复的“自助退款”页面,虽然显示“退款24小时内原路退回到支付账户中”,但并无回应。

其实,所谓“29.9元充值100元,69.9元充值200元”等等,不过是一种引诱消费者下单的套路而已。购买者注意到了100元、200元的“增值额度”,却被盯住了29.9元、69.9元的本金。而且,大多数人都有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反正也就是几十块钱的事儿,就当吃个哑巴亏算了。

本来,随意弹窗就已经让消费者不胜其烦,现在竟然还变本加厉,设计出全套骗人花钱的把戏,这样的操作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及刑法了。尽管广告涉及的每一单数额都不大,但若计总的话,想必不会太小,已经符合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要件: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对于这些疯狂的弹窗广告及背后的诸多APP,必须加大治理力度,用外力规范其经营行为,而不能一味靠消费者的自律。

一者,对于各类弹窗广告,必须严格落实平台的监管责任,不仅要监管其无处不在、随时随地弹出的形式,也要监管其广告内容。像“充值赠话费”这样的骗局,平台要做到审查广告信息、广告主体、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如果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平台未做好审核工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丰巢也好,芒果TV、爱奇艺也罢,都是大平台,那就更应该有大平台的样子,守住大平台的责任,不能给不法小企业留下空子。

再者,还应继续细化监管措施,与时俱进织密监管的笼子。去年9月,《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协作机制,但在具体操作中,弹窗广告的发布平台、内容提供者分属不同主体,其管理规则和责任归属也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以“充值赠话费”为例,弹窗和广告并非同一个主体,仅仅约束“信息推送”,却无视“信息内容”,仍属事倍功半。

当然,对于那些恶意骗取消费者钱财的行为,有关部门该出手时则出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处理,传递明确的治理信号,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事实上,近年来,针对APP领域的各类乱象,有关部门一直在持续升级监管。据统计,从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工信部累计通报了26批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逐一列出详细问题,严格限期整改,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APP进行下架处理。只是,面对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创新应用,监管仍需与时俱进。

在这个过程中,既不能无动于衷,事事滞后,也不能简单粗率,一刀切。这就要求以审慎包容的态度,以精细扎实的手段,管好各种新业态、新经济。众多小微企业致力于互联网创新,在为社会造福的同时,也能够丰富和提高消费者体验。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恣意而为,更不意味着可以冲破法律底线。唯有强化监管,促进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发展,才能净化我们的网络环境,促进信息社会的高质量发展。(龙之朱)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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