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foot攻略,“外挂”,真的是游戏中的“捷径”吗?

前两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的一起“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的注意。

bigfoot攻略,“外挂”,真的是游戏中的“捷径”吗?

而就“开挂”问题涉嫌的不正当竞争和其他知识产权问题,上海法治报也对我进行了采访。(冲上热搜!腾讯获赔475万!微信“开挂”抢红包原来是违法?律师解析)

而除了抢红包外挂以外,网友们普遍感兴趣的还有游戏外挂软件和抢票外挂软件,是否涉嫌侵权。

(图源:上海法治报)

这次,我和本所的王小箴律师,想结合刑事的角度,给大家讲讲“游戏外挂”的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

一、什么是“外挂”

我国至今没有在法律层面上对游戏外挂给予定义。2003年《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对“私服”、“外挂”违法行为的定义为,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点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受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时至2021年,这一描述也略显滞后了。

外挂程序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让使用者在游戏中获益,破坏了游戏中公平竞争的环境。比较流行是对游戏服务器提交伪数据从而改变游戏设置,比如自动挂机、自动打怪、瞬间转移、加速升级、复制物品、强迫交易等。

二、游戏外挂的民事侵权问题

从技术和原理上说,想要编制一款游戏的外挂,首先需要破解游戏程序的技术保护措施,然后对该游戏软件进行反向工程,从而找到该游戏软件的源代码和程序“漏洞”,最后根据“漏洞”和所欲达到的目的,编制改变或改善游戏软件功能的新程序。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外挂是独立于主程序的一种程序。

而外挂涉及的法律问题又包括编制、出版、销售、对外挂程序的使用等行为,所以是否属于侵权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01外挂的编制

从我们刚刚所说的原理来看,它涉及到破解技术保护措施、反向工程和修改作品等问题。对游戏软件的解密,属于版权法上的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而反向工程和修改源代码则可能涉及“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侵犯了游戏软件版权人的修改权或保持作品完整权。但如果上述行为符合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规则”,则不构成侵权。所以,关于外挂的编制要结合制作人的动机和使用情况具体讨论。

02外挂的出版和销售

按照外挂与客户的端的关系,外挂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依附游戏客户端运行的外挂,即用户在使用外挂程序时需要同时下载游戏客户端程序,而且一般要分别输入游戏和外挂程序所要求的用户名和密码,从而与游戏服务器端连接。这类外挂在运行过程中可能调用的仅仅是主软件程序的内存函数或复制内存地址、服务器数据等,但这种复制仅仅涉及源代码中的少数内容,因此难以断定侵犯了主软件的复制权。

二是独立于游戏客户端运行的外挂。使用该种外挂无需另行下载游戏客户端程序,只需运行外挂程序、输入相关验证信息即可与游戏服务器端连接。这种外挂的独立运行特点也决定了其必须大量复制、利用游戏客户端的程序文件,就不再仅仅是对原有游戏的修改,而是踏入了游戏作品复制权的领地。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其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侵权行为。

03外挂的运营

编制、出版和销售涉及的主要是游戏版权人的权益,而未经许可擅自运营还关乎到游戏服务商的利益。前者涉及的属于版权法上的侵权行为,而后者则涉及到不正当竞争。

如果运营的是一款未经游戏软件版权人同意而开发出来的外挂,外挂本身就是侵权作品,那么以营利为目的运营的该外挂程序的行为就不具有任何正当性,所以,属于版权法上的间接侵权行为。而从外挂运营商的“营利”目的来看,会对游戏服务商构成竞争关系,外挂程序的运营破坏了网络游戏正常的运营秩序,轻则影响了游戏运营商的正常获利,重则使得一个网络游戏崩溃,丧失市场。未经许可擅自运营外挂程序,对游戏运营商而言,应该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游戏外挂的刑事犯罪问题

我国关于网络游戏犯罪的法律规制上尚处较为滞后的状态,关于网络游戏犯罪的定义、归责等方面尚不健全。根据现有的判例,司法实践中并不统一,有的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有的被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还有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

其中,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侵犯著作权罪定罪,行为人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且违法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而非法经营罪,也必须达到一定的犯罪金额,才予以刑事追究。

就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理论而言,一般只有认定外挂的开发者和销售者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游戏程序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才能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如果侵犯的是修改权、翻译权等,则不宜界定为刑事犯罪。

从功能上来说,广义的游戏外挂应有积极功能(良性辅助型外挂)和消极功能(恶意篡改型外挂)之分。我们认为在刑事领域应当加以不同对待,后者才是刑法严厉打击的行为。

良性辅助型外挂如魔兽世界中为团队副本提供辅助服务的攻略提示性插件BigFoot,即便该外挂的编制者因此获利,也并非犯罪行为。而这类良性外挂在现代的很多网游中会作为“优化插件”存在。

(图源:大脚插件官网)

而恶意篡改型外挂基本上都会破坏网络游戏的相关技术保护措施,违反游戏本来预设的逻辑和规则。比如英雄联盟中需要玩家自行完成的走位、走A等操作,使用者却借由外挂来完成。更为恶劣的还可能偷看或盗取玩家虚拟物品。令游戏环境恶化、减损游戏生命力,侵害了著作权人、出版机构以及游戏玩家的合法权利。

外挂,确实是游戏中的“捷径”,但是这条“捷径”会让人获得更好的游戏体验,还是造成民事侵权,更有甚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就值得考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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