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石化搬迁,公众抵触炼化企业 高桥石化搬迁5年未果

本周,电力规划管理办法发布,各地电力规划缺少规范准则的问题或迎来破题契机。高桥石化搬迁方案再被媒体质疑,加之一线高房价的共同作用,使得话题对企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

高桥石化搬迁,公众抵触炼化企业 高桥石化搬迁5年未果

①监测周期:2016.06.06-2016.06.12。②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电力规划管理办法发布 未纳入规划重大项目不核准

【舆情概述】据6月7日《上海证券报》报道,6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规划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出,电力规划应在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框架下,统筹水电、煤电、气电、核电、新能源发电以及输配电网等规划,支持非化石能源优先利用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等。《办法》所指的电力规划是全国和省级电力五年期规划,要求国家能源局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研究和编制规划时,展望未来十年至十五年电力发展趋势。《办法》还明确提出,制定电力规划分为研究与准备、编制与衔接、审定与发布、实施与调整、评估与监督五个主要环节。

【舆论观点】业内人士表示,这部管理办法总结出运行多年的行业规则并固定下来。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提出,这是自2003年实施“厂网分开”之后,第一次由政府正式颁布有关电力规划管理的条例或者规章文件,体现了新一轮电改提出的“加强电力统筹规划”的要求。业内人士认为,《办法》提及的电力规划原则在此前业内的某些技术性指导手册和标准导则里边都有所提及。国家能源局将这些规则整理出来,使这些规则更加明确。但下一步要关注各省级政府是否能妥当落实《办法》,关注各省政府规划与具体项目如何衔接等问题。

【分析研判】此次电力规划管理办法发布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主流财经媒体,以及电力、煤炭、钢铁、重工业等产业链各行业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媒体报道重点除电力规划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外,地方政府具体落实情况,以及《办法》出台后将在多大程度上推动解决此前各地制定电力规划缺少规范准则所诱发的问题等也受到关注。此外,由于电力规划是指导电力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能源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规划管理办法》公布之后,“十三五”电力规划公布日程也成为下一阶段舆论关注话题。

上海高桥石化搬迁5年未果 企业或成土地一级开发商

【舆情概述】据6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据悉,6月10日后,高桥石化12万吨/年的高顺顺丁橡胶装置将陆续拆除。同时,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高桥石化在9月份腾出一部分用地。对此消息,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多位人士予以默认,高顺顺丁橡胶装置拆除后,是搬到上海漕泾化工园区,还是直接拆除不再使用,目前尚未得知。

【舆论观点】有知情人士提出,上海市政府和中石化对高桥石化的搬迁还有很多方法。目前除了给中石化补贴这个方法外,让中石化成为高桥石化所在地的一级开发商也是一个方法。但由于有大量的炼化设备需要拆除,还有未来将工业用地变成居民用地的手续等,中石化和上海市政府还在博弈中。中国化工学会常务理事洪定一表示,高桥石化涉及改制企业9家、合资企业4家。如果搬迁,这些企业都要动,过程中一旦有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带来不好的国际国内影响。

【分析研判】《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引发舆论对于“高桥石化搬迁”的集中关注,而去年500亿补贴的报道也是出自该媒体之手。相关话题连续在两年均引发集中关注,究其原因,公众对炼化企业的抵触情绪是主因。近年来,石油炼化企业的污染问题时有发生,“臭气熏城”、河流污染等现象引发公众的反感,使得企业形象与舆情生态不容乐观。与此同时,央企补贴问题往往被公众冠以“分配不公”的名义,口诛笔伐,不仅让央企陷入危机之中,强大的舆论压力也有可能使部分项目、业务暂缓或停止的可能,对企业形成更深程度的影响。

在本次事件中,由于上海房价高企,当地政府与中石化的合作被大胆假设地解读为“中国石化或将赚的盆满钵满”。这一观点容易触发公众的心理共鸣,易致网民负面情绪的爆发,从而对企业形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双方博弈结果尚未揭晓之前,媒体对此事跟踪报道的可能性仍存在,而舆论的关注点或并不会出现颠覆性改变。

山西:3年内暂停出让煤炭矿业权

【舆情概述】据6月7日新华社报道,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消息,根据《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经山西省人民政府研究,今年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总量为零,三年内将暂停公开出让和协议出让煤炭矿业权。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相对人有偿授予煤炭资源矿业权的行为,包括煤炭资源矿业权新立出让和扩大(采矿权含增层)矿业权范围出让。据统计,目前山西省已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为2689亿吨,企业占用的保有储量1557亿吨,已占用的保有储量完全能满足全省现有煤矿的生产需求。

【舆论观点】业内人士表示,山西省早已明确‘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资源,此次暂停煤炭矿业权出让,可以看做是进一步供给侧改革的举措之一。媒体评论称,事实上,山西曾是国内较早试点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省份。2004年5月,在山西临汾、吕梁率先试点进行了整合煤炭资源、完善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随后在大同、阳泉等地进一步开展。2006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推进了资源市场化管理,完善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旨在形成企业节约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的机制,并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央与地方“二八分成”。相比上述两次矿业权管理改革,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细则》更加强调煤炭资源配置的产业规划、政策指导。

【分析研判】不管是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还是山西煤炭产业扭亏脱困、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做“减法”去产能都成为此轮山西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议题。此次山西省规定3年内暂停出让煤炭矿业权即是严控增量化解过剩产能的又一例证。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增加产量已不现实的背景下,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要求愈发强烈,人员安置难题的压力也进一步凸显。此外,随着山西省晋能集团与国际能源集团宣布合并重组消息传出,再加上地方政府对煤炭企业话语权逐渐增强,大型煤企兼并重组预期继续上升,由此可能带来的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企业管理优势互补等积极因素或将推动去产能基础上的煤企转型升级受到更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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