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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为10,825.00万元。本次预计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关联人有3家,均受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2019年度公司与该3个关联人共计发生8,909.57万元。公司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事项及金额将在2019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次预计3家关联人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数额以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如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本次超出预计总金额或与未预计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为10,82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夏英力特安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宏江
法定住所:银川市上海西路239号地下一层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企业VI系统设计、制作;会议服务公关及庆典活动策划及服务;网站建设;物资仓储管理及吊装;运动场所经营及租赁;餐饮服务;服装洗涤、整烫、染色;皮革保养;房屋租赁;停车服务;煤炭、蔬菜、粮食、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的销售;住宿;汽车租赁;房屋建筑工程;污水排放;垃圾清运;绿化管理;消防管理;安防工程;供暖;美容美发;健身;电梯、楼宇设备、机电设施设备管理;搬家服务;装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54.22万元,净资产774.92万元,营业收入4,487.85万元,净利润312.79万元。
2.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吉平
法定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南创业路西
注册资本:82,733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仅限分公司生产经营),洗精煤;材料运输;焦油、硫磺、硫铵、轻苯、粗重苯、焦炉煤气、石脑油(轻油)脱酚酚油(主要成份:三甲基苯)、萘(工业萘)、洗油、蒽油、煤焦沥青(中温沥青、改质沥青);生产甲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焦炭,发电(对内转供电);机械制造、加工;无缝钢管生产;农牧林渔(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等产品;百货五金;工矿工程建筑;煤矿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运输代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资质**:丙级,业务范围:第一类:1.化工、石化及医药;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批准项目:1.粉尘作业;2.化学毒物作业;3.物理因素作业);职业病诊断(批准诊断项目:1.尘肺病;2.职业中毒;3.物理因素职业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60,621万元,净资产250,252万元,营业收入1,066,457万元,净利润58,510万元。
3.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占文
法定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 110 国道东千钢路北
注册资本:104,713 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07日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焦炭、煤 焦油、煤气、硫磺、粗苯等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硫酸铵(化 肥)销售;甲醇、苯、甲苯、二甲苯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69,887.08万元,净资产212,068.43万元,营业收入364,686.2万元,净利润 33,504.39 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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