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病种价格,惠州市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3月1日起,惠州公立医院101个病种将实行单病种收费管理。记者昨日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惠州基本医疗服务单病种收费》日前印发,在确定病种后,凡符合单病种收费的病例,经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均可实行按病种收费。

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定价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诊疗行为、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我市决定自3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实行单病种收费。

记者获悉,纳入本次单病种收费的共101个病种,包括诊断为结节性甲状腺肿的甲状腺单叶切除术、双叶近全切除术,诊断为乳腺肿瘤的乳腺肿物微创旋切术等。单病种收费标准按国家制定的临床路径核算确定,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疗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临床路径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效果标准出院的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诊断、诊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项费用。单病种收费实行定额包干制度,除特殊医用耗材(限价耗材)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外,医疗机构不得在单病种收费标准外另行收费。

文件还明确,患者需使用特殊医用耗材或接受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收费。参保人就医时,收费标准内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患者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收取标准范围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费用,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前提,严格执行市卫计局确认的细化诊疗方案和步骤,确定病种后,凡符合单病种收费的病例,经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均可实行按病种收费。各级公立医院要完善明码标价工作,与患者签订《按病种收费知情告知书》,切实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患者对其就医全过程的知情权。

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戴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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