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储罐价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一批 2018年6月27日)
一、安阳市汤阴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42
反映情况:汤阴县瓦岗乡大江窑村浚县跟汤阴县交界处,一个停车场里面的化工厂地下埋着两个气罐生产燃料,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问题与第十九批编号D410000201806180013的交办单为同一储存燃料油公司:安阳市金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汤阴县瓦岗乡大江窑村西汤浚路东侧,公司经营范围是储存、销售醇基燃料,主要设施为4个50立方米醇基燃料储罐,埋于地面以下。2017年11月8日,该项目办理发改委备案手续,项目代码:2017-410523-51-03-032241。2018年1月25日,该项目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地下埋着两个气罐生产燃料,气味难闻。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安阳市金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储罐内存放的是醇基燃料,不存在生产加工行为。醇基燃料为一种新型能源,主要为公路搅拌站、燃油锅炉等行业提供燃料。2017年11月,汤阴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立即对该项目进行立案查处,并处以0.4万元罚款。目前,罚款已经上缴到位。
经现场查看,院内储罐北侧有一口水井,作为农用浇地灌溉和停车场洗车用。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该水井提取水样,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该公司的4个燃料储罐为封闭铁质罐,已停止售油行为,未有难闻气味产生。今年6月18日,汤阴县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九批受理编号为D410000201806180013的交办单,与本次反映问题为同一企业。汤阴县立即责令该企业于6月21日前将4个储罐拆除并吊离原址,停止销售,尽快完善环评手续,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投入销售经营。
问责情况:无
二、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54
反映情况:林州市茶店镇郝家窑村西边,有20多个养猪场,紧邻湘河。养猪场的化粪池建在河道内,化粪池未按标准建设,四周和底部都未硬化,粪便废水渗入湘河内,污染饮用水。村民要求化验的时候,村干部拿一瓶矿泉水去化验。因为现在检查严格,村干部让养殖户每天把粪便拉到金环沟,下雨天粪便、废水还是流入湘河。村内苍蝇满天飞,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茶店镇郝家窑村共有畜禽养殖场17个,集中在村西湘河南岸,属于禁养区,存在村内苍蝇较多及臭味污染问题。在2016年的畜禽养殖整治中,茶店镇铺设管网将17个养殖场的粪便集中收集到湘河河道南侧的化粪池(该化粪池为2012年修建的沼气池配套设施,用砖、石头、水泥修建,未做严格的防渗处理)进行厌氧发酵处理,之后运到农田施肥还田,其中大部分运到金环沟(该村西南约1000米,有土地320亩,主要种植核桃等果树)。经现场查看,下雨天,还田后的粪便不会流入湘河。2015年6月,该村村委会为了解地下机井饮用水水质情况,曾用矿泉水瓶盛装机井水水样送检(因容器不规范,未受理后改为玻璃瓶盛装送检),不存在送检矿泉水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林州市决定在8月20日之前,对郝家窑村的17个养殖场取缔、关闭到位并拆除河道内的化粪池。6月23日,林州市环境监测站对郝家窑村地下饮用机井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问责情况:1.对茶店镇综治办副主任元威进行约谈。2.给予茶店镇郝家窑村党支部书记郝玉昌党内警告处分。
三、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69
反映情况:林州市河顺镇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有一个养猪场,粪便污水随意排放造成地下水污染。周围村的养殖场都已关停,官庄村的为什么不关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河顺镇官庄村党支部书记郭贵成有一个养猪场,位于村南,存栏400余头,属禁养区。去年建成化粪池、储粪场、雨水分流等粪便收集处理设施,检查时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林州市决定对郭贵成的养猪场进行关闭、取缔。截至6月23日,该养猪场的所有猪已全部转移出售,关闭、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1.对河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牛振华进行约谈。2.给予官庄村党支部书记郭贵成党内警告处分。
四、安阳市内黄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77
反映情况:6月20日举报人反映,内黄县公共厕所太少,全县只有6个左右,希望增加公共厕所。黄池南路与南环路段道路比较脏乱,希望整改。魏五路西段是断头路,希望规划。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内黄县公共厕所太少,全县只有6个左右,希望增加公共厕所”问题,经查,部分属实。经过对内黄县城区实地摸排调查得知,内黄县共有公厕26个,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 厕22个。信访人反映的“全县只有6个左右”,经落实,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内黄县公共厕所太少了,希望增加厕所”情况,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27-2012)和《旅游厕所质量**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要求,内黄县的公厕数量确实少,存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短板。
2.关于“黄池南路与南环路段道路比较脏乱,希望整改”问题,经查,问题属实。针对此情况,内黄县政府于今年6月22日安排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督导,对明德路与黄池南路以南路段(生产路两侧),组织30名环卫工人,出动铲车、翻斗车各一辆,集中进行打扫并清运垃圾,目前已清运完毕。
3.关于“魏五路西段是断头路,希望规划”问题,经查,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魏五路是纬五路。根据内黄县规划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目前,纬五路中路(经四路—繁阳大道)已建设完毕,信访人反映的纬五路西段是纬五路中路(经四路—二帝大道)未建设,但纬五路已于2011年规划完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
1.下一步,内黄县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之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2018〕37号文要求,对建成区厕所新建或改造10座以上,逐年逐步增加、完善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状况,满足居民生活需求。2.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以这一信访案件为鉴,举一反三,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调整卫生覆盖范围,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将城区还没有纳入市场化范围的背街小巷纳入监管范围,为群众提供基本的环卫保洁服务,消除卫生死角。3.无。
问责情况:1.无。2.因工作疏于监管,致使南环路附近的黄池南路存在卫生死角,给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对环卫大队一中队队员张钲伟进行诫勉谈话。3.无。
五、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90
反映情况:位于殷都区许家沟乡西子针村的安阳中联水泥公司距离村民住宅很近,噪声扰民,粉尘污染,希望督察组能实地检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公司距离居民住宅很近的问题属实。该公司根据环评批复和数据监测结果,对噪声扰民问题在建设时同步解决。2011年4月,对涉及的93户群众全部协议搬迁。
2.反映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该公司采取了基础减震、围护结构、吸音材料、隔音墙、消音器等降噪措施。2016年以来,第三方的噪声监测结果均不超标。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安阳中联水泥公司噪声扰民问题的信访件后,安阳县环境监测站于6月5日凌晨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
3.反映粉尘污染问题不属实。2017年,该公司按照安阳市重点行业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要求,完成环保升级改造,并取得排污许可证。2018年6月10日,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粉尘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该公司2016年以来的在线监控数据均未超标。
问责情况:无
六、安阳市汤阴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96
反映情况:在汤阴县大江窑村,县城管局征用一片树林,砍伐后建了一个垃圾场,距离村子特别近,影响村民生活。垃圾场旁边是汤阴火龙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担心造成食品污染。要求督察组办理该件。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垃圾场”为汤阴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瓦岗乡大江窑村正西,占地面积33.82亩。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用于填埋、消纳、处理汤阴县城市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2017年7月15日,项目用地通过汤阴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决定其为国有土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县城管局负责建设与运营。
目前,项目用地上的附着物已清理完毕,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已发放到位,建筑垃圾消纳场北边围墙、南边围栏、大门等土木建设均已完工。建筑垃圾消纳场已通过环评招标,正在进行环评,还未正式投入使用。
1.关于“县城管局征用一片树林,砍伐后建了一个垃圾场”问题,经查,情况属实。建筑垃圾消纳场原为一自然坑,坑内有村民种植的树木。因政府征用,瓦岗乡政府已将地面附属物包括树木补偿款兑付到位。
2.关于“距离村子特别近,影响村民生活。垃圾场旁边是汤阴火龙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担心造成食品污染”问题,经查,情况部分属实。建筑垃圾消纳场距离大江窑村200米左右(汤阴火龙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长期停产),主要用于处理城区内的建筑垃圾,目前还未投入使用,正在进行环评,待环评审批后正式投入使用。
追责情况:无
七、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02
反映情况:林州市东姚镇东姚村19组,养殖场距离诉求人住宅只有1米,蚊蝇多,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东姚村韩家庄自然村养殖场有6个,其中,养猪场5个、存栏265头,养羊场1个、存栏130只,均属禁养区,存在蚊蝇多、气味难闻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林州市决定对6家养殖场进行关闭、取缔,确保今年7月25日前全部关闭、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1.对东姚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方海峰进行约谈。2.给予东姚村党支部书记苗才生党内警告处分。
八、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16
反映情况:1.安阳市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高(郜)家庄村东地村民袁银权个人挖土卖土,私自建垃圾场倾倒垃圾,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没有覆盖,也不能复耕。2.高(郜)家庄村北有数千吨垃圾没有覆盖。两个垃圾场都以赢利收费为目的。
调查核实情况:1.经调查,该地块原为不适宜耕种的沙石坑洼地,共10余亩。郜家庄村民袁学周(信访件中袁银权)、袁保平于2015年与地块所属村民以每亩1000元价格签订承包协议,挖沙土后,填埋建筑垃圾,再覆盖黄土达到复耕条件,2015年年底停止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已对袁学周、袁保平进行询问,责令二人在符合环保作业要求的条件下对该地块的生活垃圾租用专业运输工具密闭运送至安阳市塘沟垃圾填埋场,对建筑垃圾严格按照土地复耕标准进行复耕,还田于村民。目前,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土地复耕已完成,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6月21日下午,当地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信访人所反映地块渣土进行取样检测化验,待检测化验结果出来后,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进一步处理。
2.经调查,郜家庄村北宝贺路以南,的确有群众私倒建筑垃圾,但数量未达到数千吨,不存在收费现象。田村街道办事处已责令郜家庄村村委会组织人员和机械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建筑垃圾严格按照土地复耕标准进行复耕,还田于村民。目前,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土地复耕已完成。龙安区政府责成田村街道办事处组织机关干部、各村“两委”干部、环保巡查员、网格员在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经龙安区田村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包村科级干部靳新红同志通报批评,给予郜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袁进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九、安阳市内黄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44
反映情况:6月18日举报人反映,安阳市内黄县井店镇政府的3名工作人员(陈国斌带头)诬陷其投诉邻村王岗村鸭场一个环保问题并被鸭场威胁。今日又来电说,陈国斌不在诬陷之列,是另外两人所为,为陈国斌平反。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陈国斌没有诬陷行为属实,为另两人所为不属实。
1.内黄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调查第十八批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6170009转办信访件时,内黄县井店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国斌和环保所所长刘艳兵曾到王岗村鸭场核实情况,未向鸭场负责人及其他人提及关于诉求人的任何信息。
2.内黄县在对转办信访件的调查过程中,井店镇政府只有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国斌和环保所所长刘艳兵两人到王岗村鸭场核实情况,没有第三名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核实。
3.调查组通过询问陈国斌、刘艳兵及鸭场负责人王俊希,3人均表示,没有诬陷和威胁任何人。
问责情况:无
十、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37
反映情况:林州市横水镇涧西村西头,正在建筑施工的安林商城没有规划、没有审批、没有施工许可证、没有环评,施工期间,没防尘设施、没安全设施,总之什么都没有,三栋楼正在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安林商城位于林州市横水镇涧西村村北约200米处,新建工地位于安林商贸城东南,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已建成总长约40米、高2米的四面砖墙,未办理任何规划建设手续,属违章建筑,存在物料未完全覆盖等抑尘措施不到位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9日,林州市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批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6190007的关于该问题的转办信访件,已于6月20日对该工地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并对拆除物料进行了全部覆盖。
问责情况:1.对横水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常海宝进行约谈。2.给予横水镇涧西村党支部书记纪卫东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03
反映情况: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炼铅和制酸为主的私营企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烟囱冒浓烟,气味刺鼻,厂区西北角地下深埋大量从高炉分解出的类似白灰膏的有害污染物,曾向环保部门多次投诉,最后不了了之。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烟囱冒浓烟,气味刺鼻”问题,经查,烟囱排放烟气的颜色为白色,未发现信访人说的烟囱冒浓烟,气味刺鼻现象。2018年6月21日至22日,龙安区环保局委托河南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数据达标。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厂区西北角地下深埋大量高炉里分解出的类似白灰膏的有害污染物,曾向环保部门多次投诉,最后不了了之”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从高炉分解出的类似白灰膏的物质,是在冶炼过程中烟化炉产生的白色含锌烟尘,实际为次氧化锌,含锌60%左右,作为提取锌的产品原料使用,部分作为脱硫剂使用,产生的白色膏状亚硫酸锌作为产品原料使用,没有外排现象。2018年6月21日,龙安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厂区西北角4个地点取样,根据不同点位、不同深度、不同土层共取21个样本,委托河南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化验。
处理及整改情况:土壤取样检测化验目前正处于样本检测中,待检测化验结果出来后视情节对该公司依法依规处理。龙安区委、区政府责成龙安区环保局、马投涧镇镇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环保监管,严格执法。
问责情况:无
十二、安阳市北关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15
反映情况:北关区安阳桥村村民杨双子喂养烈性犬,狗屎污染空气。因其紧邻住户,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曾向北关区彰北街道临府社区、市长热线、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北关区政府办公室反映情况,得不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查看,发现安阳桥村村民杨双子喂养了4条德国黑背成犬、3条德国黑背幼犬,属于家养,情况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彰北街道要求该村民立即迁移。6月21日,彰北街道再次现场督察,看到该村民把所养犬迁移,养犬的犬笼、犬舍拆除清理到位。下一步,彰北街道将继续检查,确保不反弹,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家犬喂养宣传教育,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问责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安阳桥村村委会副主任彭怀彬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定期检查,确保不反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四批补充公示)
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95
反映问题:殷都区安丰乡安阳市睿和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屠宰鸭,污水横流,有封条也生产,6月13日晚上还在生产。安阳市环保局存在包庇行为,请求督导组实地考察。
调查核查情况: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今年6月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法定排放口排放废水和向未经防渗处理的土坑中排放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主要生产设备(屠宰工段)进行了查封,处以20万元罚款,并将公司责任人陈保昌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从查处情况看,该公司屠宰鸭、污水横流的情况属实。
2.经现场检查,封条完好,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没有活鸭存留,生产区未发现屠宰迹象,未发现污水横流迹象。该公司被查封停产后,存在向外运输冷库内成品鸭情况,不属于生产工序,不能视为偷生产。偷生产情况不属实。
3.安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于2018年5月14日,向殷都区环保局下达《关于依法查处安阳市睿和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通知》,指出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求殷都区环保部门严肃查处。在案件查处办理过程中,安阳市环保局不存在包庇该企业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殷都区环保局和安丰乡政府已督促安阳市睿和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环境违法行整改到位,并对该公司罚款收缴到位。该公司负责人被拘留。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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