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保障承诺书,鞍山药监局

13日,鞍山市市场监管局邀请10家医药企业召开了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生产经营企业政策指导会。会上,10家企业现场签下承诺书,保证经营中明码标价,绝不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积极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履行好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传达了《辽宁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参会企业签订了《企业履行“稳价保质”主体责任承诺书》(后简称《承诺书》)。《承诺书》明确,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杜绝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强制搭售、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强化广告宣告内部审查和管理,杜绝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认真履行资质信息审核、商品信息管理和违规行为制止、报告、停止交易服务等法定义务,杜绝线上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网络市场稳定有序;强化履约配送,健全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妥善处理网络消费纠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制度,杜绝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认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质量标准、管理规范、生产工艺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生产和销售,杜绝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等违法行为。

随着春节的临近,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各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对性质恶劣、主观故意、屡查屡犯者,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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