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吗(短信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吗)

蒋路今天准备早些下班,然后绕道去了花店挑了一束鲜花,准备给妻子赔罪,昨天晚上两人拌了几句嘴,所以准备哄哄妻子。不曾想进门后的一幕直接让蒋路失去了思考的能力,直接抡起凳子就朝着施暴者砸去。结果正中要害,却不料法官这样判:

发现妻子被侵犯,丈夫打死了正在实施侵犯的男子,法院怎么判?

案例回顾

蒋路和可可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见过几次面,觉得对方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便开始尝试交往,一年不到,两人就互相见了双方的父母,也得到了父母的认可,便想着开始准备婚礼,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流程。

两人婚后便一起外出打拼,因为工作不同,两人作息也不一致,妻子周末休息,可以照顾些家里,蒋路不忙时偶尔休息,虽然辛苦,但两人感情依然很好。这天下班,两人因为一些事情产生了分歧,闹了不愉快。蒋路累了一天也不想与妻子争执下去,两人便带着闷气各自睡了过去。

第二天蒋路照常上班去了,妻子今天周末休息,便独自在家,正准备起身做点早餐吃,便听到了有人敲门,以为是丈夫回来拿东西,便直接穿着睡衣打开了门,结果却是个陌生男子,“你好,我刚搬过来这边,想问下您家有没有工具箱,借用一下。”可可愣了一下,还是让男子等一下,转身去屋里找工具箱了,随后男子道了谢,便离开了。

下午可可独自一人在家刷着剧,又听到有人敲门,开门后还是早上那个男子,男子来归还东西,借机问到可可家里有没有男士,想寻求帮助,可可说自己丈夫上班还没回来,男子一听顿时有些窃喜,就在可可要关门的时候,男子突然阻挡住可可要关门的动作,溜了进来,可可正要质问男子时,却被男子突然的侵犯动作吓住了。

可可从小就瘦瘦的,个子也不是很高,根本挣扎不过一个有着坏心思的男子,只能拼命呼救着,就在男子正实施侵犯时,下班回来的蒋路打开了自家的房门。一路上还在嘀咕着怎么哄妻子的蒋路,看着眼前的一幕,已经不知道如何思考了,妻子的呼救声让呆滞的蒋路回过了神,顺手拿起来旁边的凳子朝着男子砸去,男子吃痛后停下了侵犯的动作,想要起身时却突然踉跄的倒向了一边。

安抚了妻子,蒋路拨通了急救和报警电话,警方赶到时发现,施暴的男子已经没了气息,施暴男子的家人得知后,把蒋路告上了法庭,经过调查取证,法官的判决令人有些意外。

发现妻子被侵犯,丈夫打死了正在实施侵犯的男子,法院怎么判?

判决结果:蒋路无罪释放

那么施暴的男子本应受到什么处罚?

男子不顾受害人的反对,强行闯入房间对可可实施了侵犯,已经构成了“强奸罪”的行为条件。但因其已经失去了生命,也不存在对其实施法律惩罚了。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为什么蒋路会无罪释放呢?

蒋路被无罪释放,因为他的行为被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蒋路进门时看到男子正在侵犯妻子,说明伤害是正在发生的,为了保护妻子,捍卫妻子的人身权利,蒋路对施暴者进行了反击,男子受到击打放开妻子后,蒋路并没有继续对施暴的男子再次实施暴力行为,蒋路的行为是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

如果说蒋路回家后,发现男子准备对妻子实施侵犯(侵犯还没开始),或者说该男子已经结束了侵犯起身离开,蒋路因气愤打死了施暴的男子,那么就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要因为一时的盲目行为而让自己触犯了法律,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发现妻子被侵犯,丈夫打死了正在实施侵犯的男子,法院怎么判?

写在最后

女性在家独处时,尽量不要与陌生的异性过多接触,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女性在某些情况下依然是处于弱势群体,所以平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如果遇到伤害,一定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相信警方和法律会公平公正为地为每个人维护合法的权益!

对于法官的判决你怎么看?

来源:故事的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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