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存单(CDs)的特点有,大额可转让存单名词解释
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个人储蓄存款本息得到全额保障,各项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5,00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本息全额保障;5,000万元-1亿元的同业负债仅兑付本金;1亿元-20亿元的同业负债仅兑付90%本金;20亿元-50亿元的同业负债兑付80%本金;超过50亿元的同业负债兑付70%本金。该公告对银行业的同业业务产生较大影响,投资者开始密切关注同业存单的风险水平,本文将针对同业存单进行详细分析,为投资者提供一定借鉴和参考。
文丨东吴固收李勇 来源丨李勇宏观债券研究
1. 同业存单概述
在介绍同业存单前,本文先简单介绍一下银行同业业务。银行同业业务指以金融同业为客户开展以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同业存放、同业拆借、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存单、中间业务(如同业代付)等。其中,同业存放是场外业务,是银行间为了结算或者借款而发生的非标准化业务,一般时间较长;同业拆借是银行间为了满足存款准备金需求而进行的融资,是在场内直接进行的,一般期限较短,大多为隔夜或7天,一般不超过1个月;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是以债券等金融资产质押融资交易,也是在银行间市场完成;同业存单是一种在场内完成的标准化的“同业存放”,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也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或者进行卖出回购。自从2013年推出以来,其发行规模迅速增长,已经发展成为商业银行主动管理负债的重要工具。
1.1. 诞生背景
同业存单是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分步改革的产物,同业存单诞生前,我国货币市场产品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和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期限多为1个月以内,3个月以上资金交易多为同业存款。同业存款为场外交易品种,市场化程度太低,难以观测和监管,使得货币市场中长端参考利率缺失,亟需公开、透明、可观测的中长端利率。2013年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12月12日,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分别发行了首期同业存单,标志着我国同业存单的正式问世。
1.2. 属性
同业存单是通过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交易系统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操作便利且操作风险较低,发行要素公开透明,可以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一般从询价、认购到缴款仅需三天时间,发行效率高。
在诞生初期,同业存单可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计息,固定利率存单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浮动利率存单以Shibor为基准,期限原则上为1年以上,为1年、2年和3年。计息方式可分为固定利息同业存单和零息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和发行价格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2017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17年9月1日起,同业存单期限不超过1年,可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息,已发行的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银行每年都有当年备案额度,采用余额管理方式,在额度内银行可自行确定每期存单发行金额和期限,单期发行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
定向发行的同业存单可在初始投资人范围内流通,公开发行的同业存单可以在银行间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标准化程度高、流动性强、市场有效性强,有助于银行进行主动负债管理、优化负债结构。
在同业存单诞生初期,为了促进其发展,央行给予了很大的优惠政策,银行发行同业存单形成的负债不受监管约束,在发展前期享受政策红利。如对于同业存单的发行方,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同业存单不纳入同业负债范畴,单独设立会计科目,也不属于存款,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对于同业存单的投资方,监管机构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同业存单同样未纳入同业存款范围,而是纳入同业投资范围。但随着同业存单的快速增长,风险不断暴露,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第一季度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占比”指标。
同业存单可以改善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LCR)。LCR=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资金净流出量,银行间要求商业银行在2018年底前LCR达到100%。银行发行短于30日的同业存单可以同时增加LCR的分子和分母,发行长于30日的同业存单可以增加分子、分母保持不变,都会提高LCR指标。
2. 同业存单的发展情况
如下图1所示,经历了5年多的快速发展,同业存单业务已经从2013年的10个主体、发行10只、总计340亿元同业存单,爆发式发展到2015年283个主体、发行5,947只、共计53,045亿元规模,再到2017年539个主体、发行26,935只、总计201,676亿元同业存单的庞大的发行量,2018年开始,MPA同业负债中纳入了同业存单,意味着同业存单的快速扩张阶段结束,在以后年度逐步趋于稳定。
截至2019年6月9日,如下图2所示,我国同业存单规模已经在债券市场占有一席之位。从债券数量来看,存量同业存单共14,074只,占我国债券市场各品种总数量44,543只的31.60%,是所有存量债券品种中数量最多的;从债券余额的角度看,存量同业存单共计98,880亿元,占我国债券市场存量余额898,726亿元的比例为11%,是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和国债之后、排名第四位的债券品种。从各方面来看,同业存单都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债券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 同业存单现状
3.1. 发行人情况
数据统计,我国同业存单的发行人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外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共计10大类。现存同业存单发行人中,如下图3所示,共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评级均为AAA,分别是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评级全部为AAA;城市商业银行共计118家,42家评级AA+、32家评级AAA、30家评级AA、12家AA-和2家A+;民营银行共4家,1家评级AA-、2家AA、1家AAA;农商行数量最多,共计181家,级别主要分布在A+、AA-和AA,数量分别为51家、39家和34家;农信社17家,7家评级A+、4家评级A-、3家评级A、2家AA-和1家AA;村镇银行3家,级别分别为BBB+、A-和A+;外资行14家,主要分布在AAA;邮政储蓄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各1家,级别分别为AAA和AA+。从发行人数量来看,农商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类型的发行人数量最大,从级别分布来看,村镇银行、农信社和农商行评级分布较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的级别分布较高。由此可知,同业存单涉及主体众多,“包商事件”打破同业存单“刚性兑付”,影响范围广泛。
3.2. 期限结构
截至2019年6月9日,存量同业存单总计98,880亿元,如下图4所示,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同业存单余额共计8,680亿元,占全部同业存单余额的8.78%;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共计37,237亿元,占比37.66%;城市商业银行同业存单余额最大,共计42,543亿元,占比43.02%,农商行同业存单余额9,539亿元,占比9.65%。从期限统计来看,各主体普遍更偏好的发行期限为12个月,数据显示有57.95%的同业存单期限为12个月;其次是9个月和3个月;6个月同业存单主要发行人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商行;只有余额占比1.07%的同业存单发行期限为2年和3年(已不能继续发行);可能是由于发行期限长于30日的同业存单更能有效改善LCR监测指标,期限小于1个月的同业存单占比较小。由此可知,“包商事件”通过影响同业存单市场首先会传导到短期货币市场冲击流动性。
截至2019年6月9日的存量14,074只同业存单中,我们对不同级别的同业存单期限结构进行统计,如下图5所示,可知同业存单市场收益率曲线整体呈平稳上升趋势,但2年期收益率上升较快,3年起收益率不升反降,本文认为收益率整体上升趋势应该是投资者的流动性补偿,但末端出现这种异常情形可能与投资者对期限的偏好有关,倾向于短期投资的投资者主要会集中在1年期以内,倾向于中长期投资的投资者会集中在3年(2017年9月1日之前央行规定的同业存单最长期限),从而导致2年期同业存单无人问津,收益率居高不下,甚至超过3年期同业存单平均收益率。
从分级别角度来看同业存单的收益率曲线可知,期限越长,不同级别的收益率差异越明显;AAA级别的同业存单拥有绝对优势,相比AA+级别同业存单的参考收益率整体低20bp左右,而AA+级别相较于AA级别则优势不太显著,随着级别的不断下降,收益率优势越来越不明显,甚至出现略微异常情况;需要指出的是BBB+级别的收益率异常情况,其6个月平均收益率为4.50%,但12个月平均收益率为4.48%,低于6个月平均收益率。这是由于BBB+级别的发行人共2家,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和山西交城农商行,6个月期限的同业存单是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发行的,12个月期限的同业存单系山西交城农商行发行的,样本太少,无法形成有效的收益率曲线。由此可知,发行主体级别越低,投资者越无法准确区分其风险水平,投资者应建立、健全投资标的的风险评估、监控体系,来更好的分辨投资风险。
3.3. 到期情况
本文对现存同业存单到期日进行统计可知,如下图6所示,本月同业存单的兑付压力很大,共计13,226亿元存单将在本月到期;在未来,存量同业存单到期兑付主要集中在2019年第三季度,到期额度为33,698亿元,其中城市商业银行14,429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13,700亿元、农商行3,237亿元、国有商业银行2,024亿元;兑付压力逐季度递减。总体来看,同业存单存量规模较大,再加上期限偏短、对市场敏感性高,到期兑付压力较大,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干扰。
3.4. 持有人情况
本文对存量同业存单的持有人进行了统计分析,如下图7所示,存量同业存单的持有人主要为商业银行、非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额度分别为45,403亿元、44,876亿元、5,754亿元和3,899亿元,占比分别为44%、44%、6%和4%。
进一步分析同业存单的持有人商业银行,结果如下图8所示,农商行及农合行是商业银行中最主要的同业存单持有者,共持有17,684亿元,占商业银行持有量的比例达45%;其次为国有商业银行、城商行、邮储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持有额度分别为8,682亿元、5,747亿元、3,603亿元和3,455亿元,所占比例分别为22%、14%、9%和9%。同业存单发行量最大的商业银行为城商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而持有量最大的商业银行为农商行及农合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由此可以得知,城商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较大,而国有商业银行和农商行及农合行流动性相对宽松。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让其可以更便捷地获得国家流动性支持,因此银行业出现了流动性分层现象,国有银行流动性较为宽松,中小银行流动性紧缺。而农商行及农合行大规模持有同业存单,流动性充裕可能只是假象,真正原因可能是投资项目偏小或质量不高,所以投资标的较少,导致该类银行持有同业存单维持盈利,该类银行也有更有借短投长,通过期限错配牺牲流动性来赚取差价的动机,若同业存单市场发生风险,农商行及农合行等规模偏小的银行将率先受到冲击。
从基金持有同业存单的角度来看,如下表1所示,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基金公司中持有同业存单额度最大的十家公司为建信基金、南方基金、广发基金、易方达、天弘基金、中银基金、鹏华基金、工银瑞信、嘉实基金和博时基金,分别持有1,566亿元、1,475亿元、1,439亿元、1,383亿元、1,316亿元、1,268亿元、1,161亿元、1,041亿元、939亿元和934亿元,各家持有量差距不大,从占比来看,基金业持有同业存单的现状较为分散,持有量最大的建信基金占基金持有同业存单总额的比(某基金持有同业存单市值/基金持有同业存单总额)仅为5.57%,可有效分散同业存单市场风险。
从基金公司持有同业存单的偏好来看,本文依照指标“持有同业存单市值占债券投资市值比”对基金进行排序,结果如下表2所示,占比最高的3家基金分别为光大保德信基金、金信基金和信达澳银基金,同业存单市值占债券投资市值的比例高达91.17%、90.98%和89.92%。此类同业存单高占比基金公司可能受到“包商事件”冲击同业存单市场的波及较大。总体来看,基金公司持有同业存单总额占债券投资市值的平均比重为56.89%,是债券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
4. 同业存单链条及风险分析
4.1. 负债端
本文对发行人2018年末同业负债占比的进行分布统计,如下图9所示(具体数据请见附表1),在不计入同业存单时,发行人同业负债占比均值为6.57%,有77.61%的发行人同业负债占比低于10%,仅有1.12%的发行人同业负债占比高于30%。将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负债规模后,发行人同业负债占比均值为15.67%,远高于不计入同业存单的数值,同业负债占比低于10%的发行人仅有34.33%,而同业负债占比高于30%的发行人增加至7.09%。由此可知,银行业同业存单业务占负债规模较大,将其纳入同业负债占比的监管指标将对银行未来业务规划产生较大影响。
如下表3所示,截至2018年末,城市商业银行的同业存单业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最高,达13.26%,其次为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存单业务占总负债比分别为12.46%、11.84%和8.91%,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同业存单业务占总负债比最低,分别为0.11%、1.65%和1.88%。由此可知,同业存单市场对城商行、民营银行及村镇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融资能力和业务规模影响较大,对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住房储蓄银行的融资能力和业务规模影响有限。整体来看,银行业同业存单占总负债的比例为6%,风险可控。
4.2. 资产端
说到同业存单的资产端,便要先介绍一下同业存单的套利链条。如下图10所示,同业存单的主要发行人是中小银行,所以中小银行的左边链条主要表示中小银行的负债端资金流动情况,右边链条表示中小银行的资产端资金流动情况。在资金来源方向,主要涉及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大型商业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更容易获得中央银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然后将资金以购买中小银行同业存单的方式将资金流向中小银行,并获取利差收益;中小银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获得资金后,投向收益率更高的同业理财,牺牲流动性来赚取利差,同业理财为了维持高收益,会进一步提高杠杆、期限错配、投资高收益产品,甚至会通过委外进一步套利,而委外机构会将资金投向更高收益的产品;因为货币基金的避税优势,中小银行也会将资金投向货币基金,再继续投资持有同业存单,相当于在资金链中又加入了新的链条,再加上银行发行同业存单并持有更高收益的同业存单,资金在银行之间流转,层层嵌套,资金成本越来越高。
如果银行发行同业存单后,资金流向了套利链条,则大大增加了银行系统性风险,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考察银行同业存单的资产端情况。一般同业理财、信托等表内非标资产会计入“应收款项类投资”科目,表现为各种资管计划。因为应收款项类投资还要剔除国债、利率债、企业债等标准投资标的,所以我们用财务报表附注中“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来表示银行持有的表内非标产品额度。我们从同业存单最主要的发行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中各选出十个样本进行研究。
统计结果如下图11所示(具体数据请见附表2),样本银行的同业存单余额与表内非标余额强烈正相关,说明同业存单的资产端大多流入了非标领域,即上述所描述的套利链条。资产端的层层嵌套导致了融资成本在银行业内部流转虚高,最终资金的使用人——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上升。
4.3. 同业存单的现存问题
由上文分析可知,随着同业存单的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逐渐利用同业存单的优势,进行表内、表外影子银行活动,通过发行同业存单取得流动性并投资于更高收益的同业存单、同业理财或对接非标业务。同业存单业务大多进入了套利链条,对于金融系统来说风险较大。
首先,金融机构在利用同业存单套利的活动中,为提高收益,普遍以短期负债资金投资长期资产,导致银行体系存在严重的期限错配风险,为维持长期投资,需要短期负债的持续滚动,若出现流动性紧缺的情况,主要依靠同业负债融资的中小银行首当其冲受到冲击,更高的融资成本和期限更短的还款压力迫使其融资手段更为激进,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利率倒挂的现象,进一步提高系统性风险。
其次,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融资链条延长,为了保证每个环节都有利可图,会大大提高最终资金使用方的融资成本,即实体融资成本上升,不利于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最后,业务的层层嵌套,加大了监管识别真实底层资产的难度,资本运作脱离底层资产,导致风险逐步攀升,而融资链条又让银行业锁定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不利于金融市场维稳。
5. 同业存单市场的有效性
同业存单是我国为了促进利率市场化而推出的产品,包商银行事件打破同业存单的刚兑,为我们提供了考察同存市场有效性的宝贵案例。本文将对包商事件前后的同业存单市场反应来考察其有效性。
回顾“包商事件”的重要时间节点,主要为以下几个时间:5月24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对其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同时发布答记者问,指出包商银行业务不受影响;5月27日,托管银行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债权处置方案;5月29日,相关媒体报道包商银行具体债权处置方案,5,000万元以上非全额兑付,打破同业“刚兑”信号;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答记者问,称包商银行被接管完全是一个个案,我们需要客观冷静看待。
5.1. 二级流通市场
从“包商事件”前后同业存单和债券市场交易情况来看,如下图12所示,5月24日央行发布公告后,同业存单和债券市场交易量都有所下降,但整体保持平稳,说明事件发生后,市场经过了两天的吸收消化,对该事件基本保持冷静的态度,客观对待事件的发展。5月27日托管银行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债权处置方案,之后市场开始波动,可能系包商银行债权人与非债权人信息量不同,因此对市场的判断不同引起。5月29日,包商银行债权处置方案公布后,打破了同业“刚性兑付”,市场反应较为强烈,交易量急剧下降,甚至波及到了整个债券市场。6月1日和6月2日非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在6月2日再一次适时发声,称包商银行被接管完全是一个个案,稳定住了市场情绪,避免了恐慌情绪的继续蔓延,6月3日,同业存单和债券市场交易量均回归正常。但整体来看,同业存单交易量呈现出一定的稳定下行趋势,这对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供给侧改革、降杠杆支持实体经济来说是有利的,投资者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参与同业存单乃至债券市场。
5.2. 一级发行市场
从同业存单的认购率角度来看,如下图13所示(由于低级别(A-/A/A+)同存数量较少,汇总统计),5月24日央行发布公告后,各级别同业存单的认购率均有下降趋势。5月27日商议处置办法之后,同业存单认购率向两个维度扩散,低级别同存认购率开始回升,其它级别认购率快速下降。经历了两天的大幅波动,5月29日,债权处置方案出台,此后,除AA+认购率继续下行外,其它级别认购率均开始回升,接下来,除AAA级别认购率稳定提升,其它级别认购率都波动剧烈。6月2日央行发布稳定公告之后,几乎所有级别同业存单认购率快速回暖,表明央行成功稳住市场情绪,市场逐渐回归正常。5日和6日认购率又回落主要是因为截至本文撰写时间,可能尚有同存未认购完毕所致。总体来看,级别越高的同业存单受包商事件的影响越小,低级别、AA-和AA级别在事件发生期间波动剧烈,主要系市场情绪不稳,对于低级别风险判断不一致。该事件分析认可了监管机构的监管水平,时刻关注市场情况并适时做出说明和引导,成功避免了流动性恐慌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从同业存单的发行规模和利率来看,如下图14所示,5月24日央行发布公告后,同业存单的发行数量急剧下降,但发行利率保持了平稳状态。5月27日之后,同业存单发行数量继续下降,且发行利率急剧升高,并一直持续到5月29日。5月29日,债权处置方案出台,此后,同业存单发行量保持低位,发行利率却回转下行,可能受央行流动性支持影响。6月2日之后,同业存单发行量逐渐回暖,发行利率也继续下降,此后恢复平稳状态。总体来看,“包商事件”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且持续时间较短,中国人民银行的适时公告和流动性支持让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体现了我国金融业监管机构的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投资者应以更加理性的态度参与市场,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不管是同业存单一级市场的发行数据还是同业存单二级市场的交易信息,都显示包商银行事件对其有一定冲击,说明同业存单市场是有效的,至少市场在包商银行被接管后第一时间对银行同业存单的投融资做出了反应。但总体来说,在监管机构的引导下,包商事件影响持续时间较短,后续逐渐回归平稳。
6. 同业存单业务未来展望
6.1. 美国CDs发展经验
美国作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发展历史最悠久的国家,可以对我国同业存单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作用。本文将参考从美国CDs发展经验对我国同业存单的未来发展做出展望。
美国CDs主要发展阶段如上表4所示,共经历了3个主要阶段,一是初始期,规模快速增加,但后来受利率管制影响发生危机;二是取消管制阶段,CDs正式进入高速发展期;三是在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美国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给CDs造成了一定冲击,但随着改革完成,CDs也成为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文进一步对美国CDs规模进行分析,如下图15所示,CDs规模占银行负债总额的比例基本维持在10%-20%之间波动,包括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后,依旧保持在此区间水平,说明CDs是银行业的必要工具,也是货币市场上重要的投融资工具。
在研究美国CDs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CDs可能促进了银行业破产进程。如下图16所示,1951-1960年间,美国仅有25家银行破产;1960-1970年间,破产银行数上升至50家;而1970-1980年间,美国破产银行数达到94家;80年代,美国进入快速改革阶段,宏观经济下行,银行破产达到高峰。本文认为,美国CDs的推出使美国银行业竞争加剧、资金成本提升,加速了银行的破产进程。
6.2. 我国同业存单展望
第一大猜想:同业存单市场还有发展空间吗?
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后,CDs作为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规模较为稳定,占银行负债总额的比例基本维持在10%-20%之间。我国银行业同业存单规模相较美国依然不大,如上文表3所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银行业同业存单占总负债的比例为6%,说明我国同业存单还有一定发展空间,本文认为同业存单市场应该可以在我国监管机构的领导下稳定增长,在银行间融资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大猜想:利率并轨对同业存单市场有影响吗?
在我国,同业存单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产物,形成了银行间货币市场中长期利率,体现银行系统内流动性水平。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化,我国已经全面放开了存贷款利率管制,但是央行仍公布存贷款基准利率,形成了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存现象——利率双轨制。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利率“两轨合一轨”,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后,CDs市场利率在短期资金市场影响较大。我国同业存单市场利率或许可以成为并轨后货币市场利率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来看,同业存单的层层嵌套使得资金在银行体系空转,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虚高,不符合我国金融业供给侧改革的目标,不能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所以本文认为,在未来,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同业存单的监管,减少同业存单利益链条中的多层嵌套问题,让其利率真实的反应流动性紧缺程度,真实的体现实体经济融资难度,逐渐发展成为利率市场化后货币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三大猜想:同业存单发行人会有所改变吗?
目前来看,同业存单的主要发行人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大型国有银行发行规模不大,反而更多地持有同业存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银行业存在流动性分层,也成为了同业存单在银行业的首环套利,本文认为,为了有效缩短融资链条,监管机构在未来会考虑改变设置实施公开市场操作对象的规则,改变只有大型商业银行获取国家流动性支持的现状,未来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会更加多样和平均,这种重心偏移的情形将有所缓解。
第四大猜想:同业存单评级的有效性会提高吗?
从利差角度分析,目前同业存单市场情况发行主体级别越低,投资者越无法准确区分其风险水平。包商银行事件打破了银行刚兑,使投资者加快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定价水平的步伐,本文认为,在未来同业存单不同**的利差会拉开,特别是现阶段区分度较低的低**同存,未来收益率变化分层会更加明显。
另外,在美国CDs发展启示中我们得知,美国CDs对美国银行破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同业存单带来层层套利提高融资成本、加剧竞争应该是其固有属性,然而我国与美国毕竟制度不同,我国监管机构已经认识到了同业存单带来的负面效应并提早加强防范、提高监管水平,所以我国应该不会出现银行大规模倒闭的系统性风险。但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毕竟包商银行被接管也会给我们带来损失,我们应该加快建立风险评估系统,仔细考察银行业真实资产情况,有效识别银行的真实风险。
总之,本文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会不断填补同业存单的监管空白,抑制同业存单资金空转,逐步规范同业存单发展,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扩张速度逐步回归理性,业务回归本源,实现同业存单规范发展和金融稳步去杠杆的有机统一,促进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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