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被扣可以不处理吗(摩托被扣不处理有什么影响)

编者按:

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摩托车是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近年来,城市街头越来越多地出现摩托车的身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摩托车新注册登记826万辆;2021年,全国摩托车新注册登记破千万辆。

与此同时,摩托车存在的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改装提速、炸街扰民等驾驶乱象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交通秩序,各地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数量不在少数,群众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推动摩托车交通安全工作,探索多元治理体系,捍卫群众生命安全,《法治日报》从11月30日起推出“关注摩托车驾驶安全”系列调查报道,敬请关注。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一小区的岳阳(化名),今年春天成了摩托车一族,“实现了通勤自由”。

岳阳今年40岁出头,在北四环附近一写字楼里工作。为了节省通勤时间,今年初他经朋友介绍,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家驾校报名参加摩托车驾驶培训,通过考试拿到驾照后,买了一辆两轮摩托车用于上下班。配上挡风罩的摩托车平时就停在楼下,出门骑上摩托车,半小时左右就能到公司所在的写字楼下,既不用步行,也不用等车,还省去了堵车的焦虑,通勤时间比过去节省20分钟左右。

近年来,像岳阳这样为了通勤自由而选择驾驶摩托车的人不在少数。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从2019年至2021年,全国摩托车新注册登记大幅增加。与摩托车出行频繁相伴而来的,是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增多。

多位专家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摩托车只是一种交通工具,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关键还是驾驶人的问题。从城市交通管理角度来看,可能也与摩托车数量突增而相应管理规则未能及时跟上有关。

专家建议,从人的角度,要加强对摩托车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其遵守交通法律规则的意识,细化违法行为的构成条件,提高惩治力度。从交通管理角度,政府应创造对各种交通工具都友好的交通出行环境,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能各行其道,明确相应的交通行为规则。

摩托出行优势颇多

登记数量逐年递增

天津市蓟州区居民董福生(化名)已经驾驶摩托车3年有余。

在今年30多岁的董福生看来,现在开车出行过于拥堵,特别是早晚高峰,有时候半小时挪不了500米。

2019年春天,考过摩托车驾照后,董福生买了一辆两轮摩托车。他感觉,在路上骑行“挺酷的”,而且再也不用烦心路上拥堵了。

今年春天,董福生又买了一辆边三轮摩托车,俗称“挎子”。他解释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他女儿渐渐长大,开车出去拥堵,两轮摩托车又不能乘坐,所以买一辆边三轮摩托车,一家三口可以一起出去玩,“还很拉风”。

董福生发现,这两年,周围骑摩托车的人挺多,有男士,也有女士,“参加驾驶培训时,男士女士各占一半”。

今年30岁的赵小丹(化名)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骑摩托车已有五六年了,眼见着周围骑摩托车的人越来越多。

买一辆摩托车是他儿时就有的梦想,“记得有一次上课时,外面传来雅马哈的一万转轰鸣,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摩托车在我心中埋下深深的种子”。

对他来说,骑着摩托车穿梭于北京的大街小巷,像自由飞驰的人生一样,“给了我最初的勇敢,带我走出艰难的日子”。

在北京市二环里执勤的一名交警告诉记者,近年来,路面摩托车数量稳中有增。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摩托车新注册登记826万辆,比2019年增加249万辆;2021年,全国摩托车新注册登记1005万辆。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交通运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翔认为,摩托车增多的原因,从经济角度来看,摩托车具有其他类似交通工具没有的优势。比如,与汽车相比,摩托车价格相对低、耗油低,而且不怕堵车,在拥堵路段可能比汽车实际行驶速度更快,不需要购买固定停车位,停车占地小,停车方便。与电动车相比,摩托车加油只要几分钟,续航里程远,还可以带人骑行。特别是当前各地加强了对电动车的管理,电动车只能在公共充电桩充电,使用起来比较不便。

“从文化角度来看,摩托车不仅仅是一种交通工具,当前许多年轻人购买摩托车,是作为闲暇时间的爱好和放松方式。在摩托车俱乐部、网红视频的宣传推动下,摩托车变成彰显个性的标志,更能满足人们出行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引发年轻人追捧。”郑翔说。

除此之外,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代现峰看来,摩托车成为部分人员再就业时择业选择的工具,如快递、个体商贩等,也是摩托车数量快速增长的原因之一;再者,摩托车确实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如接送孩子、上下班、旅行等。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胡穆之认为,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具有轻便灵活、通行效率高、省油不堵车,道路占用资源少、改善交通拥堵等优势。同时,现在的造车技术越来越先进,摩托车的污染和噪声问题得以解决,使得摩托车数量快速增长。

违法成本相对偏低

管理规则比较滞后

今年9月中旬的一天中午,董福生骑着摩托车带妻子去外面吃饭,结果回程路上被警察拦下,因为他妻子没戴头盔。最后,警察给予其警告处理。

赵小丹骑摩托车有过几次交通违法行为,都是闯禁行(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时违反道路规定,驶入禁止行驶的路段),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红灯,我从来不闯”。

在北京市西城区居民梁娅(化名)看来,交通违法的摩托车并不少。根据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全天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但她经常在二环里见到京B号牌摩托车。

梁娅开车出门最害怕的便是在环路上遇到摩托车。她家在南二环里,上班在北四环外,开车通勤一般走四环,经常见摩托车走应急车道或公交车道。更危险的是,摩托车还在车流中穿插,见缝就钻,见路就走。前段时间,梁娅沿四环路回家,在驶出四环路出口时,一辆摩托车从她车边风驰电掣一般过去,吓得她紧急刹车以避让摩托车。

北京市海淀区居民李树对一些横冲直撞的摩托车深恶痛绝。他发现,有些外卖员为了抢时间,在饭店门口乱停乱放摩托车,在行驶中随意变线超车,常有剐碰现象发生;一些中小学校门口经常有家长骑摩托车接送孩子,秩序很混乱。

前述在北京市二环里执勤的交警称,就他的经历来说,单警日均查处摩托车违法5起左右,摩托车违法行为较多,扰乱交通秩序,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公开信息显示,各地交管部门仅今年就查处大量摩托车违法行为。今年1月至5月初,天津市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100余起。今年6月,北京市大兴区当月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600余起。今年4月至7月,山东省济南市处罚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行为1万多起……

各地还发布了多起摩托车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例如,今年9月,天津市交管部门发布机动车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摩托车驾驶人违法醉驾上路。青海省发布的摩托车违法典型案例中,贵南县驾驶人石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驾驶人索南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贵茫公路相撞,导致石某某受伤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

对此,郑翔认为,从各地查处的交通违法数据来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绝对量属于多发,应该进行规制。按照行政法比例原则,治理的力度和紧迫性要与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实际风险相适应。

但她提醒说,至于摩托车交通违法多发至何种程度,还需要根据摩托车总拥有量、与机动车和电动车违法对比等情况作出更为精准的判断,为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乱象提供依据。同时,摩托车对城市交通的影响也在发生变化,其优点众多,例如占据的道路空间小,过红绿灯的速度更快,单位时间内流通量高于汽车,更多使用有利于解决城市停车位紧缺问题等。

对于客观存在的摩托车交通违法多发现象,受访专家都认为必须加以治理。

在胡穆之看来,驾驶员违法驾驶、随意穿插等仍然是导致摩托车交通违法多发的主要原因。此外,交通设施规划建设不科学,配套建设不完备,道路上的摄像头不能有效识别摩托车号牌,造成摩托车违法行为不能得到纠正和惩处,使得违法摩托车车主漠视规则,钻法律的空子。

“一些不法厂商及私人维修点不顾国家的明令禁止,擅自改装、拆除摩托车的限速装置,提高车速,客观上助长了摩托车违法行为。”胡穆之说。

代现峰认为,摩托车交通违法多发的原因包括:交通法规学习不够,违法成本不高,侥幸心理作祟等。

郑翔分析称,摩托车只是一种交通工具,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关键还是驾驶人的问题。从个人原因看,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或者不熟悉。这种漠视,本质上还是违法成本较低,抱着即使违法也不一定被处罚或者处罚很轻的侥幸心理。

“从城市交通管理角度来看,可能也有摩托车数量突增而相应的管理规则没有及时跟上的客观原因。例如,对驾驶人驾照考核是不是应该提高准入门槛,要求驾驶人真正理解交通规则并且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后才能取得驾照。”郑翔说。

提高违法惩治力度

打造友好出行环境

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各地纷纷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受访专家认为,治理摩托车违法行为,还是要坚持系统性思维,依法打出一套“组合拳”。

在郑翔看来,从人的角度,要严格对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加强驾驶人资质管理,明确其违法责任。提高摩托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规则的意识,细化违法行为的构成条件,提高违法惩治力度。

“从交通管理角度,政府应营造对各种交通工具都非常友好的交通出行环境,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能各行其道,能明确其相应的交通行为规则。设置合理清晰交通标志,引导摩托车驾驶人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郑翔说。

郑翔提出,常用的导航系统有摩托车的选项,交管部门可以考虑与相关企业合作,建议导航系统加入摩托车遵守交通规则的提示语。

代现峰认为,可以从培训与执法两方面同时着手,提升摩托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水平。在培训方面,培训科目设置要科学,可借鉴我国汽车驾照分级,将摩托车驾照按大小、排量或掌握的易难程度分级,从低到高进行逐级考试;加大对摩托车培训市场的监督与检查,依法督促培训单位合规经营,坚决防止培训流于形式。在执法方面,持续提高执法手段和方式、方法,宣传与引导并行,打击与惩治并举,曝光与警示并重。

前述北京交警认为,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可以因地制宜加强监控技术手段查处力度,重点在于提高摩托车驾驶人违法成本,对于高频次违法可扣留车辆、暂扣以至吊销驾驶人驾驶证,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实施严格的牌证管理,是摩托车违法行为治理的基础。首先,可以考虑在摩托车销售环节把好‘入口关’,摩托车销售商在出售摩托车时,比照小轿车销售方式,登记车主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交车辆管理机构存档,车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车辆管理机构上牌。其次,做到一证一车,即一本摩托车驾驶证只能为一辆摩托车上牌,需更换摩托车的驾驶人,或者通过合法途径报废,或者通过合法途径转卖并办理过户手续后,再更换摩托车。”这名交警说。

胡穆之则建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摩托车行政管理规定,确保摩托车管理决策科学严谨,从源头上减少出现违法现象的诱因和漏洞。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磊

来源|法治日报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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