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不是本人可以取吗(一万元存一年定期利息是多少)

静心阅读此文,愿你有所收获。别忘了点点 “关注” 。

受贿是要判刑的。所以,收钱的人很谨慎、很小心。如果转账的话,肯定不收,连转账都敢收的人,不就成傻蛋了。

作为送钱的行贿人,当然明白收钱人的以上心理。为了能让收钱的人踏踏实实把贿赂款收下,行贿人经常这么干:用自己的身份(或者随便哪个人的身份)办一张银行卡,在卡里存入一笔巨款,然后直接把银行卡给收钱的人,并把密码告诉收钱的人。这样做,确实比转账更安全。所以,有些人就用这种方法受贿。

收受登记在别人名下的银行卡,算受贿罪吗?

肯定算。咱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收别人的银行卡后,不管有没有取现、有没有刷卡消费,卡里的钱数,一般都认定为受贿的金额。

请大家注意:上面这段话中,有两个字是标红了的。这两个字,作用很大。千万不要小瞧它。

什么叫一般?一般的意思,就是通常情况下是怎样、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银行卡里的钱数,就能认定为受贿的金额。金额越大,当然判刑越重。

既然有一般,就有二般。

那么,具体在什么情况下,银行卡里的钱数不能认定为受贿的金额呢?

情况有很多,简单列举几个:

1、行贿人把银行卡送给受贿人,并且把密码告诉了受贿人。但是,行贿人担心受贿人“收钱不办事”,所以故意告诉了错误的密码。

2、行贿人把钱存入银行卡时,在银行柜台设置了“取款条件”,必须是开户人持本人身份证才能取款。

3、行贿人存入银行卡的钱是定期存款,若想取钱,开户人必须到场才行。

大家仔细分析,这里列举的这3种情况,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受贿人无法独立取款,必须在银行卡开户人的配合下才能取款。这种情况下,只有在银行卡开户人配合受贿人取款的那一秒钟,才算受贿既遂。否则,只能算受贿未遂。

因果终有报,聪明反被聪明误。

行贿人拿自己的银行卡行贿,受贿人刷别人的银行卡消费。一定程度上,确实给司法机关增加了一些调查难度。但是,犯罪必有痕迹,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老猎手的枪口。

特别提醒那些通过这种手段受贿的朋友,拿着别人的银行卡消费的感觉可能一时很爽,但从你收下别人送给你的银行卡的那一天开始,幸福已经离你而去。人犯王法身无主,该来的,总会来的……

记得点点 “关注” 哦!多看点法律文章,没啥坏处!

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